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自貢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自貢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是自貢市發布的法規,是自貢首次以“城”為單位為歷史文化保護立法。

2021年,自貢市人大常委會將制定《自貢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列入立法計畫,並成立了立法項目工作小組,圍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以及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開展立法調研工作。

《自貢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已由自貢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23年4月27日通過,由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23年5月25日批准。

《自貢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於2023年10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貢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 發布單位:自貢市
發展歷程
2023年5月25日,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自貢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決定。
兩年前,根據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計畫安排,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成立了自貢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立法項目工作小組,圍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通過借鑑考察、實地走訪、問卷調查、專題座談等形式開展了立法調研工作。此舉正式拉開《自貢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立法序幕,為後續自貢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法規體系構建奠定了基礎。
《自貢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共五十四條,分總則、保護名錄、保護規劃、保護措施、傳承利用、法律責任及附則等七章,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作出了全面規定。
《條例》明確,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對象以井鹽歷史文化為核心,包括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文物、古生物化石遺蹟、歷史建築、工業遺產、農村生產生活遺產、紅色資源、非物質文化遺產、地名文化遺產、商業老字號、古樹名木等。同時,明確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應當遵循科學規劃、保護優先、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原則,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關係,構建分類分級的保護傳承體系,維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保持歷史文化名城的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
《條例》明確了保護責任人的職責,其中要求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的保護責任人應當履行保護傳統格局、空間尺度、歷史風貌,保護與其相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的完整性;改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居住環境;發掘、展示歷史文化和景觀價值;採取有效措施做好消防、防盜、防災、減災等安全工作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保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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