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是2015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
- 外文名: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regionalizing environmental noise function
- 標準號:GB/T 15190-2014
- 標準類別:環保
《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是2015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是2015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2015年5月15日,《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發布。2015年1月1日,《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實施。主管部門生態環境部。1...
為進一步規範環境噪聲管理,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參照《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GB/T15190—2014),結合我市城市建設現狀和未來發展規劃,特制定本方案。一、總則 1.聲環境...
《城市聲環境功能區自動監測點位布設技術規範》(DB34/T 4275-2022)是2022年9月30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地方標準《城市聲環境功能區自動監測點位布設技術規範》(DB34/T ...
六、聲環境功能區劃分 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和《聲環境功能區劃技術規範》(GB/T 15190-2014),本方案劃定新余市聲環境功能區共四大類,其中1類聲環境功能區(以下簡稱“1類區”)6個,總面積51.76 平方...
一、劃分依據 (一)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二)相關標準及規範 1.《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GB/...
根據《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GB/T15190-2014)以及區域的使用功能特點和環境質量要求,劃分以下5類聲環境功能區:0類聲環境功能區:指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進一步做好婁底中心城區聲環境保護工作,根據《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GB/T15190-2014)、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工作...
為進一步規範永州市中心城區環境噪聲管理,強化噪聲污染防治,改善聲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GB/T15190-2014)等法律法規,結合永州市中心城區發展規劃和建設現狀,制定本方案。一...
認真研究《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聲環境質量標準》《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等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深入學習成都、宜賓、攀枝花等地城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及套用經驗,開展聲環境劃分現狀、實施條件、區域...
為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營造良好人居環境,滿足民眾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GB/T 15190—2014)、...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 (二)規範標準 1.《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GB/T1...
、《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範城市聲環境常規監測》(HJ640—2012)、《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市建成區不斷擴大,鎮江市區很多區域功能性質發生了變化,現有的聲功能區劃分已不能滿足現有規劃和環境管理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2021年修訂)和《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GB/T1...
《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是2008年10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規定了五類聲環境功能區的環境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 該標準適用於...
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技術規範 《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技術規範》是2018年3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單位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
6.《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7.《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範城市聲環境常規監測》8.巴中市噪聲監測數據(2013—2017年)(三)相關檔案。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
本次荊州市中心城區聲環境無0類功能區;聲環境1—4類功能區劃結果見附屬檔案。 六、補充規定 (一)未列入本次區劃範圍的區域,若達到《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GB/T15190—2014)中相應類別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條件的,按照其對...
(二)3類聲環境功能區: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包括銅陵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含循環經濟工業試驗園區)、橫港工業區、獅子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橋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橋工業園區內的...
第十一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第十二條 城市規劃部門在確定建設布局時,應當依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和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合理劃定建築物與交通幹線的防噪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7]1709號)、《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的相關要求,結合重點城市(鎮)建設現狀和未來發展規劃,劃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7]1709號)、《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的相關要求,結合重點城市(鎮)建設現狀和未來發展規劃,劃定...
根據聲源的類別和建設項目所處聲環境功能區等確定聲環境影響評價標準,沒有劃分聲環境功能區的區域由地方環境保護部門參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和《城市區域環境噪聲適用區劃分技術規範》(GB/T 15190)的規定劃定聲環境功能區。(2...
第十一條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城鄉統籌、城市功能與空間布局、城市綜合交通等專項規劃時,應當依據聲環境質量標準、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等,提出環境噪聲污染技術目標。第十二條 城鄉規划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及民用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