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貫徹“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實施方案

《紅河州貫徹“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實施方案》已經紅河州人民政府同意,紅河州人民政府於2023年6月2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河州貫徹“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6月2日
  • 發布單位:紅河州人民政府
全文
為貫徹落實《雲南省貫徹“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實施方案》(雲政發〔2022〕43號),建設科學高效的市場監管體系,全面提高市場綜合監管效能,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更大活力,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州黨委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統籌發展與安全、效率與公平、活力與秩序、國內與國際,圍繞“大市場、大質量、大監管”一體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完善和效能提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改革創新、提升效能,有效市場、有為政府,依法行政、公正監管,系統觀念、統籌施策”的基本原則,保障營商環境持續最佳化、市場運行更加規範、市場循環充分暢通、消費安全保障有力、質量水平顯著提高、監管效能全面提高,為加快紅河州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到2025年,全州市場主體總數達到58.2萬戶,市場主體活躍度不低於70%,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0.5件,食品評價性抽檢合格率不低於98.5%,州人民政府質量工作公眾滿意度不低於75分,消費投訴按期辦結率不低於96.5%。
  二、主要任務
  (一)全力以赴促進市場主體倍增,營商環境持續最佳化
  深入推進市場主體倍增行動,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
  1.暢通市場主體準入準營退出機制。持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施全覆蓋清單管理,在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紅河片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建立健全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加快提升市場主體登記規範化水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持續深化“先照後證、簡化審批”、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紅河片區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企業名稱登記、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等改革,最佳化歇業登記備案制度;持續最佳化企業開辦服務,貫徹落實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國家標準,推行開辦企業“一窗通”服務平台套用,將“企業設立、印章刻制、發票申領、銀行開戶預約、企業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等事項整合,實現開辦企業“一網通辦”,企業開辦時間壓縮到1個工作日以內。加快推進涉企電子證照套用,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同步發放;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機制,貫徹落實註銷便利化改革,推行企業註銷網上服務專區套用,規範企業清算與註銷程式。落實強制退出機制,完善企業吊銷、註銷等規定。全面實施簡易註銷,將簡易註銷公示時間壓縮到20天,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
  2.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加大市場主體培育力度,健全完善市場主體監測指標體系,深入實施市場主體研判、預警、應策、推動、問效制度,實現對各類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動態監測和分析。用好用足稅收、信貸、社保等政策,深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促進新設市場主體可持續發展。充分發揮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和個體私營經濟協會等組織作用,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功能,精準扶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按照“以高質量黨建引領高質量發展”要求,加強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建立完善涉企收費監管長效機制,加大涉企違規收費治理力度,開展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專項治理,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嚴肅查處涉企違規收費行為,切實為市場主體減費降負。
  3.增強市場主體創新動能。建立完善跨區域、全鏈條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協作機制,完善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銜接機制,嚴格落實智慧財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堅決查處侵犯商業秘密違法行為,落實藥品專利保護、跨境電商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建設有紅河特色的智慧財產權資料庫,構建智慧財產權大保護格局。落實取消對專利和商標申請階段的資助和獎勵政策,嚴格貫徹落實保護和激勵高價值專利政策。下大力建設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台,推動先進適用的科技創新成果形成標準,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推動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完善企業創新服務體系。積極探索創新符合平台經濟、新個體、微經濟、共享經濟等新經濟特點的監管模式,促進新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嚴格落實網約車、共享腳踏車、汽車分時租賃、網路貨運等交通運輸新業態監管規則和標準,積極引導平台企業提升服務水平,最佳化適應新經濟發展形勢的監管機制。
