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黑河市糧食應急預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黑河市糧食應急預案》的通知》是黑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5年7月9日印發並實施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黑河市糧食應急預案》的通知
  • 發布單位:黑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五大連池管委會,中、省、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重新修訂的《黑河市糧食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黑河市糧食應急預案》(黑市應急委字〔2011〕20號)同時廢止。
黑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7月9日
黑河市糧食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範圍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組成與職責
2.2 縣級糧食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3. 預警監測
3.1 市場監測
3.2 信息報告
4. 應急回響
4.1 Ⅳ級(縣級)應急回響
4.2 Ⅲ級(市級)應急回響
5. 應急處置
5.1 事件分級
5.2 信息報告
5.3 指揮和協調
5.4 新聞報導
5.5 應急處置終止
6. 後期處置
6.1 評估和改進
6.2 應急經費清算
6.3 應急能力恢復
7. 保障措施
7.1 糧食儲備
7.2 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
7.3 應急設施建設和維護
7.4 通信保障
7.5 獎勵和處罰
8. 預案管理
8.1 培訓和演練
8.2 預案更新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9. 名詞解釋
9.1 糧食
9.2 應急狀態
黑河市糧食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有效監測和控制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市內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確保糧食市場供應,保持糧食市場價格基本穩定,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家糧食應急預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04〕55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黑政發〔2007〕25號)、《黑龍江省糧食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檔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糧食應急狀態下,對糧食採購、調撥、加工、運輸、供應和進出口等方面的應對工作。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組成與職責
2.1.1 指揮部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糧食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農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食藥監局、市統計局、市民政局、市新聞中心、黑河鐵路(集團)公司、農業發展銀行黑河市分行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在市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全市糧食應急工作。
2.1.2 指揮部職責
(1)掌握糧食市場形勢,向市政府提出啟動或終止實施應急措施的建議,經市政府同意後組織實施。
(2)對各地政府和有關單位開展糧食應急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
(3)及時向市政府及有關單位報告(通報)事態發展變化情況,並根據需要向駐軍和武警部隊通報有關情況。
(4)確定新聞發言人,統一宣傳口徑,及時、真實、準確、有效、主動地向社會公布信息,維護百姓知情權,確保社會穩定。
(5)完成市政府和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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