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辦法

《河北省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辦法》,是河北省首部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領域專項立法,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辦法
  • 實施時間:2023年12月1日
修訂信息,內容解讀,

修訂信息

2023年12月1日,《河北省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辦法》正式施行。

內容解讀

為提升殘疾預防水平,辦法提出,加強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和孕產期健康檢查以及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罕見病等篩查,積極開展心理健康促進和精神障礙預防,同時,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降低致殘風險。
“辦法從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疾病致殘等方面提出了防控措施,並在預防傷害致殘方面,細化了衛生健康、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和用人單位的防控重點。”省殘聯康復部工作人員介紹,河北省將繼續完善以社區和家庭為基礎,普遍預防和重點防控相結合,一級預防為重點的三級預防工作機制,積極預防殘疾發生、減輕殘疾程度。
著力解決康復機構發展不平衡問題,辦法明確,健全多元化康復服務體系,規定將康復機構設定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規劃,鼓勵特殊教育學校、兒童福利院、精神衛生福利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等開展殘疾人康復業務,擴大康復服務供給能力。推動市、縣、鄉三級康復機構建設,設區的市、縣(市、區)至少設立一所康復醫院或者殘疾人康復中心等專業化的殘疾人康復機構,縣(市、區)公立醫院可設定康復醫學科或康復醫學科門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根據實際需要設定康復科。
讓殘疾人真正得到實惠,辦法強化了對0—6歲殘疾兒童、重度殘疾人等群體的保障力度。其中規定,完善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加強殘疾人醫療康復保障,將殘疾人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工傷保險、醫療救助、康復救助等制度的銜接,保障殘疾人康復服務需求。
不斷加強和改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服務,辦法明確,河北省將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保障機制,逐步實現0—6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免費得到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服務。有條件的設區的市、縣(市、區)可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範圍,對進入康復機構接受康復訓練的經濟困難殘疾兒童家庭給予住宿、交通和生活補助。優先開展殘疾兒童康復工作,擇優確定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對居家康復的適齡重度殘疾兒童、孤獨症兒童上門服務。
“辦法強化了全面康復理念,康復與教育融合發展是一大亮點。”省殘聯康復部工作人員介紹,辦法提出,各地根據需要在普通幼稚園和普通學校設定特殊教育資源教室,配備特殊教育教師,推動殘疾兒童、孤獨症兒童的康復與教育融合發展。
為了幫助殘疾人更好融入社會,辦法提出,將殘疾人社區康復納入社區公共服務體系,鼓勵和支持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參加社區康復活動,推動開展職業康復和自助互助康復,組織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以及輔助性就業等職業康復活動,扶助殘疾人重建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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