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在2008.10.09由蘭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8年10月09日
- 實施時間:2008年12月01日
- 頒布單位:蘭州市人民政府
《蘭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在2008.10.09由蘭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蘭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在2008.10.09由蘭州市人民政府頒布。《蘭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已經2008年8月1日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二○○八年十月九日第一...
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於2020年8月28日由蘭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2020年12月3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市物業管理活動,維護物業管理相...
根據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98號),對《甘肅省物業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一、將第四條修改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扶持物業管理行業發展,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優惠...
本辦法所稱物業管理,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接受業主或業主自治管理組織委託,根據物業管理委託契約,對住宅小區內的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綠化、治安和環境衛生等進行有償服務的行為。第四條 蘭州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住宅小區物業...
甘肅省物業管理暫行辦法是由甘肅省人民政府於2006年3月29日頒布的。政府令 甘肅省人民政府令 第26號 《甘肅省物業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06年3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長 陸浩 二...
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契約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所收取的費用。第三條 國家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執行,原國家計委、建設部印發的《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計價費[1996]266號)同時廢止。實施時間 自1996年3月1日起執行。條例內容 第一條 為規範城市住宅...
是指物業管理單位在接受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對其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項目開展的日常維護、修繕、整治服務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應當根據...
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契約中約定。第四十一條 ...
關於印發《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的通知 發改價檢[2004]14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發展改革委(計委)、物價局、建設廳、房地局:為進一步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提高物業業務收費透明度,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
第九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築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十條 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
完善價格巨觀管理,做好價格總水平調控;健全和完善政府定價機制,加強對政府定價(收費)的管理,重點管理好政府定價,規範政府定價管價行為;加強對蘭州市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及民生價格變動情況的監測,強化價格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做好價格...
《金昌市物業管理辦法》是金昌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物業管理區域劃分 第三章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第四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一節 前期物業服務 第二節 物業承接查驗 第三節 物業管理用房、...
《甘南藏族自治州住宅物業管理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甘肅省物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十六屆、十七屆州人大常委會歷時兩年制定的條例。2022年11月17日,州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甘南藏族自治州...
(二)起草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業主委員會工作規則;(三)確認業主身份、人數及業主投票權數;(四)組織業主推選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五)確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表決規則;(六)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
公共停車場建設由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統一規劃,實行市區兩級分級籌資、分級建設、分級管理。第五條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具體組織實施,對本市停車場使用進行統一監督管理。其所屬的蘭州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服務中心,受其...
保障業主和物業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遼寧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和《葫蘆島市物業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是蚌埠市人民政府於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發布的管理辦法,實施時間為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辦法》印發 各物業服務企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市物價局、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委員會...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國家發改委、建設部《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九江市住宅小區物業...
為規範住宅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辦法內容...
(三)擬定共有部分、共有資金使用與管理辦法;(四)監督維修資金的使用以及組織維修資金的補交、再次籌集;(五)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人履行物業服務契約;(六)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對業主、物業...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發布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和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的通告 為規範我市物業服務收費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物業管理...
本辦法所稱物業,是指已建成並交付使用的住宅及其附屬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本辦法所稱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本辦法所稱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公司接受業主的委託,對其物業、綠化、衛生、道路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項目...
雞西市人民政府印發雞西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雞政發〔2008〕14號 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企事業單位:現將《雞西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條例內容 第一條 為促進我市...
辦法內容 青島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9號)、《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和《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03〕1864號)等...
呼和浩特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辦法 政府令第16號 2001年3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施行。二00一年三月九日 第一條 為了規範我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行為,維護物業管理單位和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