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實施方案

《臨滄市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實施方案》已經臨滄市人民政府同意,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1月9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滄市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1月9日
  • 發布單位: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以及《雲南省殘疾人保障條例》《雲南省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規定》,進一步預防殘疾發生、減輕殘疾程度,幫助殘疾人恢復或補償功能,充分參與社會生活,結合臨滄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構建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相適應的全域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服務保障體系,使全市民眾殘疾預防意識與能力顯著增強,殘疾人康復服務質量和水平明顯提高,殘疾人不同生命階段的康復需求得到基本滿足,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不斷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明確部門職責,建立齊抓共管的殘疾預防工作機制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明確部門職責,組織開展普及殘疾預防知識,建立殘疾預警機制,控制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疾病致殘,減少傷害致殘。
1.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
(1)推進婚前、孕前醫學檢查。加強對嚴重遺傳性疾病、法定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的檢查;普及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推進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做好孕前和孕期保健,強化孕產婦系統保健管理,加強孕期指導,提高孕產婦健康管理率;加強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積極開展孕產期保健營養教育,嚴格控制孕期用藥。做好產前篩查、診斷,落實《雲南省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規範開展唐氏綜合徵、神經管缺陷等嚴重體表畸形重大出生缺陷和先天性心臟病等疾病產前篩查、診斷和救助。(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市婦聯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2)加強新生兒及兒童篩查和干預。將新生兒疾病篩查和兒童保健服務內容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建立和完善新生兒及兒童致殘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篩查、診斷、干預一體化機制,落實《雲南省新生兒疾病篩查實施細則》,為新生兒進行聽力障礙初篩及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症(CK)、苯丙酮尿症(PKU)、G6PD缺乏症,逐步擴大疾病篩查病種和範圍,並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廣泛開展新生兒訪視、生長發育監測、營養與餵養指導、早期綜合發展、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與指導等服務,逐步擴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的兒童保健服務內容,並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建立衛生健康、殘聯和專業機構殘疾兒童信息共享工作機制,實現兒童殘疾篩查、診斷、評估和康覆信息共享。(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市殘聯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2.著力防控疾病致殘
(1)加強傳染性疾病防控。加強傳染病監測,強化預警預測,建立致殘性傳染病疫情的監控和應急處置機制,提高疫情信息報告質量,做好傳染病患者的醫療救治。繼續實施國家免疫規劃,保持我市無脊灰質炎狀態,切實預防流行性乙型腦炎、麻疹、白喉、百日咳等致殘性傳染病,並根據國家免疫規劃政策,適時調整疫苗種類。落實《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保證疫苗使用安全。(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2)加強地方性疾病防控。實施科學補碘防控措施,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控制和消除飲水型地方性砷中毒。加強重點地區、重點人群的病情監測,強化監測與防治干預措施的有機結合。(市水務局、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3)加強慢性病防治。廣泛宣傳慢性病防治知識,引導民眾養成良好的健康行為和生活方式,倡導居民定期健康體檢,推動科學膳食、全民健身、控煙限酒。建立健全慢性病綜合防治規範、分級診療和雙向轉診等制度,實施對癌症、帕金森、糖尿病、心腦血管病高危人群篩查和致殘防控及干預。開展致聾、致盲性疾病早期診斷和干預。(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4)加強精神疾病防治。積極開展社會心理服務工作,加強對精神分裂、阿爾茨海默症、抑鬱症、焦慮症、孤獨症等主要致殘性精神疾病的篩查識別、治療康復和日常管理,做好婦女、兒童、青少年、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心理健康服務。持續提高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水平,不斷提升突發事件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能力,進一步減少因精神疾病造成的殘疾。(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3.努力減少傷害致殘
(1)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強化工作場所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開展職業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勞動者自我防護能力,重點做好待孕夫婦、孕期和哺乳期婦女勞動保護,避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減少因工傷、職業病造成的殘疾。強化和落實企業生產安全主體責任,開展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提高事故風險防範、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預防工傷、塵肺病、職業中毒及其他職業病致殘。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單位和文化娛樂、養(敬)老院、福利院、醫院、學校、幼稚園、旅遊景點、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市教育體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化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2)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強道路交通現場管理和執法,開展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強駕駛員教育培訓,普及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推廣使用汽車兒童安全座椅,減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殘疾。加強旅遊包車、客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機車和農機的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運輸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嚴厲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施救水平。(市教育體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3)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依法對食品、藥品和農產品生產經營的全程監管,重點檢測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建立健全安全追溯體系,有效防範、妥善應對食品安全事件。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藥品行為,規範臨床用藥,加強藥物不良反應,減少因有毒有害食品、藥物造成的殘疾。(市衛生健康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4)加強飲用水、空氣和土壤污染治理干預。紮實開展大氣、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進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全面加強城鄉飲用水衛生監測,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飲用水安全。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強重金屬、危險廢物、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污染防治,控制進入土壤環境,開展環境污染對人群健康影響監測,及時治理干預,指導涉水病區實施改水工程。(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5)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健全氣象、洪澇、乾旱、地震、地質災害等監測和預警預報系統,發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信息管理系統及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作用,提高突發自然災害現場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完善社區、學校、醫院、車站、工廠等人員密集場所災害防禦設施、措施。加強防災減災宣傳培訓、應急演練及救治,減少因災害及次生災害造成的殘疾。(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市地震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6)減少兒童意外傷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殘。加強兒童和老年人傷害預防和干預,中國小校、幼稚園和社區普遍開展防範兒童溺水、老年人意外跌落、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風險安全教育,提高兒童、老年人及其照料者安全意識,減少因意外傷害造成的殘疾。(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二)切實加強殘疾康復服務管理,提升殘疾人康復服務質量
