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用管理辦法

《納稅信用管理辦法》是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納稅信用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稅務系統積極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一手抓褒揚誠信,一手抓懲戒失信。為推進“信用中國”建設,國家稅務總局不斷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出台《納稅信用管理辦法》,對評選出的A級納稅人給予多種稅收便利,同時建立了“黑名單”制度,讓“守信者一路暢通,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A級納稅人成社會標桿 聯合激勵傳遞守信正能量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國務院近期印發了《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這些決策部署,逐步完善了我國信用體系建設的頂層設計。針對我國納稅人差異較大,納稅信用參差不齊的狀況,稅務部門通過信用等級評價確定激勵對象,採取多種激勵措施,降低守信納稅人交易成本,增強守信納稅人獲得感,提升守信納稅人社會認可度。
為規範納稅信用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出台《納稅信用管理辦法》,稅務部門依據納稅人信用歷史信息、稅務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等內容對納稅人進行信用評價,按照信用程度設為A、B、C、D四級,A級納稅人納稅信用最高,是社會標桿,可享多種便利。
每年4月,稅務機關確定上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並根據補、複評情況,對納稅人的信用等級實時調整。據統計,2015年度全國稅務機關共對符合條件的892萬戶企業進行了納稅信用評價,評出A級納稅人70.2萬戶,占7.9%;B級納稅人539.7萬戶,占60.5%。從統計數據來看,A級納稅人穩中有升,A級納稅人較2014年度增加4.9萬戶,占比上升0.3個百分點。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司長鄧勇說,近年來,稅務總局推出一系列針對A級納稅人的激勵措施,比如發票領用、綠色通道、跨區域同等稅收待遇、優先辦理出口退稅、優先獲得信用貸款等,努力讓A級納稅人享受更多便利。
稅收違法行為屢禁不止、難以根治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失信成本太低。以往,稅收違法失信行為發生後,稅務部門處罰結果信息不公開、不共享,沒有形成全社會的共同監督。為此,要建立涉稅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對“黑名單”上的企業聯合懲戒,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伴隨著稅收法治、誠信體系建設的深入推進,我國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和聯合懲戒制度也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內到外,不斷健全的過程。
2014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頒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以下簡稱《公布辦法》),成為首個發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配套制度的部委,標誌著稅收違法“黑名單”公布制度的開始建立。
2014年12月,與20個部門簽署《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標誌著稅收違法聯合懲戒機制的開始建立。
2016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對《公布辦法》進行修訂,增加了信用修復機制,“黑名單”公布制度日臻完善。
……
“黑名單”制度的內容,簡要地說就是“一體兩翼”,“一體”就是“黑名單”制度本身,“兩翼”就是公布案件信息和實施聯合懲戒。
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副局長文月壽介紹,稅收違法“黑名單”公布,是對達到一定涉案金額的偷稅和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普通發票等8類稅收違法案件向社會公布。這些案件的違法事實、法律依據、處理處罰情況不僅會被曝光,就連違法當事人的基本信息也會被一併公布,比如,企業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負責人姓名,性別及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通過本級稅務機關公告欄、報紙、廣播、電視、網路媒體等途徑以及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國家稅務總局已實現了與“信用中國”網站的信息互通,“黑名單”信息實現了網路傳遞。涉稅違法“黑名單”制度建立以來,已有2470戶涉稅違法企業先後登上了各級稅務機關“黑名單”。
在“黑名單”制度基礎上,稅務部門及時出台聯合懲戒制度,即對被列入“黑名單”的當事人實施更嚴格的限制。在稅務機關內部,將其直接列入納稅信用D級序列,受到更嚴格的發票管理、出口退稅審核和高頻次稅收檢查等嚴管措施;稅務部門將“黑名單”當事人信息定期提供給20家合作單位,有關單位依法採取包括阻止出境、限制擔任相關職務、限制融資授信等18項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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