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是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檔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國發〔2015〕7號),加強三級預防工作,探索和創新殘疾預防工作模式,減少殘疾發生,減輕殘疾程度,“十三五”期間,中國殘聯、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婦聯決定聯合開展創建全國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試牛謎敬點工作。為做好有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全國選擇100個縣(市、區),試點建立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府拒仔嚷,實現以下目標:
——建立健全殘疾預防組織管理體系、工作機制。
——實施殘疾預防綜合干預,有效控制殘疾發生髮展。
——建立殘疾報告制度,形成統一的殘疾信息管理體系。
——健全殘疾預防技術手段,完善技術規範、標準。
二、組織實施
(一)啟動階段(2016年3月—7月)。
1.完善工作機制。
中國殘聯、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婦聯建立議事協調機制,負責制定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遴選確定試驗區,開展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的指導檢查、評估考核。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承擔日常議事協調工作,負責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相關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試驗區所在省(區、市)有關部門建立相應工作機制,負責統籌組織本省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做好試驗區遴選申報、技術指導、數據統計、檢查驗收等工作,總結推廣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經驗。省(區、市)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負責本省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相關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殘疾預防相關領域專家,成立全國專家技術指導組,負責制定試驗區創建試點工說霉章和作相關技術方案,開展技術指導和培訓、效果評價、數據分析、標準規範制定等工作。試驗區所在省(區、市)成立相應專家技術指導組,負責轄區內殘疾預防技術支持與指導,開展技術培訓和質量控制。
2.遴選確定試驗區。
各縣(市、區)政府按照候選試驗區遴選標準,向所在省(區、項翻炒市)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提出創建申請。
省(區、市)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根據候選試驗區遴選標準,對上報申請的縣(市、區)進行審核,確定本省試驗區推薦對象,報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
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組織全國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專芝定家技術指導組,對各省上報的候選試驗區進行審核。由中國殘聯會同有關部門予以確定。
3.工作部署和技術培訓。
中國殘聯與有關部門共同召開專門會議,啟動、部署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開展相關工作、技術培訓。
各省(區、市)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召開本地工作會議,部署啟動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組織開展二級培訓。
(二)實施階段(2016年8月—2020年6月)。
1.建立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組織體系。
試驗區建立由政府主管領導牽頭,殘聯、衛生計生、公安、安全監管、婦聯等部門協調行動的工作機制,負責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督促相關部門落實職責,統籌協調解決問題和困難,做好督導檢查和考核評估等工作。
建立試驗區創建工作隊伍。根據創建工作要求,組織成立產前篩查、兒童殘疾篩查、殘疾評定等專家技術指導組,明確產前篩多漿良查診斷機構、婦幼保健機構、殘疾評定機構、殘疾人康復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承擔殘疾預防工作任務的機構、人員和工作流程。淚刪放
2.制定具體工作方案。
試驗區根據《全國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方案編制提綱》(見附屬檔案2),結合本地區殘疾預防工作基本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和工作計畫,全面落實殘疾預防各領域已有的法規、政策、標準和規範,明確任務目標、主要措施、實施進度、各部門職責、工作預算,分解落實工作責任,提供經費和政策保障,確保試驗區創建工作全面有序推進。試驗區要將工作方案上報全國、省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
3.組織開展培訓。
試驗區根據本地區殘疾預防工作實施情況,制定培訓計畫,建立培訓制度,對組織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報送人員組織開展培訓,並接受全國、省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專家技術指導組的培訓,評估培訓效果。
4.全面開展殘疾預防工作。
在出生缺陷防治、疾病防治、傷害預防、殘疾康復等殘疾預防領域,針對重點人群,採取綜合干預措施,主要內容包括:
(1)大力開展婚前醫學檢查和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做好出生缺陷和兒童發育障礙綜合防治。到2020年,實現婚前醫學檢查率達80%以上,或在原有基礎上提高30%;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率達80%以上,產前篩查率達70%以上;新生兒及兒童殘疾篩查率達85%以上,干預率達75%以上。
(2)做好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防治,開展防盲治盲和防聾治聾工作。到2020年,實現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90%以上;高血壓、糖尿病管理人群規範管理率達到60%;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80%以上;初級聽力衛生保健服務覆蓋率達80%;百萬人口白內障復明手術率達到2000以上。
(3)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和營造非致殘環境,減少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發生,重點做好兒童和老年人意外傷害防範。加強傷害後患者救治和康復的銜接,提高意外傷害應急救援救治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實現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起數、死亡人數各下降10%,食品藥品安全、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等事故發生起數、傷亡人數各下降20%;兒童意外傷害發生率下降20%,老年人跌傷率下降10%。
