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定向

耿定向

耿定向(1524.11.5~約1596),字在倫,又字子衡,號楚侗,人稱天台先生。湖廣黃州府黃安縣(今湖北省黃岡紅安縣杏花鄉泊岸村橫山岔灣)人。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進士,歷行人、御史、學政、大理寺右丞、右副都御史至戶部尚書,總督倉場。中間曾因譏諷內閣大學士高拱而被貶為橫州別官。為官清廉,政績卓著。他還是明代著名的理學家。晚年辭官回鄉,與弟耿定理耿定力一起居天台山創設書院,講學授徒,潛心學問,合成“天台三耿”。著有《冰玉堂語錄》《碩輔寶鑑要覽》《耿子庸言》《先進遺風》《耿天台文集》等。去世後,朝廷追贈太子少保,諡號“恭簡”。今人整理有《耿定向集》。 1563年,置黃安縣,身為明戶部尚書的耿定向從此被譽為紅安之父。

基本介紹

  • 本名:耿定向
  • 字號:字在倫,又字子衡,
    號楚侗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湖廣黃州府紅安縣
  • 出生時間:1524.11.5
  • 去世時間:約1596
  • 主要作品:《黃安初乘》《耿定向集》 
  • 主要成就:設立黃安縣
人物生平,身後贈恤,人物評價,軼事典故,處事謹慎,紅安之父,恩怨李贄,親屬成員,曾祖,祖,父,兄弟,明史記載,

人物生平

耿定向(1524.11.5~約1596),字在倫,又字子衡,號楚侗,人稱天台先生。湖廣黃州府麻城縣(今湖北省黃岡市紅安縣)人。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進士,授職為行人,升任御史。嚴嵩父子竊取朝政,吏部尚書吳鵬攀附他們。耿定向上書奏揭發吳鵬的六條罪狀,進而稱吳鵬的女婿、學士董份擔任會試的總裁時,為吳鵬的兒子吳紹舞弊,應當一起予以貶斥。嚴嵩進行庇護,事情最後竟被擱置起來。他出京擔任甘肅巡按御使,舉薦與彈劾沒有徇私。離任時,行李只有一挑擔,有人贈送石經給他,他將石經留在境內離去。返回朝廷,督導南京的學政。
隆慶初年,他升任大理寺的右寺丞。高拱當權,耿定向曾經譏諷他氣量狹小,沒有大臣的氣度,高拱對他懷恨在心。等到高拱掌管吏部,以考核為名貶謫他為橫州判官。高拱被罷免後,他被委以衡州推官。
萬曆年間,他擔任右副都御史。吏部侍郎陸光祖被御史周之翰彈劾,陸光祖已被留任,耿定向又稱頌陸光祖賢明,批評周之翰。給事中李以謙稱耿定向排擠言官,耿定向請求離去,皇帝不予追究。他歷任刑部的左、右侍郎,晉升為南京右都御史。御史王藩臣彈劾應天巡撫周繼,奏疏下發了一個月也沒有告訴耿定向。耿定向很氣憤,根據成例極力爭辯,他彈劾自己請求罷免,並且批評王藩臣的彈劾不恰當。並說前任江西巡撫陳有年、四川巡撫徐元泰都賢明,卻被御史方萬山、王麟趾彈劾罷職,如今應該將他們召回委以官職,而酌情懲罰王藩臣。王藩臣為此被停發兩個月的俸祿。這時給事中許弘綱、觀政進士薛敷教、南京御史黃仁榮,以及王麟趾接連上奏彈劾耿定向。王麟趾說:“南台距離京城較遠,如果奏章先告訴別人,會使人別有應對的計謀。例如,御史孫鳴治疏論魏國公徐邦瑞,陳揚善疏論主事劉以渙,都因為奏章先被知曉,一個人因為巴結權貴而倖免,另一個則被藉口他事蒙受誣陷。所以,近來投遞文書有的遲滯一個月,事情本來如此,不是從王藩臣開始的。”話語同時侵犯了大學士許國、左都御史吳時來、副都御史詹仰庇。執政者正厭惡言官,勒令薛敷教回鄉反省過錯,王麟趾、黃仁榮也被停發俸祿。當時已經授任耿定向為戶部尚書督理倉場,耿定向就極力訴說請求退休。多次上奏,皇帝才批准。七十三歲時去世。
問津書院主講耿定向畫像問津書院主講耿定向畫像