  4.持續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權威性公正性。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相關配套制度和工作機制,除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和根據問題線索開展的監管以外,推進部門聯合和基於信用風險分類的隨機抽查模式,不斷提高雙隨機抽查的精準性和靶向性,原則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檢查一律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動態更新調整統一抽查事項清單、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檢查對象名錄庫,把各部門適用隨機抽查的監管事項納入事項清單中,做到“應納盡納”,實現對檢查對象的精準抽取、對執法人員的精準匹配,提升監管效能。科學制定抽查工作計畫,實現監管“無事不擾”而又“無處不在”,持續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權威性公正性。動態調整市場監管部門權責清單,全面落實“三項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嚴格執行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堅持市場監管執法監督機制,依法規範監管執法行為。
  (二)鍥而不捨加強市場秩序綜合治理,市場運行更加規範
  強化市場綜合監管,提升競爭執法水平,科學統籌推進線上線下市場一體化監管,在規範市場秩序中推動高質量發展。
  5.統籌提升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監管能力。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切實維護統一的公平競爭制度。加強壟斷線索排查,突出“打破行政性壟斷”,聚焦教育、醫療衛生、工程建築、公用事業、交通運輸、保險、政府採購、招投標等行業和領域,緊盯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進行排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大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一是聚焦民生和新消費領域中的熱點問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圍繞民眾投訴舉報多、反映集中的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管執法,重點查處老年消費市場、青少年兒童消費市場、“她經濟”消費市場的違法行為。二是聚焦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場中的侵犯智慧財產權問題,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緊盯農產品、抗疫防護用品、食品等重要商品,以及技術、數據等重要要素市場,打擊商業標識仿冒混淆行為,加強商業秘密保護,為商品和要素自由高效流動提供良好市場環境。重點查處侵犯商業秘密違法行為和仿冒他人商品名稱、包裝、裝潢以及仿冒企業名稱字號的混淆行為。三是聚焦商業行銷中的焦點問題,著力構建良好競爭生態。緊盯商業行銷重要環節,依法嚴厲查處妨礙公平競爭,影響經濟運行效率和質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持續淨化市場環境。重點查處醫藥購銷、醫療設備採購中的商業賄賂;中介服務機構虛假宣傳;利用跟帖評論、測評結果等實施商業詆毀的行為。強化行業管理、執法和司法銜接,提高競爭執法水平。
  6.加大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力度。全面加快線上線下一體化協同監管進程,進一步完善線上市場準入、產品質量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價格、廣告等監管機制,嚴格落實線上各類市場主體責任。引導平台經濟有序競爭,督促平台企業(網路交易平台)履行法定責任,依法查處“二選一”、收取不合理費用、虛假宣傳、刷單炒信、強制搭售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大線上線下一體化協同監管力度,建立健全各監管部門協同監管工作機制,落實線上線下市場監管和行業管理法定職責。加強食品、藥品、保健用品等重點民生商品的線上監管,加大網際網路虛假廣告、線上價格違法、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網路傳銷、規範直銷,嚴格落實第三方平台責任,切實規範線上經營秩序。關注市場新變化,緊盯市場競爭新態勢,探索市場監管新方法,進一步淨化線上線下消費和競爭環境。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持續開展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動,建立全鏈條監管機制,加大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時段的假冒偽劣商品整治力度。
  (三)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促進市場循環充分暢通
  加強市場監管與產業政策的協調,深入實施公平競爭政策,破除妨礙要素市場化配置和自由流動的制度障礙,維護和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
  7.落實政策規則。堅持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健全公平競爭制度框架和政策實施機制,建立公平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協調保障機制,最佳化完善產業政策實施方式。認真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切實維護統一的公平競爭制度。一是加強組織協調。按照“誰制定、誰審查”“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全州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做到應審盡審,切實最佳化營商環境。二是加強跟蹤督辦。確保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舉報問題“事事有落實、件件有回音”,嚴格按照公平競爭審查舉報處理和回應工作時限要求完成。三是實施有效監督。每年召開紅河州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門聯席會不少於1次。紅河州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適時開展抽查檢查工作,不定期對成員單位和縣市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報州人民政府和省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州聯席會議辦公室每年抽查成員單位不少於5個,每年抽查縣市不少於3個。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全州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鼓勵政策制定機關和各地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積極開展第三方評估,提高審查質量,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深入實施。加強競爭政策與巨觀經濟政策協調,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後評估制度,及時修訂廢止排除限制競爭的產業政策,建立公平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協調保障機制,推動產業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轉型。
  8.落實有效措施。堅決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禁止違法違規出台歧視性政策措施,及時糾正制定交易、限制商品要素在地區間自由流動、阻礙異地經營等妨礙公平競爭的行為。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下放企業登記管轄許可權,實行屬地登記管理。尊重企業意願,支持企業跨區域辦理遷移登記。完善市場監管部門案件管轄、移送、執法協助、聯合執法制度,健全新型案件、疑難案件會商制度,暢通會商渠道,互通裁量標準。強化數據要素、嚴格執行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等領域的規則和標準,清理妨礙優勝劣汰的不合理政策措施,淘汰落後產能,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進自然壟斷行業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放開競爭性業務準入,進一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強化自然壟斷行業價格、競爭執法和計量監管。
