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原則

自願合法調解原則,是指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對於能夠調解解決的糾紛,在雙方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通過說服勸導的方式,促使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達成一致的合法調解協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調解原則
  • 定義:自願合法調解原則,是指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對於能夠調解解決的糾紛,在雙方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通過說服勸導的方式,促使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達成一致的合法調解協定
(一)自願合法調解原則的內容:
1.調解應當遵循自願、合法的原則:自願合法調解原則中所說的自願,包含兩層意思:一是雙方當事人願意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節,法院不得強迫;二是調解能否達成協定以及調解協定的內容,必須完全出自當事人的意願。所謂合法,也包含兩層意思:一是法院調解須嚴格依據法定的程式和制度進行;二是調解達成協定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規定。
2.調解是法院處理民事案件的一個重要方法:在民事訴訟中,對能夠調解的案件,儘量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因為調解能簡化訴訟程式,減輕當事人訴累,有效維繫當事人之間的感情或合作關係。
3.調解貫穿於民事訴訟的全過程:在一審程式(包括普通程式和簡易程式)、二審程式和再審程式中法院都可以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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