身後贈恤

追贈太子少保,謚“恭簡”。

人物評價

定向初立朝有時望。後歷徐階張居正申時行王錫爵四輔,皆能無齟齬。至居正奪情,寓書友人譽為伊尹而貶言者,時議訾之。——(張廷玉等)《明史
袁洪愈諸人類以清強居優閒之地,不竟其用,亦以自全。乾時冒進之徒,可以風矣。——(張廷玉等)《明史

軼事典故

處事謹慎

【原文】
耿楚侗(定向)官南都。有士人為惡僧侮辱,以告公,白所司治之,其僧逋。公意第迸逐,不令復系籍本寺。士人心不釋然,必欲捕而枷之。[邊批:士多尚氣,我決不可以氣佐之。]
公曉之曰:“良知何廣大,奈何著一破賴和尚往來其中哉?”士人退語人曰:“懲治惡僧,非良知耶?”或以告公,公曰:“此言固是。乃余其難其慎若此,胸中蓋三轉矣。其一謂志學者,即應犯不較、逆不難,不然落鄉人臼矣,此名誼心也。又謂法司用刑,自有條格,如此類法不應枷,此則格式心也。又聞此僧兇惡,慮有意外之虞,故不肯為已甚,此又利害心也。余之良知乃轉折如此。”嗣姜宗伯庇所厚善者,處之少平,大騰物議。又承恩寺有僧為禮部枷之致斃,竟構大訟。公聞之,謂李士龍曰:“余前三轉折良心不更妙耶?”[邊批:唯轉折乃成通簡。]
[馮述評]
凡治小人,不可為已甚。天地間有陽必有陰,有君子必有小人,此亦自然之理。能容小人,方成君子。
【譯文】
耿楚侗(耿定向)任職南都(南京)時,有個書生被一凶僧侮辱而來告狀。耿楚侗交代有司處理,這名僧侶卻逃走了。耿楚侗心想,只要驅逐他,使他不再隸屬該寺的僧侶就可以了。但人心不安,民眾認為一定要把他逮捕且上枷鎖。耿楚侗開導他們說:“良知是何等的廣大,何必受一個爛和尚的拘束呢?”
書生退下後告訴別人說:“懲治兇惡的僧侶難道不是良知嗎?”
有人將此話告訴耿楚侗,耿楚侗說:“這句話很對。但我所以如此謹慎,是因為我心中有三層顧慮:一是立志向學的人,就應受人冒犯不予計較,遭受橫逆不畏艱難,不然就落入一般人的窠臼,這是名誼心。其次認為法官用刑,各有條律格式,像這類犯人於法不應上枷鎖,這是格式心。又聽說這名僧侶極為兇惡,擔心有意外發生,所以更不肯過分追究此事,這是利害心。我的良知就是如此顧慮的。”
後來姜宗伯為了保護自己私交親密的人,判案不太公平,引起世人極大的批評。又承恩寺有個僧侶,被禮部施枷鎖以致於死,結果構成大訟案。
耿楚侗聽到這些事,對李士龍說:“我以前良心上的三件顧慮不是更妙嗎?因為考慮周到,乃能大事化小。”
[馮述評]
凡是處置小人,不可以太過分。天地之間有陽必有陰,有君子必有小人,這是自然的道理。容得了小人,才能成為君子。

紅安之父

紅安原名叫黃安,400年前,地球上沒有黃安這個縣,當然更沒有紅安這個縣。他的產生最初是1542年一個叫李大夏的麻城人向朝廷提議的,但是,很顯然,麻城無法容忍領土的分割,就這樣建縣提議被擱置了21年。直到1563年,還是在一位麻城人耿定向的努力下,經大明朝戶部復奏,朝廷批准正式建縣,並析麻城縣太平、仙居二鄉二十里,黃陂縣灄源鄉八里,黃岡上中和鄉十二里為新建縣屬地,名為黃安縣,因此麻城人耿定向在後人歷史籍貫標註中改成了黃安人,身為明戶部尚書的耿定向從此被譽為紅安之父。因為沒有他,紅安不可能建縣,當然也就不會有紅安縣了。建縣後不久的紅安迎來一位遠方的客人,明大思想家以叛逆而聞名的李贄,他受耿定向邀請來黃安教化黃安子弟。與耿定向弟弟耿定理、黃安文人吳心學在黃安的五雲山、似馬山、天台山盡情抒懷黃安的大好河山。李贄的到來,讓大批的文人墨客相繼來到這個新生的縣,一時間紅安的從南到北,書院遍布。學風猶勝,留下了“唯楚有才,楚亦在黃(安)”的美名。