  9.健全監管機制。積極參與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等國家重大區域市場監管協同治理,主動融入國家重大區域市場監管一體化機制。加強與周邊州市監管聯動,協同試行更高水平更大範圍的“跨省通辦”、聯合執法等措施,加快實現準入、信用、計量、標準、合格評定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制度規則的銜接。鼓勵金平、河口、綠春等地探索有效合作方式,建立跨境域協同監管機制,促進不同縣市實現協調統一監管。
  (四)大力實施質量強州建設,全面提升質量水平
  完善質量政策體系,深入實施質量提升行動,為我州全力打造綠色鋁及精深加工、綠色食品及精深加工、有色金屬及新材料3個千億級產業鏈和9個百億級產業鏈,建設成為“三張牌”示範區、沿邊開放示範區、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增添質量成色和品牌底蘊。
  10.加強質量巨觀管理。出台紅河州貫徹落實《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相應配套政策措施,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工作統籌協調。健全資金多元保障機制,加大對質量工作相關資金的統措力度,切實加強對質量提升改進、質量創新研究、質量宣傳教育等方面的經費保障。完善質量工作制度,加強質量統計監測,開展質量工作綜合績效考核評價。營造質量發展良好氛圍,加強培育質量強市示範城市、質量品牌提升示範區等,積極推進雲南省人民政府質量獎、雲南省標準化創新貢獻獎等評選申報,廣泛開展“質量月”“品牌日”等民眾性質量活動,增強全民質量意識,樹立崇尚質量、追求卓越的價值導向。
  11.發揮質量基礎設施支撐作用。統籌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用,改善市場環境。從強化計量標準體系建設、加快計量技術機構建設、加強企業計量體系建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積極引導和鼓勵紅河州質檢中心和其他計量技術機構加強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不斷完善我州量傳溯源體系建設,提高量傳溯源體系覆蓋率,滿足全州量值傳遞及檢測的需求,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強化民生領域計量監管,到2025年,實現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數量突破100項,州級最高計量標準突破85項,申請建設國家或省級產業計量測試中心2家。推進紅河高質量標準體系建設,深化標準化改革和創新,強化標準化技術組織培育,落實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檢查,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參與全省企業標準“領跑者”評選,培育優質團體標準,建立體現紅河特色、先進實用的標準體系,加強重點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定地方標準30項,培育先進適用團體標準6項。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部署,推進實施質量認證能力提升工程,推行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質量認證制度;強化認證機構監管,使認證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深入開展中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行動;引導、鼓勵企業選擇適合自身特點的自願性認證,引導市場採購、行業管理、行政監管和社會治理等領域廣泛採信認證結果。推進實施檢驗檢測能力提升工程,配合做好認可和檢驗檢測改革,規範檢驗檢測認可市場秩序,著力提升檢驗檢測能力。
  12.持續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大力發展現代農業、數字農業,進一步提升農業標準化、規範化生產和綠色化水平,圍繞糧食、水果、蔬菜、花卉、牛羊、生豬等重點產業,推動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實施綠色食品及精深加工,助推高原特色農業與現代製造業、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促進紅河州特色農產品邁向價值鏈高端。實施優質製造工程,支持企業內外貿產品“同線同標同質”生產,鼓勵和引導企業推廣個性化定製、柔性化生產,促進生產過程智慧型化,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產品研發生產力度,做好“中國•首台(套)”評定申報工作,推動重點工業產品高端化,製造業產品質量合格率穩定在93%以上。全面提高服務業品質,提升服務業標準化水平,以創新驅動為主線,以產業升級為核心,建設行業服務平台、促進組團集聚。生產性服務業領域逐步拓寬,服務工業生產活力進一步增強,服務企業集中化、專業化程度不斷提高,形成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區帶動、城市間融合配套、優勢互補的發展新格局。到2025年,現代服務業產值規模突破1300億元,基本建成集現代物流、金融投資、研發設計、科技諮詢、健康服務、智慧財產權服務、檢驗檢測認證等為重點的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滇東南物流、商貿、金融中心。加快培育連鎖化、網路化生活性服務業,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豐富優質旅遊產品供給,提升旅遊服務專業化水平,打造優質服務品牌,全州服務質量滿意度達到78分以上。強化“商品+服務”終端供應者主體責任,推行重點行業經營者契約格式條款公示和質量自我聲明公開。推進服務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落實質量分級制度,推行重點產品和服務質量認證,加強質量監測評價和結果通報。
  (五)守牢“三品一特”底線,消費安全保障有力
  統籌安全與發展,深入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對涉及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的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加強全覆蓋監管,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構建和完善產品設施安全可靠、人民民眾放心消費的安全大市場,切實維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
