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森林保護條例》是1982年8月26日西藏自治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森林保護條例
- 外文名:Tibet Forest Protection Regulations
- 發布日期:1982-08-26
- 生效日期:1982-08-26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西藏自治區森林保護條例》是1982年8月26日西藏自治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地方法規。
《西藏自治區森林保護條例》是1982年8月26日西藏自治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2402【發布文號】【失效日期】【檔案來源】西藏自治區森林保護條...
西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廢止1982年8月26日經西藏自治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西藏自治區森林保護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海北藏族自治州森林管護條例 (1994年3月21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九屆 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94年6月4日 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發展林業,根據《...
重點林區的範圍,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劃定。第七條 林業建設實行行政首長任期目標管理責任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和監察機關應當把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作為幹部政績考核、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第二章 森林保護 第八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結合黃南藏族自治州實際,制定《黃南藏族自治州林木保護條例》。該條例經1997年4月27日黃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8年9月25日青海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於1979年11月12日轉發執行)法規內容 森林是國家的重要資源,又是發展農牧業生產,增強人民身心健康的重要保障。保護森林,發展林業是全黨全民的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西藏自治區林地管理辦法》是2009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林地的保護和管理,合理利用林地資源,改善生態環境,維護林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黃南藏族自治州林木管護條例 (1997年4月27日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8年9月25日青海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第一條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根據《...
《西藏自治區濕地保護條例》在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0年11月26日通過。為了加強濕地保護,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促進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構建生態安全螢幕障,結合西藏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條...
《拉薩市南北山綠化管理條例》經2022年4月27日拉薩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22年5月26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批准,由拉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條例全文 第一條...
《山南市沙棘林保護條例》,地方性法規。2023年3月31日,西藏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批准《山南市沙棘林保護條例》的決定。條例通過 2023年3月31日,西藏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批准《山南市...
林芝市生態公益林保護條例,於2019年10月22日林芝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2019年11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生態公益林的保護和...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野生動物保護法》),綜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西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馴養繁殖、開發利用、科學研究活動的,必須遵守《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本...
第一條 為了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保障生態環境持續良好,構築國家重要的生態安全螢幕障,建設美麗西藏,實現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第一條 為了科學預防和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森林草原資源,維護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簡稱...
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於2021年1月24日由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堅持生態保護第一,建設美麗西藏,把西藏打造成為國家生態文...
2019年6月27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公布施行)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水生態環境保護 第三章 草原、森林、濕地生態環境保護 第四章 農牧業生產生態環境保護 第五章 開發建設生態...
第一條 為了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保護林業資源,促進林業發展,維護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
(四)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西藏自治區森林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統籌市、縣(區)相關執法力量,對濫采原生植物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涉及公益林地的,按照《西藏...
互助土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 2014年6月16日 第一條 為了有效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條例。第...
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條例,於2020年9月29日由林芝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草原...
第二條 自治州行政區域內,從事與生態環境有關的資源開發、生產生活、工程建設、教育科研等活動以及實施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和監管,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生態環境,是指自治州行政區域內的森林、草原、山嶺、濕地、野生動植物資源和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1963年,國務院發布了中國第一個綜合性的森林法規《森林保護條例》。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五)野生動植物保護、護林、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檢疫的設施;(六)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基礎設施。 第三章 森林保護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森林病蟲害測報中心和測報點對測報對象的調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