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待業保險是指我國職工因某種原因暫時喪失職業後在等待再次就業的期間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屬於社會保險的范籌。職工待業保險制度,是在1986年為配合勞動制度改革和《企業破產法》的實施而建立起來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工待業保險
- 定義:我國職工因某種原因暫時喪失職業後在等待再次就業的期間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
職工待業保險是指我國職工因某種原因暫時喪失職業後在等待再次就業的期間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屬於社會保險的范籌。職工待業保險制度,是在1986年為配合勞動制度改革和《企業破產法》的實施而建立起來的。
職工待業保險是指我國職工因某種原因暫時喪失職業後在等待再次就業的期間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屬於社會保險的范籌。職工待業保險制度,是在1986年為配合勞動制度改革和《企業破產法》的實施而建立起來的。實施範圍主要包括:...
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是對國營企業職工實行的強制性、福利性和保障性為一體的社會保障制度。享受待業保險人員範圍包括: 宣告破產的企業職工;瀕臨破產的企業在法定整頓期間被精簡的職工;企業終止、解除勞動契約的工人 (包括國家機關、事業...
職工待業保險基金是指為待業職工提供物質幫助而建立的保險基金。主要來源於三個方面。(1)國營企業和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按照職工標準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按月繳納的待業保險金。(2)將收繳的待業保險金存入銀行以後,由銀行按國家規定...
職工待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待業保險基金。待業保險基金是為解決職工在待業期間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基金。其主要來潭是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待業保險費。待業保險費按職工標準工資的1%繳納,由企業的開戶銀行按月代為扣繳,轉入...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法律規定 根據《...
陝西省實施《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辦法 第一條 為了完善國有企業的勞動制度,保障待業職工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安定,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
職工待業保險是指職工因某種原因暫時喪失職業後在等待再次就業期間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 第三條待業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由國家、集體共同負擔的社會保險基金。 第四條職工待業保險的管理由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現...
《山東省職工待業保險辦法》是山東省人民政府1992年12月21日發布的地方法規。引言 山東省職工待業保險辦法 (1992年12月2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41號)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需要,保障職工在待業期間的...
《齊齊哈爾市城鎮集體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辦法》是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1992年8月6日發布的辦法。【發布文號】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第2號令 【發布日期】1992-08-06 【生效日期】1992-10-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齊齊哈...
對於失業人員來說,失業人員養老保險是他們生活保障的重要來源。失業人員養老保險仍需繼續繳費15年、達到退休年齡才能申請辦理退休手續。對於失業人員養老保險金的領取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進行申領,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
1997年12月3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雲南省企業職工失業保險條例》同時廢止。”條例原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失業職工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是指1986年7月12日國務院發布,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共5章16條。主要內容:國營企業的待業職工暈指宣告破產的企業的職工;瀕臨破產的企業法定整頓期間被精減的職工;企業終止、解除勞動契約的工人;企業...
《吉林省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辦法》是吉林省1993年施行的辦法。【發布單位】80702 【發布文號】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號 【發布日期】1993-05-18 【生效日期】1993-05-18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吉林省...
(一)待業職工待業前在企業連續工作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領取待業救濟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二)待業職工待業前在企業連續工作五年以上的,領取待業救濟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第十三條 待業救濟金由待業保險機構按月發給待業職工...
《遼寧省城鎮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條例》是一部遼寧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93年9月27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檔案信息 【發布單位】80601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3-09-27 【生效日期】1993-09-27 【失效日期】【所...
《四川省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實施辦法》是一份由四川省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檔案。【發布單位】82102 【發布日期】1986-09-13 【生效日期】1986-09-13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四川省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實施辦法 (1986年9月...
1、市屬各局(總公司)應當按照本條第一項的規定,負責審定所屬企業、事業單位全部職工月標準工資總額和每月應繳納的職工待業保險基金數額。各區、縣勞動服務公司負責審定區、縣屬企業、事業單位的全部職工標準工資總額和每月應繳納的職工...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工資總額,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額。單位工資總額按照國家有關工資政策予以認定其構成和計算方式。它是指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勞動報酬,包括...
《內蒙古自治區職工待業保險辦法》在1993.12.29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完善勞動制度,保障待業職工的基本生活,維持社會安定,根據國務院《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實行待業保險...
發布部門: 遼寧省政府 發布文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9號 《遼寧省縣區以上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待業保險規定》,業經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遼寧省人民政府第一百零一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
第一條 為完善社會保險體制,推進企業改革,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保障職工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和幫助其再就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遼寧省城鎮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
吉林市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辦法 (1993年12月27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六十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在待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維護社會安定,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的...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工待業保險辦法》在1993.11.11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推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保障待業職工的基本生活,幫助待業職工再就業,根據國務院《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結合自治區...
《南寧市職工失業保險條例》是1998年5月27日南寧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條例。發布信息 (1998年5月27日南寧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1998年11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
《海南省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意在為進一步完善待業保險制度,以保障職工在待業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的精神,結合海南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簡介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青島市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辦法》是為完善勞動制度,保障待業職工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安定,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暫行辦法。具體內容 青島市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辦法 (青政發〔1993〕122號1993年8月26日)第一章...
三險是最基本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 繳納三險是國家社保政策規定,任何用人單位都應該為員工投保。只要你與所在單位簽署了正式勞動契約,它就應該為你投保。三險並不是完全由你的單位繳納,而是由你本人和單位...
“五險”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16%,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從內容...
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這種制度已難以解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障問題。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指勞動者由於非本人原因暫時失去工作,致使工資收入中斷而失去維持生計來源,並在重新尋找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