  13.推進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加強食品全鏈條質量安全監管,嚴把糧食收儲質量安全關,防止不合格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和食品生產企業。制定產業發展和監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加強進口食品安全監管,嚴防輸入型食品安全風險。強化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建設。逐步推動追溯鏈條向食品經營環節延伸,實現主要食用農產品和主要食品信息可追溯。強化食品生產加工、銷售和餐飲服務等各環節監管措施,加快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機制,科學布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點,提升風險監測覆蓋面和問題發現率。聚焦執法、司法重點難點問題,提高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和技術鑑定能力。改革完善食品安全抽檢機制,強化抽檢監測的隱患排查和風險管控作用。穩步實現農產品和食品抽檢量每年5批次/千人目標,其中農產品質量安全定量檢測量達到每年2批次/千人。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交流體系建設。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力度。加強職業化食品安全檢查員隊伍和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隊伍建設,健全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持續抓好自采誤食有毒野生菌、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防控宣傳教育,提高民眾食品安全意識和辨識能力。修訂完善食品安全相關制度規定。完善行刑銜接工作機制,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大幅提高違法成本。探索食品安全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的適用。修訂《紅河州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積極參與納入雲南省食品安全應急指揮調度系統,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嚴格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督促企業全面加強質量安全管理,鼓勵企業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開展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和省級食品安全示範縣,發揮示範引領作用。開展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綜合評價全州食品安全狀況。
  14.提升藥品安全治理能力。落實監管事權劃分,加強藥品監管隊伍建設,強化州、縣市藥品監管部門在藥品全生命周期的監管協同,健全州、縣市藥品安全高效協同運行機制,形成全州藥品監管一盤棋。加快提升藥品檢驗能力,加強與國家、省檢驗檢測機構協作,開展能力達標建設。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能力體系建設,提升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不良反應(事件)監測評價能力。加強藥品稽查隊伍建設,強化檢查稽查協同和執法聯動,完善州、縣市藥品稽查執法工作協調銜接機制。配合上級藥品監管部門做好中藥材產地初加工管理,推進我州優勢特色中藥材納入產地加工(趁鮮切制)管理目錄,提高中藥飲片質量管理水平。深入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健全行刑銜接機制,加強疫苗監管體系和能力建設,嚴厲打擊藥品尤其是疫苗違法犯罪行為。
  15.保障特種設備運行安全。依託特種設備智慧監管系統,形成以數據收集、智慧型分析與應急處置為核心的特種設備智慧型監察體系。突出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持續深入開展特種設備風險排查及隱患治理工作,督促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氣瓶充裝質量追溯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體系。嚴格鍋爐生產、使用等環節安全、節能、環保標準及各項制度措施執行。做好特種設備安全保障工作,確保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設備和重大活動特種設備安全。創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方式,探索推廣電梯按需維保、“物聯網+維保”、“保險+服務”等特種設備市場化機制及模式。提升檢驗檢測機構對特種設備安全的技術支撐作用,不斷提升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安全檢驗、檢測和服務能力。
  16.加強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逐步完善“雙隨機、一公開”“證後檢查”“日常巡查”“專項督查”等工業產品質量事中事後監管模式,提升監管效率和效能。實施分類監管,全面採集企業質量信息,建立基本信息資料庫,對生產企業進行風險等級劃分,推進實施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對排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問題企業開展質量技術幫扶,通過“巡迴問診”“質量會診”“質量培訓”等方式,幫助企業提升產品質量,消除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加大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處理力度,嚴厲查處質量違規違法行為,切實提升產品質量整體水平。推動實現社會共治,及時將監督抽查結果和有關質量違法違規行為納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同時加強質量宣傳教育,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倡導行業自律規範,引導企業自覺承諾踐諾,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切實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工業產品質量安全評估,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預警制度,加強對關係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的重點產品監管。
  17.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圍繞消費者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發布消費警示、提示信息,加強消費投訴數據分析,發揮投訴公示的信用導向作用。聚焦重大、疑難投訴案例和維權事件,打好維權“組合拳”。強化預付卡監管,妥善處理預付式消費糾紛,最佳化消費爭議處理程式。大力推廣ODR機制,指導各地以商場、超市、商業綜合體等企業和旅遊行業為重點,加快推進線上消費糾紛解決機制(ODR)建設,為消費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渠道。在不斷探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基礎上,配合相關部門發揮司法作用,加強個人信息保護、虛假信息披露、產品質量安全等案件的研究,聯動開展法律訴訟工作。推進消費維權制度建設,大力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積極在放心消費創建單位、消費投訴較集中企業、商業綜合體、車站、機場等開展維權服務站建設,推動維權服務站由線下向線上拓展,不斷織密基層消費維權網路,提高消費糾紛調解效率,將消費糾紛和解在企業、化解在基層、解決在源頭。
  (六)加強基礎建設,全面提高監管效能
  完善基礎制度,創新監管工具,加強科技支撐,統籌運用監管資源和監管力量,提升市場監管綜合能力,提高市場監管現代化水平。