(4)對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提供康復醫療、功能訓練、輔具適配等精準康復服務,提高殘疾人康復服務覆蓋率。到2020年,實現殘疾兒童康復服務率達80%以上,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率達80%以上;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率達80%以上。
5.實施殘疾預防重點干預項目。
(1)殘疾和高危孕產婦產前篩查項目。
按照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下發的《殘疾和高危孕產婦產前篩查技術方案(試行)》,以殘疾和高危孕產婦為對象,開展產前篩查和診斷。每個試驗區年篩查診斷人數不少於400人。
(2)兒童殘疾篩查診斷項目。
按照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下發的《0-6歲兒童殘疾篩查工作技術方案(試行)》,將兒童殘疾初篩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範圍,以初篩發現的各類疑似殘疾兒童為對象,在婦幼保健機構和兒童殘疾診斷機構開展復篩和診斷。每個試驗區年篩查診斷人數不少於110人。
(3)殘疾評定項目。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標準》的要求,為各類疑似殘疾人開展殘疾評定。每個試驗區年評定殘疾人不少於1100人。
(4)加強殘疾預防宣傳教育。
利用愛耳日、愛眼日、精神衛生日、國際減災日、119消防日、122全國交通安全日、安全生產月、《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宣傳節點,開展殘疾預防“進社區、進家庭、進校園”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提高殘疾預防法治觀念、責任意識,普及殘疾預防知識。
6.建立殘疾報告制度。
按照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下發的《殘疾報告制度管理辦法(試行)》,依託婦幼保健網路,按照《0-6歲兒童殘疾篩查工作規範(試行)》開展0-6歲兒童殘疾篩查,將確診的殘疾兒童信息報送至試驗區衛生計生部門和殘聯。依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在建立居民健康檔案、開展簽約服務過程中,發現疑似殘疾人,將疑似殘疾人信息報送至試驗區衛生計生部門和殘聯。在自願前提下,殘聯組織疑似殘疾人在殘疾評定機構進行殘疾評定。殘疾評定機構將評定後的殘疾人信息報送至試驗區衛生計生部門和殘聯。殘聯按要求匯總確診的殘疾兒童信息和評定後的殘疾人信息,報送全國、省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
7.開展自查與評估。
開展基線調查。試驗區在啟動創建工作前,按照基線調查工作方案的要求,開展殘疾預防工作狀況基線調查。創建過程中,按照殘疾預防效果評估方案的要求,每年對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總體情況開展效果評估。全國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專家技術指導組定期開展技術指導和干預效果評估。
試驗區每年按要求參加全國、省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階段調度會議,對照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明確的目標任務開展自查,總結各領域殘疾預防工作成績和問題,鞏固完善殘疾報告制度,評估殘疾預防重點干預項目成效,撰寫年度自查報告報全國、省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
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相關技術方案由全國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專家技術指導組制定,經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確定下發。
(三)總結評估階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2020年,中國殘聯與相關部門共同組織有關專家,對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的組織管理、殘疾預防綜合干預、項目實施、資金使用、殘疾報告制度建設等進行終期評估。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保障經費。
各試驗區政府要將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扶貧攻堅規劃和各部門專項規劃等,作為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各試驗區要加大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工作經費財政投入,安排專項經費,用於組織管理、技術指導、人員培訓、調查統計、實施殘疾預防綜合干預等工作。中央財政對殘疾和高危孕產婦產前篩查診斷、兒童殘疾篩查、殘疾評定、殘疾預防宣傳教育、建立殘疾報告制度給予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範圍另行下發。
(二)積極創新,合力推進。
試驗區要統籌殘疾預防相關政策,注重與衛生計生等部門相關的規劃、政策、項目進行對接,形成工作合力。整合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公益慈善等資源,拓寬籌資渠道,制定出台相關保障政策,建立殘疾預防長效工作機制。完善三級預防網路,加強轄區內婦幼保健機構、專業康復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建設和指導,創新殘疾預防方法技術,積極探索有效的干預手段和模式,切實提升專業服務能力。
(三)嚴格管理,專款專用。
中國殘聯每年6月底前下撥中央專項補助資金。各試驗區要加強中央專項補助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專款專用,專賬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擠占和挪用。對未完成年度項目任務的試驗區,中國殘聯將核減下一年度項目經費。
建立試驗區創建工作隊伍。根據創建工作要求,組織成立產前篩查、兒童殘疾篩查、殘疾評定等專家技術指導組,明確產前篩查診斷機構、婦幼保健機構、殘疾評定機構、殘疾人康復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承擔殘疾預防工作任務的機構、人員和工作流程。
2.制定具體工作方案。
試驗區根據《全國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方案編制提綱》(見附屬檔案2),結合本地區殘疾預防工作基本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和工作計畫,全面落實殘疾預防各領域已有的法規、政策、標準和規範,明確任務目標、主要措施、實施進度、各部門職責、工作預算,分解落實工作責任,提供經費和政策保障,確保試驗區創建工作全面有序推進。試驗區要將工作方案上報全國、省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
3.組織開展培訓。
試驗區根據本地區殘疾預防工作實施情況,制定培訓計畫,建立培訓制度,對組織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報送人員組織開展培訓,並接受全國、省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專家技術指導組的培訓,評估培訓效果。
4.全面開展殘疾預防工作。
在出生缺陷防治、疾病防治、傷害預防、殘疾康復等殘疾預防領域,針對重點人群,採取綜合干預措施,主要內容包括:
