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規範種畜禽生產經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農業農村部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規範種畜禽生產經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的辦法。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規範種畜禽生產經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的辦法。修訂信息2023年6月30日,農業農村部發布...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是農業部為加強家畜冷凍精液、胚胎、卵子等遺傳材料生產的管理而制定的管理辦法,2010年3月1日廢止。通過時間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已於1998年11月3日經農業部常務會議通過,現予...
內蒙古自治區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種畜禽生產經營行為,保護和利用畜禽遺傳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
為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規範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發放行為,確保種畜禽質量,保障畜牧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制定《遼寧省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辦法》。該《辦法》於2007年10月12日以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09號公布...
第一條 為規範種畜禽生產經營行為,保障種畜禽質量,維護種畜禽生產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種畜禽管理條例》、《種畜禽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
《黑龍江省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是為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種畜禽許可證)管理,規範種畜禽生產經營行為,保證種畜禽質量,促進畜牧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結合...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山東省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辦法〉等4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6年2月26日省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長 郭樹清 2016年4月15日 2010年3月1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23號公布...
辦法全文 河北省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發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種畜禽管理,規範種畜禽生產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提高種畜禽及其產品質量,促進全省畜牧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
種畜禽性能測定辦法由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第十四條 生產經營種畜禽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規定向縣級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門申領《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並憑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後,方可營業。禁止偽造、變造、買賣、租借《種畜禽生產經營...
第三條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畜禽品種資源保護、畜禽品種(含品系、配套系,下同)培育、種畜禽生產、經營、使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縣以上畜牧行政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種畜禽管理工作,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
《種畜合格證》、《種禽合格證》和《種畜系譜》由省畜牧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種畜種禽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做好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第二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務院《種畜禽管...
廣東省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和畜禽養殖備案辦法是一項由廣東省頒布的行政管理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畜牧業生產經營行為,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維護畜牧業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
規範性檔案審查登記辦法》的規定,決定予以登記。渝文審[2009]21號 重慶市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發放辦法 渝農發[2009]240號 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種畜禽生產經營行為,保障種畜禽質量,維護種畜禽生產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種畜禽合格證》由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發放,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對銷售種畜禽情況進行抽查。第五章 罰則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無《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從事種畜禽生產經營,或未按規定的品種、品系、代別和利用年限...
第四章 種畜禽生產經營 第十四條 在本市從事生產經營種畜禽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申領《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此證依法辦理登記註冊。《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由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向所在縣、區或者市人民政府畜牧行政...
第四章種畜禽生產經營 第十五條生產經營種畜禽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門申領《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憑此證依法辦理登記註冊。生產經營畜禽冷凍精液、胚胎或者其他遺傳材料的,由國務院畜牧行政...
畜禽品種培育的中間試驗和區域試驗應當在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的區域內進行。第十五條畜禽良種登記和生產性能測定由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負責進行。具體辦法由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第四章 種畜禽生產經營 第十六條建立種...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應載明生產經營地點和生產經營範圍,其有效期限為3年,並實行年審。具體年審辦法由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未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種畜禽生產、經營活動。第十七條 申領市種畜禽生產經營...
第十七條 自治區畜牧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負責進行畜禽良種登記和生產性能測定。具體辦法由自治區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第四章 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 第十八條 種畜禽生產經營(包括種蛋孵化、種公畜配種,下同)實行許可證制度。
青島市種畜禽管理辦法 (1995年9月27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45號發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畜禽品種資源保護、培育和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提高種畜禽質量,根據國務院《種畜禽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市實際...
辦法全文 河北省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發放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種畜禽生產經營秩序,提高種畜禽及其產品的質量,促進全省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
管理辦法 【頒布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頒布日期】 19981105 【實施日期】 19981105 【廢止日期】 20100121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已於1998年 11月3日經農業部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即日起施行。【章名】 第...
第十二條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必須註明品種、品系、代別和有效期。在有效期內變更生產經營範圍的,必須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第十三條 畜禽原種場、祖代場、一級種畜禽場飼養的種畜禽,實行性能測定製度。測定辦法和標準...
四、江西省種畜種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規定 (一)將第四條第二款刪除。(二)將第四條第三款修改為:“生產家畜卵子、冷凍精液、胚胎等遺傳材料,以及畜禽原種場、曾祖代場、一級種畜禽擴繁場、祖代場、地方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
第四章 種畜禽生產經營 第十五條 生產經營種畜禽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門申領《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憑此證依法辦理登記註冊。生產經營畜禽冷凍精液、胚胎或者其他遺傳材料的,由國務院...
經過批准公布的畜禽品種,方可推廣。第二十二條種畜禽生產和經營實行許可證制度。生產經營種畜禽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到縣級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門申領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憑許可證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