  18.完善市場監管基礎制度。配合省級開展市場監管領域地方性法規、規章“立改廢釋”相關工作,堅持統一執法程式標準,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釋法力度,加快推進紅河市場監管法治建設。落實市場監管基礎制度和公平競爭制度,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完善市場主體信用監管措施,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制。加強市場主體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參與國際標準及規則制定,服務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
  19.健全市場監管體制機制。最佳化監管事項層級配置,合理劃分州、縣市兩級市場監管權責事項,合理配置監管資源,適時調整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強化跨部門綜合監管,釐清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責邊界,健全市場監管領域議事協調工作制度,加強行刑銜接。深化綜合執法改革,建立橫向協同、縱向聯動的執法辦案機制,建立健全信息通報、案件移交、執法反饋等日常監管與綜合執法銜接協調機制,探索建立分類執法機制,提高綜合執法效能。
  20.創新豐富市場監管方式。針對不同違法傾向,違法階段和違法程度,創新和豐富普法宣傳、合規指南、行政指導、行業公約、公開承諾、約談、警告、檢查執法等監管手段,實現規範市場行為、降低執法成本、形成執法震懾的綜合效果。堅持預防為先、重在引導,建立完善針對市場違法苗頭性問題的提醒告誡制度,進一步創新引導市場主體自我規範的監管方式。對主觀惡意較大、屢罰不改等以及危害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的行為加大懲罰力度。運用市場機制推動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強化企業信用信息運用,在涉及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領域嚴格落實內部舉報人獎勵政策,加強行業自律,強化輿情監測,切實完善市場化社會化多元監管方式。
  21.健全信用監管長效機制。落實信用信息歸集公示機制,行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及時將涉及市場主體登記註冊、經營許可、產品認證、抽查檢查、協同監管、行政處罰、消費者投訴舉報、行業監管分類評級等信用信息推送至雲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雲南),切實提高雙公示信息的上報率、入庫率和及時率,以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融資業務需求為導向,加強住房公積金、水電、氣、不動產、科技研發信息的歸集,依託全省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服務平台推廣“信易貸”模式。以國家聯合懲戒備忘錄為基礎,結合雲南省有關政策,完善失信聯合懲戒工作機制,各部門及時將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做到部門聯動、信息共享。完善信用約束激勵機制,強化市場監管領域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及信用約束工作,健全失信懲戒回響和反饋機制,依法建立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健全完善失信懲戒對象認定、失信市場主體信用修復機制,推行守信聯合激勵,形成監管部門協同聯動、信用服務機構積極參與、社會輿論廣泛監督的市場信用共治新格局。完善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機制,明確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標準,根據企業信用等級在監管方式、頻次等方面確定差異化的監管措施,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專業領域風險防控等有機結合,提高監管及時性、精準性、有效性。強化信用監管,綜合運用各類信用評價結果,提高信用監管科學化水平,加快建立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重點領域信用監管專門制度,建立告知承諾事項信用監管制度,履諾情況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強化事中事後核查。
  22.增強市場監管基礎能力。運用省市場監管“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廣告智慧監管、網路市場交易監管等,強化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共享,實施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制度,開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著力構建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後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運用投訴舉報一體化平台,實現數據匯集、快速維權、結果反饋、統計分析、全程監控等功能,運用智慧監管手段,用“數字”為市場監管賦能。加強基層基礎能力建設,加快推進基層市場監管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改善基層市場監管部門監管條件,提升基層監管現代化水平。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市場監管人才引進、培養、使用、評價、激勵機制,統籌推進市場監管人才隊伍建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加強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州黨委政府工作要求,形成統一領導、分工協作、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縣市、有關部門要把推進市場監管現代化作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任務,根據工作實際和財力統籌加強市場監管能力建設,為市場監管工作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體制環境和法治環境。
  (二)強化督查考核。州市場監管局要牽頭加強對實施情況的跟蹤問效,開展動態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總結推廣典型做法,研究解決困難問題,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州人民政府。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有關部門要結合推進惠企政策“三進市場主體”活動,將規劃政策宣傳進市場主體、服務進市場主體、兌現進市場主體,著力解決市場主體關心關注的急難愁盼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讓規劃政策措施深入人心、深入市場主體,爭取各方對推進市場監管現代化的支持。各級政府要將規劃實施情況納入督查考核範圍,強化督查考核。
  (四)引導社會參與。各縣市、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輿論引導,鼓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行業組織、廣大消費者和新聞媒體積極參與市場監管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附屬檔案:1.紅河州貫徹“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主要指標
   2.紅河州貫徹“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實施方案重點任務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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