(1)大力開展婚前醫學檢查和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做好出生缺陷和兒童發育障礙綜合防治。到2020年,實現婚前醫學檢查率達80%以上,或在原有基礎上提高30%;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率達80%以上,產前篩查率達70%以上;新生兒及兒童殘疾篩查率達85%以上,干預率達75%以上。
(2)做好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防治,開展防盲治盲和防聾治聾工作。到2020年,實現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90%以上;高血壓、糖尿病管理人群規範管理率達到60%;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80%以上;初級聽力衛生保健服務覆蓋率達80%;百萬人口白內障復明手術率達到2000以上。
(3)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和營造非致殘環境,減少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發生,重點做好兒童和老年人意外傷害防範。加強傷害後患者救治和康復的銜接,提高意外傷害應急救援救治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實現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起數、死亡人數各下降10%,食品藥品安全、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等事故發生起數、傷亡人數各下降20%;兒童意外傷害發生率下降20%,老年人跌傷率下降10%。
(4)對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提供康復醫療、功能訓練、輔具適配等精準康復服務,提高殘疾人康復服務覆蓋率。到2020年,實現殘疾兒童康復服務率達80%以上,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率達80%以上;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率達80%以上。
5.實施殘疾預防重點干預項目。
(1)殘疾和高危孕產婦產前篩查項目。
按照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下發的《殘疾和高危孕產婦產前篩查技術方案(試行)》,以殘疾和高危孕產婦為對象,開展產前篩查和診斷。每個試驗區年篩查診斷人數不少於400人。
(2)兒童殘疾篩查診斷項目。
按照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下發的《0-6歲兒童殘疾篩查工作技術方案(試行)》,將兒童殘疾初篩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範圍,以初篩發現的各類疑似殘疾兒童為對象,在婦幼保健機構和兒童殘疾診斷機構開展復篩和診斷。每個試驗區年篩查診斷人數不少於110人。
(3)殘疾評定項目。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標準》的要求,為各類疑似殘疾人開展殘疾評定。每個試驗區年評定殘疾人不少於1100人。
(4)加強殘疾預防宣傳教育。
利用愛耳日、愛眼日、精神衛生日、國際減災日、119消防日、122全國交通安全日、安全生產月、《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宣傳節點,開展殘疾預防“進社區、進家庭、進校園”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提高殘疾預防法治觀念、責任意識,普及殘疾預防知識。
6.建立殘疾報告制度。
按照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下發的《殘疾報告制度管理辦法(試行)》,依託婦幼保健網路,按照《0-6歲兒童殘疾篩查工作規範(試行)》開展0-6歲兒童殘疾篩查,將確診的殘疾兒童信息報送至試驗區衛生計生部門和殘聯。依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在建立居民健康檔案、開展簽約服務過程中,發現疑似殘疾人,將疑似殘疾人信息報送至試驗區衛生計生部門和殘聯。在自願前提下,殘聯組織疑似殘疾人在殘疾評定機構進行殘疾評定。殘疾評定機構將評定後的殘疾人信息報送至試驗區衛生計生部門和殘聯。殘聯按要求匯總確診的殘疾兒童信息和評定後的殘疾人信息,報送全國、省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
7.開展自查與評估。
開展基線調查。試驗區在啟動創建工作前,按照基線調查工作方案的要求,開展殘疾預防工作狀況基線調查。創建過程中,按照殘疾預防效果評估方案的要求,每年對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總體情況開展效果評估。全國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專家技術指導組定期開展技術指導和干預效果評估。
試驗區每年按要求參加全國、省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階段調度會議,對照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明確的目標任務開展自查,總結各領域殘疾預防工作成績和問題,鞏固完善殘疾報告制度,評估殘疾預防重點干預項目成效,撰寫年度自查報告報全國、省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
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相關技術方案由全國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專家技術指導組制定,經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確定下發。
(三)總結評估階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2020年,中國殘聯與相關部門共同組織有關專家,對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的組織管理、殘疾預防綜合干預、項目實施、資金使用、殘疾報告制度建設等進行終期評估。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保障經費。
各試驗區政府要將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扶貧攻堅規劃和各部門專項規劃等,作為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各試驗區要加大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工作經費財政投入,安排專項經費,用於組織管理、技術指導、人員培訓、調查統計、實施殘疾預防綜合干預等工作。中央財政對殘疾和高危孕產婦產前篩查診斷、兒童殘疾篩查、殘疾評定、殘疾預防宣傳教育、建立殘疾報告制度給予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範圍另行下發。
(二)積極創新,合力推進。
試驗區要統籌殘疾預防相關政策,注重與衛生計生等部門相關的規劃、政策、項目進行對接,形成工作合力。整合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公益慈善等資源,拓寬籌資渠道,制定出台相關保障政策,建立殘疾預防長效工作機制。完善三級預防網路,加強轄區內婦幼保健機構、專業康復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建設和指導,創新殘疾預防方法技術,積極探索有效的干預手段和模式,切實提升專業服務能力。
(三)嚴格管理,專款專用。
中國殘聯每年6月底前下撥中央專項補助資金。各試驗區要加強中央專項補助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專款專用,專賬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擠占和挪用。對未完成年度項目任務的試驗區,中國殘聯將核減下一年度項目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