恩怨李贄

耿定向的學術思想本於王守仁。他曾經招請晉江李贄去黃安,後來逐漸討厭李贄,李贄也多次批評耿定向。士大夫中好談禪的人多跟李贄交往。李贄小有才氣,善於辯說,耿定向不能勝他。

親屬成員

曾祖

耿世庸。

耿大振。

耿金。封御史

兄弟

耿定策。耿定向及第時為生員
耿定理(1534~1584),字子庸,號楚倥。諸生。亦隱亦教,潛心講學、讀書、著述。與兄耿定向,弟耿定力合稱“天台三耿”。
耿定力(1541~?),字子健,又字叔台。隆慶五年(公元1571年)進士。曾多次上書揭露稅收官吏殘酷橫暴、貪贓枉法等弊端,並申述宦官干預政事的危害,累官至南京兵部侍郎。卒贈尚書。與兄耿定向、耿定理合稱“天台三耿”。
耿定裕。
耿汝愚。

明史記載

耿定向,字在倫,黃安人。嘉靖三十五年進士。除行人,擢御史。嚴嵩父子竊政,吏部尚書吳鵬附之。定向疏鵬六罪,因言鵬婿學士董份總裁會試,私鵬子紹,宜並斥。嵩為營護,事竟寢。出按甘肅,舉劾無所私。去任,行笥一肩。有以石經饋者,留境上而去。還督南京學政。隆慶初,擢大理右寺丞。高拱執政,定向嘗譏其褊淺無大臣度,拱嗛之。及拱掌吏部,以考察謫定向橫州判官。拱罷,量移衡州推官。萬曆中,累官右副都御史。吏部侍郎陸光祖為御史周之翰所劾,光祖已留,定向復頌光祖賢,詆之翰。給事中李以謙言定向擠言官,定向求去,帝不問。歷刑部左、右侍郎,擢南京右都御史。御史王籓臣劾應天巡撫周繼,疏發逾月不以白定向。定向怒,守故事力爭,自劾求罷,且詆籓臣論劾失當。因言故江西巡撫陳有年、四川巡撫徐元泰皆賢,為御史方萬山、王麟趾劾罷,今宜召用,而量罰籓臣。籓臣坐停俸二月。於是給事中許弘綱、觀政進士薛敷教、南京御史黃仁榮及麟趾連章劾定向。麟趾言:“南台去京師遠,章疏先傳,人得為計。如御史孫鳴治論魏國公徐邦瑞,陳揚善論主事劉以煥,皆因奏辭豫聞,一則夤緣倖免,一則捃摭被誣。故邇來投揭有遲浹月者,事理宜然,非自籓臣始。”語並侵大學士許國左都御史吳時來、副都御史詹仰庇。執政方惡言者,勒敷教還籍省過,麟趾、仁榮亦停俸。時已除定向戶部尚書督倉場,定向因力辭求退。章屢上,乃許。卒,年七十三。贈太子少保,謚恭簡。
定向初立朝有時望。後歷徐階張居正申時行王錫爵四輔,皆能無齟齬。至居正奪情,寓書友人譽為伊尹而貶言者,時議訾之。其學本王守仁。嘗招晉江李贄於黃安,後漸惡之,贄亦屢短定向。士大夫好禪者往往從贄游。贄小有才,機辨,定向不能勝也。贄為姚安知府,一旦自去其發,冠服坐堂皇,上官勒令解任。居黃安,日引士人講學,雜以婦女,專崇釋氏,卑侮孔、孟。後北游通州,為給事中張問達所劾,逮死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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