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控制與管理》是2012年中國計量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全國食品安全管理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肉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控制與管理
- 作者:全國食品安全管理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出版社:中國計量
- 出版時間:2012年01月01日
- 開本:32 開
- ISBN: 9787502635190
- 語種:簡體中文
- 版次:初版
《肉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控制與管理》是2012年中國計量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全國食品安全管理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第一條 為了發展肉類食品工業,確保肉和肉製品生產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家畜家禽防疫條例》、《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食品衛生標準》,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是肉和肉製品生產企業管理生產...
《陝西省肉製品小作坊生產管理辦法》是2018年8月23日起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肉製品小作坊生產行為,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監督管理,保障肉製品小作坊產品質量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陝西省食品小作坊小...
廣西壯族自治區小作坊由於生產條件所限,生產的肉製品產品存在較大的質量安全隱患,給肉製品的食用安全會造成極大的威脅,為了進一步保障肉製品產品的質量安全,保護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必要制定肉製品小作坊生產技術規範。編制...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條件核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第十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不得生產嬰幼兒輔助食品、乳製品、飲料、罐頭、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等高風險食品和非傳統食品。食品生產加工...
(六)嚴格負面清單管理。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委託生產加工,不得分裝食品,不得生產加工下列食品:1.乳製品、罐頭製品、果凍、冷凍飲品、酒類、飲料(含瓶、桶裝飲用水)、醬油、食醋、預包裝肉製品;2.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
《貴州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是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貴州省食品安全條例》,進一步加強對貴州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督管理,督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在明顯位置懸掛或張貼備案證明、營業執照、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第十五條 禁止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下列食品:(一)乳製品、白酒、罐頭製品、果凍等食品;(二)專供嬰幼兒、老年人、病人、孕產婦等其他特定...
1.食品小作坊可以生產具有地方特色且採用傳統工藝生產的食品。不得生產肉製品、乳製品、飲料、冷凍飲品、罐頭製品、果凍和各種酒類等高風險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要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確保食用後人體健康安全。 2.食品小作坊生...
上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行為,加強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
第十五條 縣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對本地區的小作坊實施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產品質量檢驗:(一)產品質量檢驗的範圍重點以白酒、肉製品、豆製品、糧、油、米、面等與人民民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為主;(二)產品檢驗的項目以確保食品...
《熟肉製品小作坊生產規範》(DB3405/T 0001-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馬鞍山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馬鞍山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第十三條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食品添加劑和下列食品:(一)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二)乳製品、罐頭...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非餐飲服務類食品攤販,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內的非餐飲服務類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前店後坊式的非餐飲服務類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督管理;(四)質量監督部門負責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外的非餐飲服務類食品生產...
第十七條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下列食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二)乳製品、罐頭製品、果凍等食品;(三)專供嬰幼兒、老年人、病人、孕產婦等特定人群的食品;(四)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第十一條 本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下列食品:(一) 乳製品、罐頭製品等國家和本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的食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特殊食品;(三)非本地區傳統特色的食品。第十二條 區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
(二)使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感官性狀異常原料生產加工食品;(三)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未經檢驗、檢疫的禽、畜、獸、水產等動物肉類及其製品生產加工食品;(四)使用含有危害人體健康的化學...
《面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控制與管理》是2013年6月1日中國質檢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全國食品安全管理技術標準技術委員會。內容簡介 《麵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控制與管理》以提升麵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技術...
第十九條食品小作坊不得生產加工下列產品:(一)乳製品、罐頭製品、果凍、冷凍飲品、酒類、飲料(含瓶、桶裝飲用水)、醬油、食醋、預包裝肉製品;(二)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專供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調味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控制與管理》是2014年1月中國質檢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聯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全國食品安全管理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內容簡介 《調味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控制與管理》根據目前我國調味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現狀...
第二十條【負面清單】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下列食品:(一)保健食品;(二)食品添加劑;(三)預包裝肉製品、乳製品、罐頭製品、果凍、冷凍飲品、酒類、飲料(含瓶、桶裝飲用水)、醬油和食醋;(四)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
(五)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生產加工食品;(六)以餐廚廢棄物、廢棄油脂為原料加工製作食用油或者以此類油脂為原料生產加工食品;(七)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或者...
因此,在參照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食品生產加工領域中小作坊監管工作專題座談會會議紀要》(2010年2月1日)關於食品小作坊的界定,並參考省外立法經驗的基礎上,草案緊扣規模小...
小作坊和攤販在生產加工經營過程中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使用非食用的原料或者添加非食品用化學物質;(二)使用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生產食品,或者使用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為原材料;(三)...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代碼》(GB/T 4754-2002)規定,農產品初級加工、餐飲、現做現賣食品小作坊不屬食品生產加工行業。食品生產小作坊100%目標籤訂質量安全承諾書範圍為符合基本質量安全衛生條件並獲得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的食品生產...
第十一條 食品小作坊現場核查應根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進行,對有生產規範或工藝規程地方標準的品種現場核查時,應結合地方標準的規定進行現場核查。根據現場核查的情況,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
(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承諾書。第二十五條 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經委託的食藥監所應當依據本辦法對小作坊備案材料進行審查,並分別做出以下處理:(一)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在5個工作日核心發《備案證》。(二)...
(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指有固定生產加工場所,從業人員較少,生產條件簡單,依法從事傳統食品生產加工〔不含現做現賣〕的單位或個人)的監督管理,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二)食品攤販(指在街頭或其他公共場所不定點銷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