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起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和有關政策,組織實施質量強州、食品安全和標準化等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工作。負責全州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州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對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進行查處和指導,督辦查處轄區內大案要案和疑難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承擔州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承擔有關反壟斷調查及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指導開展相關執法工作。依法查處無照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中介服務機構。指導州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指導消費環境建設。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全州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國家級、省級和州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貫徹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健全和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州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配合開展特殊食品的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等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推進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貫徹執行和執法監督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申報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負責全州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和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藥品零售(除零售連鎖總部)、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十七)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州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
(十八)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九)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經營(零售、除連鎖總部)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依職責指導實施其他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二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零售環節、醫療器械經營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與質量抽檢。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二十二)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州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制度。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工作,並負責對外聯絡與合作交流。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指導承擔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的查處、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處等執法工作,監督管理商標印製企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和管理,做好產權確權、侵權判定、申請相關工作,規範指導智慧財產權類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專利信息利用和服務工作。承擔全州專利行政執法工作,監督專利市場,依法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編制全州專利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管理;指導縣(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二十三)按規定要求,承擔對口事業服務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二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辦公室(機關黨建辦公室)、綜合規劃與宣傳應急管理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科、科技與財務審計科、政策法規監督科、行政許可與登記註冊科、質量發展科、信用監督管理科、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科(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廣告監督管理科、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科)、食品安全協調科、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餐飲服務食品監督管理科、藥品監督管理科、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化妝品監督管理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計量監督管理科、標準化監督管理科、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科、商標專利與智慧財產權保護監督管理科、綜合行政執法科。
直屬機構
臨夏州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臨夏州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臨夏州智慧財產權發展中心、臨夏州市場監督管理局信息化保障中心、臨夏州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臨夏州食品檢驗檢測中心、臨夏州藥品檢驗檢測中心、臨夏州特種設備檢驗所、臨夏州計量測試檢定所、臨夏州產品質量檢驗所。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李昌瑞
黨組成員、副局長:馬建軍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馬金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侍孝金
黨組成員、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張健
黨組成員、副局長:馬偉
黨組成員、副局長:馬紹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