財政部就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問題答問是在2006年12月28日由財政部發布的解讀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部就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問題答問
- 發布部門:財政部
- 類別:答問
- 發布日期:2006年12月28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財政部就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問題答問是在2006年12月28日由財政部發布的解讀檔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通知如下 編輯 語音 一、明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範圍,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徵收管理土地價款的具體範圍包括: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定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確定的總成交...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2018年1月17日 內容詳情 土地儲備資金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土地儲備行為,加強土地儲備資金財務管理,根據《預算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6...
《關於規範土地儲備和資金管理等相關問題的通知》是為了對現有土地儲備機構進行全面清理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2月2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發布,自2016年2月2日起實施。內容解讀 年底前全面清理土地儲備機構 根據四...
為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規範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收支行為,更好地發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在經濟發展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辦公廳...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以下簡稱“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土地出讓收支納入政府基金預算,土地出讓收入全部繳入地方國庫,支出一律通過政府基金預算從土地出讓收入中...
建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 出讓收支管理的補充意見 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支管理,根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監察部、審計署關於進一步...
河源市市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市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6〕100號),《財政部關於...
三、規範土地出讓收支管理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總價款全額納入地方預算,繳入地方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土地出讓總價款必須首先按規定足額安排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以及補助被征地農民...
《宜春市中心城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是宜春市2008年11月1日起實施的管理辦法。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下簡稱“土地出讓金”)的收入和分配繳庫管理,切實落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06]68號)的精神,根據《中華人民...
軍用土地登記收費標準,仍按國家土地管理局、財政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1988〕後營字第766號《關於軍隊土地詳查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有關規定執行。 本辦法原則上適用於變更土地登記。因土地出讓、轉讓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需要進行變更...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土地儲備工作,規範土地儲備支出核算,促進土地市場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6〕100號)、財政部和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土地儲備資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
第一條 為加強恩施州經濟開發區(以下稱州經濟開發區)土地徵收儲備資金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6〕100號)、《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用途及土地出讓金上繳、使用的規定,為切實保護耕地,加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抑制城市盲目擴張,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國務院決定從2004年起將部分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現就有關問題...
關於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 財綜[2006]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國土...
1、分工協作。市本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支管理的相關科室,應按照分工協作的原則,在做好各自職責範圍內工作的同時,注重科室之間的協調配合。2、規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支管理規定,土地出讓收入納入地方政府...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土地管理和調控。最近印發了《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 [2006] 31 號,以下簡稱《通知》),在進一步明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的責任,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規範土地出讓收支管理,調整建設...
吉林省人民政府為深入推進全省國土資源領域反腐倡廉建設,進一步完善統一、規範、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場,根據中紀委十七屆三次全會、省紀委九屆四次全會精神,現就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監督管理有關問題提出意見如下...
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6年8月31日)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規劃管理辦法 (2011年1月26日修正)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1995年12月1日)國土資源部關於建立土地有形市場促進土地使用權規範交易的...
第一條 為規範土地儲備項目預算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
《關於加強土地資源統籌規範土地儲備出讓管理工作的通知》是2009年11月23日寧波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檔案。中文名 關於加強土地資源統籌規範土地儲備出讓管理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 寧波市人民政府 ...
審計調查發現,部分市縣土地專項資金管理不規範,仍然存在違規征地、以租代征土地、違規協定出讓工業和經營性用地、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效果不佳等問題。(一)土地出讓收入管理使用方面。1.一些地方應徵未征土地出讓收入。
出讓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8〕119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交易成本審計評估的通知》(渝府發〔2008〕122號)以及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有關工作要求,現就進一步規範土地出讓管理工作有...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從根本上解決了制約我國城市基礎建設和市政發展的資金匱乏問題,更從體制層面解決了行政劃撥土地的低效、土地資源浪費及其與市場經濟不匹配的問題,對於整個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乃至中國崛起功不可沒。概念釋義 基本概念 ...
土地出讓金,作為一種土地收益,在調節土地市場供求、建立土地儲備制度、充實政府財政收入、增強國家對土地市場調控能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由於我國土地出讓金管理存在諸多問題,使得其作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也一定程度上誘發了其他深層...
第五條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必須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其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應全部繳入縣國土房管局“土地出讓金財政專戶”管理,實現的土地出讓金淨收益和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費)應全額上繳縣級金庫,納入財政基金預算管理。
2007年,國家對土地出讓收入管理制度進行了改革,將全部土地出讓收入繳入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與一般預算分開核算,專款專用。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土地出讓收入繳入國庫後,市縣財政部門先分別按規定...
土地出讓淨收益,是中國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政策下,根據中國現行的土地收支兩條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的規定,政府在支出土地出讓收入過程中使用的概念。土地出讓淨收益的闡述 此概念與土地出讓收入相關的部門的統計口徑有...
第一條 為加強國土資源儲備資金管理,確保國土資源儲備資金安全運行和合理、有效使用,切實增加國土資源收益,增強政府巨觀調控能力,根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規範土地儲備和資金管理等相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