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畫

《肇慶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畫》是肇慶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慶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畫
  • 頒布時間:2020年5月19日
  • 實施時間:2020年
  • 發布單位: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報告內容
  2020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堅持黨領導立法工作,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為我市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列入2020年政府規章制定計畫的項目
  2020年度市政府規章計畫項目共2個,分別是修訂《肇慶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程式規定》(肇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和制定《肇慶市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管理規定》,具體安排如下:
  (一)《肇慶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程式規定》(肇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由市司法局負責組織修訂,完成修訂工作後於2020年9月30日前上報市政府審議。
  (二)《肇慶市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管理規定》由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起草,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起草工作並形成規章送審稿報送市司法局審查,10月30日前上報市政府審議。
  二、落實規章制定計畫的工作要求
  (一)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修訂、起草政府規章過程中,要將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立法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嚴格執行立法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規章修訂、制定過程中涉及的重要事項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請示報告。
  (二)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計畫要求推進立法進度。各起草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將完成年度規章工作任務列入本單位重要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明確分管領導及責任科室和負責人員,制訂落實工作進度安排,完成起草論證相關程式後,按規定的時限上報市政府審定。如遇客觀特殊情況,組織落實單位不能如期完成的,要及時向市政府提交書面報告並說明原因。
  (三)加強調研論證,切實提高規章文稿質量。政府規章起草單位要認真研究並嚴格按照《立法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關於政府規章制定許可權的規定,依法確定行政管理措施,制定程式要嚴格按照《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和省有關立法程式檔案執行。
  (四)報送規章送審材料應符合規定要求。起草單位報送規章草案送審稿前,應當經起草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通過,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批上報市政府。上報請示時,一併報送下列資料:1.規章草案和草案條文注釋稿;2.規章草案的起草說明,包括立法的必要性、制定依據、起草過程、主要內容,徵求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利害關係人及公眾意見及採納情況;3.立法過程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有關材料;4.按規定需要開展專家諮詢論證、聽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應附送履行相關程式的相關材料;5.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政策檔案依據文本及其他有關參考資料。
  (五)市司法局要加強政府規章計畫落實工作的指導督促,提前介入制定過程調研論證工作。起草單位制定規章過程中如有問題的,請徑與市司法局聯繫。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肇慶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畫》已經十三屆96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起草單位制定規章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與市司法局聯繫。
  附屬檔案:肇慶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畫
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19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