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安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是紅安縣人民政府發布的辦法。
《紅安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是紅安縣人民政府發布的辦法。
《紅安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是紅安縣人民政府發布的辦法。紅安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規範縣級儲備糧管理,有效發揮縣級儲備糧在政府巨觀調控中的作用,保證縣級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安全,根據《中央儲備...
本辦法所稱地方儲備糧含食用植物油。第三條 地方儲備糧分省、市州、縣三級,以省級儲備為主,市州、縣級儲備為輔,實行分級儲備、分級管理。未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地方儲備糧。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新建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是一份提高縣政府調控糧食市場的能力,新建縣政府發布的檔案。辦法全文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縣政府調控糧食市場的能力,確保縣級儲備糧的安全和糧食市場的穩定,規範縣級儲備糧管理,參照中央儲備糧油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範糧油倉儲單位的糧油倉儲活動,維護糧食流通秩序,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糧油倉儲單位從事糧油倉儲活動,適用本辦法。...
自治區糧食管理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儲備糧實施統一管理和監督。設區的市和縣(市)糧食管理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成品儲備糧的儲存和輪換進行監督管理。第六條 儲備糧儲存企業應當對儲存的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負責。第七條...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地方儲備糧的經營、管理、監督活動,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地方儲備糧分省、市、縣三級,以省級儲備為主,實行分級儲備、分級管理。未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第五條 縣級以上糧食...
本辦法所稱地方政府儲備糧食指市級政府儲備和區縣級政府儲備,包括原糧、成品糧和食用植物油。地方政府儲備的成品糧油(含小包裝食用植物油),其質量安全管理從其成品糧油管理有關規定。第三條 市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本級政府領導下...
地方儲備糧輪換的具體辦法,由省發展改革部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並徵求農業發展銀行的意見。地方儲備糧的收購、銷售、輪換應當通過規範的糧食交易市場公開進行,也可以通過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動 用 縣級以上...
《湘西自治州州級調節儲備糧管理暫行辦法》是湘西自治州施行的辦法。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湖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5〕12號)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
《甘肅省糧食儲備安全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全省糧食儲備安全管理,維護糧食市場穩定,保障糧食安全,根據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甘肅省實際,制定的辦法。該辦法於2023年1月9日十三屆...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所稱市縣級儲備糧,是指市縣(區)政府儲備的用於調節全市糧食供求總量,穩定糧食市場,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者突發事件等情況的糧食和食用油(下同,所指的儲備糧包括糧食和食用油)。第三條 從事和參與市縣級儲備糧...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糧食和儲備部門負責本級地方政府儲備糧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下級地方政府儲備糧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糧食和儲備部門制定本級政府儲備糧財務管理辦法,對同級地方政府儲備糧有關財務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縣級...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地方儲備糧的計畫、儲存、輪換、動用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地方儲備糧,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儲備的用於調節本行政區域糧食供求、穩定糧食市場,以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等情況...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儲備糧的管理,有效調控糧食市場,確保糧食安全,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地方儲備糧,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儲備的...
第十七條 糧食收購者應當按照國家糧食收購政策、糧食質量標準及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糧食收購活動;在糧食應急狀態期間,應當執行國家和省的應急管理規定。政府儲備收購應當執行《政府儲備糧食質量安全管理辦法》《貴州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等...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州級儲備糧管理,確保州級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安全,維護糧食市場穩定,確保糧食安全,有效發揮州級儲備糧在全州巨觀調控中的作用,根據《雲南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結合楚雄州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糧食收購管理和服務,規範糧食收購活動。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條 糧食收購者收購糧食,應當告知售糧者或者在收購場所公示糧食的品種、質量標準和收購價格。...
楚雄州人民政府於2023年2月7日印發楚雄州州級政府儲備糧管理辦法,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州級政府儲備糧管理,確保州級政府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管理規範,穩定糧食市場,發揮地方...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地方儲備糧管理,發揮地方儲備糧調控作用,維護糧食市場穩定,確保糧食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地方儲備糧,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儲備的用於調節本行政區域內糧食供求...
第十九條 市級儲備糧貸款,堅持“錢隨糧走、購貸銷還、庫貸掛鈎、全程監控”的原則,根據市級儲備糧的存儲計畫,及時發放和歸還貸款。第二十條 市級儲備糧貸款只限用於市級儲備糧資金需要,其貸款按照農發行制定的市級儲備糧貸款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地方糧食儲備及其相關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對地方糧食儲備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方糧食儲備,包括地方政府儲備和企業儲備。地方政府儲備,是指市、區縣(自治縣)...
省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應當按照省級儲備糧的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建立、健全省級儲備糧管理制度,並報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備案。貴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93號 《貴州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已經2006年6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
數量、質量等情況,規範對糧食經營企業的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監督和指導糧食經營企業加強庫存管理,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中央儲備糧的管理,依照《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第五十三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6月6日國務院發布的《糧食收購條例》、1998年8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糧食購銷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同時廢止。
《榆林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已經榆林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0月14 日印發. 本辦法自2021年11月30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市級儲備糧管理,確保市級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
第二十五條 政府儲備糧承儲企業應當如實反映政府儲備糧的損失和溢余情況,不得隱瞞和虛報損溢。政府儲備糧溢余處置辦法由省人民政府糧食主管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同意。第二十六條 在啟動糧食應急預案等情況下,從事糧食收購、加工、銷售的...
糧食風險基金管理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農村低保季節性缺糧戶和受災村(居)民糧食救助保障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財政、糧食等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資金、...
第五條【部門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業指導,承擔糧食流通巨觀調控、政策性糧食購銷和地方政府儲備糧管理、糧食流通產業促進和設施建設、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等職能。縣級以上市場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