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將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取消私營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職責。
3.取消廣告設計、製作、發布、代理收費備案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深化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整合行政審批職能,簡政放權,探索建立寬進嚴管的市場準入機制。
2.加強網路商品交易管理,網路商品信用體系建設。
3.菸草廣告的監督管理和審批。
(三)增加的職責
1.增加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職責。
2.增加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協調推進職責。
3.整合市場執法力量,加強和完善工商行政執法,構建市場監督管理長效機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對全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管理和行政執法等業務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
(二)承擔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相關職責,推進工商註冊登記制度便利化。負責轄區內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註冊登記和監督管理,指導全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各類市場主體的註冊登記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
(四)組織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和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六)依法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監督管理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假冒偽劣、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負責組織管理並指導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及商標違法行為,負責著名商標、馳名商標的推薦、初審、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
(十)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轄區內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行為。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註冊登記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全州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管理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所屬協會的工作。
(十四)貫徹落實省、州委關於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決定、指示及工作部署,組織實施全州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安排部署全州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指導縣(市)非公有制企業黨工委工作。
(十五)貫徹落實州委州政府關於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決定、指示及工作部署,按照州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協調政府職能部門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協調推進工作;指導縣(市)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十六)承辦州委、州政府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非公有制企業黨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設10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承擔機關內部日常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信息、檔案、保密、統計、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全州工商系統新聞、信息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內部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交辦事宜的督辦和結果反饋工作,對全局重大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進行督查檢查;負責承辦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工作;負責編制執行財務預算決算方案;負責機關財務、票據、資產、政府採購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審計工作。
(二)人事教育和基層工作科
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勞動工資、年度考核等工作;負責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州工商系統幹部崗位職務培訓和專門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基層工商所(分局)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全州工商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和工青婦等工作;組織指導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工商所(分局)規範化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法規科
承擔全州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改、論證和備案審查;負責全州工商系統依法行政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指導全州工商系統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和普法工作;承擔州局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和行政複議、應訴、賠償、聽證工作。
(四)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
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的實施;擬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12315網路體系建設;負責全州消費者投訴、舉報數據的匯總、分析、管理和使用工作;配合查處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和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案件;指導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導消費者協會的工作。
(五)市場規範管理科(契約監督管理科)
負責有關市場規範管理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考評命名州級“守契約重信用”企業;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負責辦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經紀人和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推廣契約示範文本,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協助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指導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規範管理工作。
(六)註冊登記科
組織實施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擬定企業註冊登記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規定範圍內的各類企業註冊登記工作,並監督檢查其註冊登記行為;負責各類企業註冊登記信息的統計、分析、公開工作;指導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個體私營經濟註冊登記工作。
(七)個體私營經濟服務發展科(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辦公室)
負責個體私營經濟管理法律法規的實施;指導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服務和轉型工作;負責為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提供信息諮詢、指導服務工作;指導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信用分類管理;負責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個體私營經濟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根據省州關於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安排部署,按照州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協調政府職能部門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協調推進工作。
(八)商標監督管理科
承擔註冊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特殊標誌專用權;依法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使用中的違法行為;調處商標糾紛;組織推進商標戰略,負責中國馳名商標、甘肅省著名商標的引導、初審、推薦、服務工作;開展商標印製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監督管理工作和商標協會工作。
(九)廣告監督管理科
負責擬定全州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廣告經營、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案件;依法負責廣告經營主體的審批及廣告內容的審查;指導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監督管理工作和廣告協會工作。
(十)信息科
負責全州工商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和指導;承擔相關數據保障、信息化項目管理、信息網路安全、運行及維護工作;負責各類信息數據的開發和利用,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負責機關計算機等設備的維護;配合做好企業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全州工商系統信息化人才的培養工作;指導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化工作。
其他事項
(一)臨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分局。為臨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設機構,正科級建制,核定行政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主要職責:指導全州工商系統執法辦案工作;擬定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違法直銷和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指導協調全州工商系統查處不正當競爭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案件;督查督辦全州工商系統涉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協助查處違反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的案件;指導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執法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禁毒、反走私、反假幣和“掃黃打非”等工作;負責執法辦案工作的統計上報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臨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監督管理分局。為臨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設機構,正科級建制,核定行政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主要職責:負責各類企業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實施;承擔並指導全州範圍內的企業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和開展本轄區企業公示信息抽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及企業年報公示管理等工作;承擔全州各類企業管理信息庫的建設、維護和監督管理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臨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網路交易監督管理分局。為臨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設機構,正科級建制,核定行政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主要職責:擬定規範電子商務網上交易行為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指導網路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建立網路商品交易信用檔案;指導全州網路商品交易市場主體登記和監管工作;開展網路商品交易執法,規範網路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建立網路商品交易維權機制,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查處網上違法經營、虛假違法廣告、侵犯消費者權益等違法案件。
(四)臨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正科級事業單位,隸屬臨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4名,核定科級職數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職責:負責制定機關管理的制度及辦法、措施;負責機關基建項目、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服裝裝備、車輛管理、會務保障、接待工作、設施維護、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後勤服務及保障等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中共臨夏州非公有制企業工作委員會,掛靠在臨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內設2個職能科(室)。
根據省委《關於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省委發〔2008〕38號)和州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州委發〔2011〕23號)檔案精神,中共臨夏州非公有制企業工作委員會內設辦公室、組織聯絡科。設書記1名(兼職),核定科級領導職數4名。所需編制和人員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內部調劑解決,編制和人員不單獨統計。
1.辦公室
負責協調州非公企業黨工委日常工作,負責黨工委文電、機要、檔案、保密、印章使用管理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黨工委決定事項及領導指示的辦理、督促、檢查,協助領導抓好催辦檢查和協調工作;牽頭擬定工委各項規章制度,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牽頭擬定全州非公企業黨建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及考核管理辦法,組織開展考核工作;牽頭組織開展非公黨建調查研究工作,收集、報送調研報告;負責全州非公黨建工作情況反饋、非公黨建網站信息審核和發布工作;負責黨工委主要會議的籌備和組織;負責宣傳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州委關於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決定、指示和工作部署;負責制定全州非公有制企業宣傳工作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黨員學習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指導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圍繞經濟建設開展各項黨內活動;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業黨員和民眾的思想動態,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提高企業黨員、職工民眾的思想覺悟和理論水平;制定非公有制企業工會工委、共青團工委、婦聯工委工作計畫,指導縣(市)黨工委做好非公有制企業群團組織建設;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組織聯絡科。
貫徹落實黨的組織工作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研究擬定加強非公企業黨的組織建設的措施,並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指導全州非公企業黨員的發展、教育、管理和組織建設;負責黨工委直屬非公企業黨員的入黨考察、審批,黨員教育、管理和黨組織管理工作,指導直屬企業黨組織換屆選舉、幹部培養、考察、調整與配備等工作;負責全州非公企業黨建指導員隊伍建設,對黨建指導員工作進行指導,做好直屬非公企業黨建工作指導員的考察、選派、培訓和管理工作;負責非公企業黨建工作統計報表報送工作;負責黨工委直屬非公經濟組織代表人士的統戰工作,指導縣(市)黨工委做好非公有制企業的統戰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附則
本規定由臨夏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臨夏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