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區糧食應急預案

《蔡甸區糧食應急預案》是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的一份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蔡甸區糧食應急預案
  • 施行地區: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應對各種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重大疫情和嚴重自然災害引起的糧食市場供求異常波動,確保糧食市場供應,保持糧食市場價格基本穩定,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武漢市糧食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科學監測、預防為主,反應及時、處置果斷、整合資源、信息共享。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糧食供應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蔡甸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區糧食應急指揮部”)。由區人民政府分管副區長任指揮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區民政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衛生健康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以及區公共檢驗檢測中心、融媒體中心、電力公司、農發行蔡甸區支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區糧食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發展和改革局,由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區糧食應急指揮部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區糧食應急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決定啟動和組織實施本預案;調集有關救援力量、裝備資源;統一發布事故有關信息;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2區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承擔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收集、綜合分析信息;貫徹落實糧食應急救援重大決策,指導協調有關單位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預案的宣傳和演練活動,完成區糧食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區糧食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監測市場糧情,協助有關部門加強糧食市場監管;做好糧食市場調控和供應工作。完善應急糧食投放網路建設,組織協調應急糧食的組織調撥運輸工作。
區民政局:組織應急救濟和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區財政局:為糧食應急工作提供必需經費,並監督使用。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糧食運輸車輛。
區農村農業局:掌握糧食生產及市場供需情況,採取有力措施增加糧食產量,維護糧食產量的穩定,協助建立糧食綠色運輸通道。
區商務局:負責建立健全應急商品投放網路。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傳達落實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要求;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依照職責配合有關部門維護糧食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經營行為。負責加強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糧食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協助做好應急糧食的運輸,防止因糧食供應緊張引發群體性治安事件和社會騷亂,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打擊擾亂糧食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區公共檢驗檢測中心:負責監測糧食市場質量,防止摻假摻雜、有毒有害糧食進入市場。
區融媒體中心:負責相關信息發布工作。
區電力公司:負責保障應急糧食加工的電力供應。
農發行蔡甸區支行:負責落實採購、加工、調撥、供應應急糧食所需資金。
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3 預測和預警
3.1市場監測與報告
3.1.1市場監測
區發展和改革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糧食市場預警預報機制,加強對市場糧食供求狀況、價格動態進行收集、整理、分析、預測市場趨勢,及時向區糧食應急指揮部報告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流通、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為應急工作提供決策依據。市場監測應充分利用各有關部門現有的信息資源,加強信息的整合,實現信息共享。
3.1.2信息報告
區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區商務局建立糧食市場異常波動信息報告制度。在發生洪災、地震以及其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形或發生重大傳染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事件,引發公眾恐慌等情形下,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形及其他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時,區發展和改革局和區商務局應立即核實情況,及時向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 應急回響
4.1分級回響
發生一般性(IV級)糧食供應應急狀態時啟動本預案,並採取下列相關措施:
4.1.1區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有關信息報告後,立即向區糧食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請求啟動本預案,並採取相應措施,對應急工作做出部署。區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必須24小時值班,及時了解並反映有關情況。向區糧食應急指揮部請求啟動本預案時,應當包括組織應急糧源的來源、品種、數量、質量、成本、資金安排;應急糧源的使用安排和運輸保障,如實物調撥、加工供應、市場銷售、低價供給、無償發放、運輸保障等具體措施;有關配套措施等內容。
4.1.2區糧食應急指揮部批准啟動本預案後,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本單位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1)區糧食應急指揮部應隨時掌握糧食應急狀態的發展情況,並迅速採取應對措施。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區人民政府、市糧食應急指揮部,並通報區直有關部門及各街道鄉(開發區)。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相關信息發布工作,正確引導糧食生產、供求和消費,緩解社會緊張心理,確保社會穩定。
(2)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應急糧食,擬定上報重點運輸計畫,會同區直有關部門單位合理安排運力,在規定時間內將糧食撥運到位,並將有關落實情況通報區糧食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3)區內出現糧食供不應求狀況時,由區人民政府報請市人民政府請求動用市、區級儲備糧。
(4)經區人民政府批准,區糧食應急指揮部依法統一徵用糧食經營者的糧食、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並依法予以補償。有關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必要時在重點地區對糧食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銷售,保障人民民眾的基本生活需要。
(5)區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及時採取應急措施,做好糧食調配、加工和供應工作,加強市場監管,維護糧食市場秩序。
發生III、II、I級糧食應急事故時,分別由市、省、國務院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啟動相關預案,我區相應啟動本預案,並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區糧食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快速應急信息系統。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採集整理、分析研究信息。以報告、通報、簡報等形式,定期向區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3指揮與協調
區糧食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接到相關信息後,要立即向區糧食應急指揮部報告。在區糧食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預案要求和各自職責,相互配合,共同實施處置行動。
4.4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區發展和改革局向區委、區政府匯報,經批准後,會同區融媒體中心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公布工作。
4.5應急結束
當糧食應急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糧食市場處於平穩後,根據實際情況,由區糧食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救援結束,並通報相應部門,恢復正常秩序。
5 善後工作
5.1善後處置
應急回響終止後,區糧食應急指揮部要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調集、徵用物質補償等事項做好善後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對糧食應急處理工作的糧食等物資使用情況及各項財務支出進行審核、審計,對審核認定的項目進行及時結算。對動用的糧食儲備物資要及時進行補充。
5.2社會救助
區民政部門負責管理社會各界捐贈活動。
5.3後果評估
應急回響終止後,由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調查組,按照相關規定,開展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並對應急處置工作予以評估。
6 應急保障
6.1儲備保障
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保障必要的儲備規模和企業周轉庫存,增強對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區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糧食經營企業庫存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區人民政府掌握必要的應急調控物資。
6.2糧食加工能力保障
建立健全糧食應急加工網路。區發展和改革局要根據糧食應急工作需要,按照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則,掌握、聯繫一批規模大、質量好、信譽高的糧食加工企業,作為區糧食應急加工指定企業,承擔應急糧食的加工任務。區糧食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發展和形勢需要,向指定企業下達應急糧食定向加工任務指令,作為穩定市場、組織糧食生產、運輸和供應的後續保障。
6.3通信保障
區發展和改革局要建立健全糧食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路系統和事故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資料庫,規範信息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
7 監督管理
7.1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街道鄉(開發區)應廣泛開展對糧食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區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成員單位應加強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不斷提高應急應變能力,每年組織一次糧食供應事故應急演練,提高救援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7.2獎勵和責任
對在糧食供應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應急處置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損失的,要依法依規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監督檢查
區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區直有關部門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 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區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蔡甸區糧食應急預案的通知》(蔡政辦〔2007〕79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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