各級人民政府要履行殘疾人康復工作職責,認真組織實施康復各項工作,幫助殘疾人恢復或補償功能。
1.擴大服務供給。康復機構承擔著為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的責任,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殘疾人數量、分布狀況、康復需求等情況,制定殘疾人康復機構設定規劃,興辦公益性康復機構,將康復機構設定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規劃,擴大康復項目醫保基本醫療報銷範圍。建立完善以社區康復為基礎、康復機構為骨幹、殘疾人家庭為依託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教育體育部門要在特殊教育學校、隨班就讀、送教上門等形式中為殘疾學生提供適宜的教育康復。養老機構要放寬殘疾人入院條件,為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提供低償集中托養服務,兒童福利機構為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服務。鼓勵企業、社會團體或其他社會力量興辦康復機構。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捐贈、設定公益慈善項目、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為康復機構提供幫助。康復機構應當具有符合國家規定和行業標準場所、人員、設施設備等條件,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對其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和業務培訓,為殘疾人提供安全、有效的康復服務。康復機構中從事醫療、康復、心理諮詢、社會工作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持證上崗,或接受崗前培訓。(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2.推進社區康復。利用社區服務中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社區資源,根據社區殘疾人數量、類型和康復需求等設立康復場所,或者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社會組織開展康復指導、日常生活能力訓練、康復護理、輔助器具適配、信息諮詢、知識普及和轉介等社區康復工作。鼓勵和支持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參加社區康復活動,融入社區生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項目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範圍,為殘疾人提供個性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3.實施精準康復服務。針對殘疾人的健康、日常活動、社會參與等需求進行評估,依據評估結果制定個性化康複方案,實施分級分類服務,並根據康復情況適時調整最佳化康複方案。建立殘疾人康復檔案,一人一檔並妥善保存,依法保護殘疾人的個人隱私和信息。優先開展殘疾兒童康復工作,實行康復與教育相結合,按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政策對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提供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手術等救助,擴大康復項目醫保基本醫療報銷範圍,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適時提高救助標準、擴大救助年齡範圍。因偏遠山區或家庭情況特殊無法到機構康復訓練的,可安排康復機構提供上門服務,費用標準由當地物價部門核准。殘疾軍人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和當地社會殘疾人的相應待遇。(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殘聯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4.推廣輔助器具套用。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國家扶持、市場推動,充分發揮殘聯、民政、衛生健康等系統和社會力量作用,構建多元化的輔助器具服務網路。大力推廣政府購買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支持民辦輔助器具服務機構發展。推動建立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制度,對殘疾人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給予補貼。優先保障殘疾兒童、持證殘疾人獲得基本輔助器具適配服務。強化輔助器具服務供給和需求的有效銜接和互動作用,以需求為導向,套用大數據、“網際網路+”、物聯網等手段,推廣輔助器具套用,探索社區提供輔助器具租賃、回收、維修等服務。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新媒體、知識讀本等方式加大宣傳,提高公眾對輔助器具的認知,推介輔助器具新產品、新技術、新理念。(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5.提供全域服務。積極開展全域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服務試點工作,結合實際,為人民民眾提供殘疾預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精神病防治、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社區康復、老年人及殘疾人照護、工療(農療、娛療)等全方位全域全生命周期康復服務,全面提升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服務水平。(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人民政府要統籌推進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的組織實施。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如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要履行好部門職責,做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相關工作。殘聯組織要依照法律、法規、章程積極開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
(二)加強資金保障。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根據工作需要,將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多渠道籌集殘疾人康復資金。鼓勵、引導社會力量通過慈善捐贈等方式,幫助殘疾人接受康復服務。醫保部門要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將殘疾人康復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康復費用予以支付;按照醫療救助的規定,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給予補貼,並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康復費用後仍有困難的殘疾人給予醫療救助。財政、審計部門要做好專項康復經費的監督審計工作。
(三)落實政策支持。逐步將更多的殘疾人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殘疾人康復。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適合殘疾人的保險產品。各相關單位對從事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服務的機構、康復輔助器具研發和生產單位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並給予資金、設施設備、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支持。社會力量興辦的康復機構和公辦康復機構在準入、執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非營利組織的稅收扶持、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執行相同的政策。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要將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知識、技能培訓納入衛生健康、教育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內容。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職業學校設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相關專業或開設相關課程,培養專業技術人員,提高康復技術水平。
(五)加強機構管理。衛生健康、民政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康復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殘聯組織要對康復機構及其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定期委託第三方機構或相關專家對康復機構的管理水平、服務質量、運行情況等進行專業評估,及時匯總、發布康復機構信息,為殘疾人接受康復服務提供便利,評估結果可以作為政府購買服務、資金扶持、分級管理的依據。發展改革、市場監管、殘聯等部門要做好康復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息收集工作,將康復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誠信經營和執業情況納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立健全不良執業記錄製度、失信懲戒以及強制退出機制。
(六)積極宣傳引導。各縣(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政策宣傳,積極引導社會關注,通過正面宣傳、輿論監督和科學引導,增進全社會參與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的積極性、主動性、自覺性,營造良好的氛圍,形成家喻戶曉、廣泛參與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民眾的殘疾預防觀念和康復意識。對在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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