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耿克念

《與耿克念》是明代文學家李贄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與耿克念
  • 創作年代:明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贄
  • 作品出處:《續焚書》
作品原文,白話譯文,創作背景,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我欲來已決,然反而思之,未免有瓜田之嫌,恐或以我為專往黃安求解免也,是以復輟不行,煩致意叔台並天台勿怪我可。
丈夫在世,當自盡理。我自六七歲喪母,便能自立,以至於今七十,儘是單身度日,獨立過時。雖或蒙天庇,或蒙人庇,然皆不求自來。若要我求庇於人,雖死不為也。歷觀從古大丈夫好漢儘是如此,不然,我豈無力可以起家,無財可以畜仆,而乃孤孑無依,一至此乎?可以知我之不畏死矣,可以知我之不怕人矣,可以知我之不靠勢矣。蓋人生總只有一個死,無兩個死也,但世人自迷耳。有名而死,孰與無名?智者自然了了。
前書悉達矣,嫌疑之際,是以不敢往,雖逆尊命,不敢辭。幸告叔台與天台恕我是感。
竊謂史道欲以法治我則可,欲以此嚇我他去則不可。夫有罪之人,壞法亂治,案法而究,誅之可也,我若告饒,即不成李卓老矣。若嚇之去,是以壞法之人而移之使毒害於他方也,則其不仁甚矣!他方之人士與麻域奚擇焉?故我可殺不可去,我頭可斷而我身不可辱,是為的論,非難明者。

白話譯文

我已經決定要來黃安,可是回頭一想,未免有瓜田李下的嫌疑,恐怕有人認為我是專門到黃安去求情的,所以又決定不來了,麻煩你向耿定力和耿定向轉述我的意思,請他們不要責怪我就可以了。
男子漢大丈夫活在世上,應當自己料理自己。我從六、七歲母親去世起,就能自已安排,直到如今已經七十歲了,始終是單身過日子,獨立去生活。雖然有時候受到上天的保護,有時侯受到人們的保護,但都是不求自來的,假如要我去請求別人保護自己,即使是死也不願這樣做。通觀從古到今的男子漢大丈夫都是這樣,要不是因為不願求人,我難道沒有力量可以發家致富,難道沒有錢財可以僱傭僕人,而竟然孤單一人無依無靠,到了這種地步呢?從這裡可以知道我是不恐懼死的了,可以知道我是不害怕別人的了,可以知道我是不投靠權勢的了。因為人生總是只有一個死,沒有兩個死,只是世上人自己糊塗罷了。有名而死與無名而死哪一種好呢?聰明的人自然清楚明白的。
前一封信已經詳細告訴了你,正在容易引起嫌疑的時候,所以我不能到黃安來,雖然違背了你的盛情邀請,但我不能不這樣做。希望你告訴耿定力和耿定向諒解我,我就很感謝了。
我認為史旌賢如果用法律來處理我是可以的,如果想要用這個來恐嚇我讓我到其他地方去是不可以的。一個有罪的人,破壞法紀,擾亂治安,根據法律來査辦,把他殺了是可以的,我假如要求饒恕,就不成李卓吾了。假如用恐嚇的手段讓我到別處去,那就是讓我這個壞法的人轉移到別處去害人,這也大不講人道了吧!別處的人和麻城的人有什麼不一樣,有什麼可選擇的呢?所以我可以被殺掉但不可以被趕走,我的頭可以割斷而我的身體不可以羞辱,這是確定不移的,並不是很難明白的。

創作背景

本文選自《續焚書》卷一。《續焚書》五卷,和《焚書》一樣,也是李贄的詩文集,收錄了他的書信、雜著、史論、詩歌和他在其他著作中少量的文章。他把批判的鋒芒直接指向所謂“近世學者”即道學家,對他們所尊崇的孔子、孟子為代表的儒家學派也作了批判。萬曆二十四年(1596),耿定向的門生、湖北分巡道史族賢到黃安,揚言要以“大壞風化”的罪名把李贄驅逐出麻城。這是對李贄進行的又一次殘酷迫害。李贄於是寫信,痛斥反動當局的誹謗,揭露了他們的陰謀。

作者簡介

李贄(1527年~1602年),明代思想家、文學家,泰州學派的一代宗師。原姓林,名載贄,後改姓李,名贅,號宏甫,又號卓吾,又別號溫陵曙上等。泉州晉江(今屬福建)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舉人,不應會試。歷任共城知縣、國子監博士,萬曆中為姚安知府。旋棄官,寄寓黃安、麻城。在麻城講學時,從者數千人,中雜婦女,晚年往來南北兩京等地,被誣,下獄,死在獄中。著有《焚書》《續焚書》《藏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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