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預期的
稅收作用,是藉助於正確的
稅收政策,最佳化的
稅收制度以及嚴格執行稅法等具體措施得以實現的。稅收的作用主要表現籌集
財政資金的作用、調節經濟的作用、反映與監督作用。
理解
稅收分配的源泉是經濟領域中創造的物質財富。只有經濟發展,生產增長,才會有充裕的稅收。稅收促進經濟發展的思想,在中國古代儒家學派的論述中已有反映。19世紀時, 瑞士學者J.-C.-L. de西斯蒙第曾提出:“賦稅不能觸及資本,不能觸及納稅人的最低生活費,不可驅使資本外流,課稅對象應為純收入而不應為總收入。”概括起來就是稅收經濟原則。後來,德國學者A.H.G.華格納在其四大稅收原則中又進一步明確提出了國民經濟原則。現代中外學者對稅收經濟原則的論述,大體可以歸納為適應
經濟、保護稅本和促進經濟發展三項內容。
延伸
指稅收必須與一個國家的國民經濟狀況相適應,不能超越客觀經濟狀況設定和改革稅制。否則非但不能取得必要的財政收入,而且會阻礙經濟的發展。例如在以農業經濟為主的國家,就只能以農業稅為主,而不能以流轉稅為主;在由農業經濟向工業經濟過渡的國家,因其資本積累不足,一般應以流轉稅為中心而不能以所得稅為中心設定或改革稅制;工業已開發國家資本積累充足,可以考慮以所得稅為中心設定稅制。中國還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雖已由農業國過渡到工業國,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剛剛起步,資金積累還很不充足,因此,只能選擇流轉稅與所得稅為雙重主體的稅制,而不能僅僅以一種所得稅為主體來設定稅制。隨著一國經濟情況的變化,稅收制度也必須與之相適應地進行改革,否則就會阻礙經濟的發展。
稅收作用
簡介
稅收在一定的政治經濟條件下對國家、社會和經濟所產生的影響或效果。由於它同
稅收職能存在密切的聯繫,故人們又經常把它和稅收職能合併起來,統稱為“稅收職能作用”。
稅收作用是對象化了的稅收職能,是行使稅收職能產生的效果,是稅收職能與一定的政治經濟條件相結合的產物。它是有條件的,具有因時因地而異的特點,可以隨不同國家或同一國家不同歷史時期的政治經濟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在不同社會制度下,由於政治經濟條件不同,稅收的作用也就存在著廣度和深度上的差別。在資產階級統治的社會制度下,稅收為實現統治階級的
國家職能發揮作用;在
社會主義制度下,稅收為實現
社會主義國家職能發揮作用。在同一社會制度下,由於各個歷史時期的經濟和政治條件的差異,
稅收發揮的作用也不盡相同。例如中國,在
生產資料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時期,稅收作用主要是貫徹黨的“公私區別對待,繁簡不同”的原則,配合對農業、手工業和
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有步驟、有條件、有區別地利用、限制和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保護和促進
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同時為國家積累大量的
財政資金,用於國家重點建設。
在
生產資料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以後,稅收的主要作用表現為:為
社會主義國家籌集大量財政資金,貫徹國家經濟政策,調節經濟,促進經濟發展;調整協調社會主義經濟利益,調節
分配關係;在對外經濟往來中,維護國家權益;參與國民經濟的管理,監督社會經濟生活。
稅收作用有應當發揮的作用和際發揮的作用之分。在一定社會經濟條件下,稅收能夠發揮的作用和在現實生活中實際發揮的作用,是有區別的。稅收實際發揮的作用,除了客觀的政治經濟條件以外,還取決於人們對
稅收職能作用的主觀認識、掌握和運用。認識正確,運用得當,才有可能建立、健全與客觀政治經濟條件相適應的
稅收法制,從而使稅收發揮較大的作用。反之,就只能發揮較少的作用甚至發生反作用。因此,必須正確認識稅收的作用,將稅收應當發揮的作用全部、充分地體現在稅收法制中,使稅收真正成為國家實現其職能的一種強有力的手段。同稅收職能相適應,稅收作用可以從大的方面表述為:組織財政收入的作用,調節經濟的作用和監督管理的作用。具體表現又有各種不同的表述。
西方國家稅收職能作用的演化及其啟示[1]
稅收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是隨著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有著幾千年的歷史。稅收是作為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手段而產生的,這既是稅收產生的原因,也體現著稅收最初的職能作用。隨著歷史的變遷。政權的更替。經濟的增長。時代的進步,稅收不斷地在發展,其職能作用也隨之發生改變。
由於稅收職能作用的發揮必然有一定的理論背景,因此不同時期的學者對稅收職能作用的研究會得出不同的主張,從他們的研究中我們便能看到稅收職能作用的時代特徵及其發展軌跡。
亞當·斯密所處時代正是
資本主義上升時期,作為新興資本主義的代表,他認為
稅收的職能作用有兩個:一是給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或生計;二是給國家或社會提供充分的收入,使公務得以進行。亞當·斯密的財稅理論被當時的英國政府和其他一些國家政府所接受,促進了資本主義世界經濟的發展。
19世紀下半葉,資本主義開始從
自由競爭轉入壟斷經濟時期,資本日益集中,分配失衡,
貧富差距擴大,階級矛盾激烈。針對這些日益激化的社會問題,許多資產階級學者為維護
資本主義制度,緩和階級矛盾,提出了社會改良思想,其中包括
稅收改良政策,即通過政府課稅矯正
社會財富懸殊。德國經濟學家華格納就是其代表人物之一。他認為:“關於賦稅,第一是有純財政的目的,第二則是應當樹立
社會政策的目的。所謂
稅收政策目的,就是以調節在自由交易下所產生的分配不平等為目的。賦稅不但要干涉國民的所得及財產的分配,而且要積極干涉國民的生產和消費。”
華格納提出的稅收經濟調節作用是
稅收職能作用的一個發展。
20世紀30年代,整個
資本主義世界陷入經濟危機,並處於長期
大蕭條時期,為解決當時的社會經濟問題,凱恩斯在其著作《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中提出,國家應該使用立法和行政手段。財政稅收手段干預經濟。他主張通過
稅收政策指導
消費傾向,“國家必須改變
稅收體系,限定
稅率以及其他辦法,指導消費傾向。”他認為,
個人消費占
個人收入的比例是隨著收入的增長而遞減的,收入分配不均會降低消費傾向,因此,他主張用
累進所得稅和
遺產稅,實行收入
再分配,縮小收入分配不均的幅度,同時,擴大消費,增加
有效需求,提高就業水平。可以說,
凱恩斯提高了
稅收職能作用的地位。在理論的推動下,
資本主義國家開始較普遍的重視
稅收對經濟的調控作用,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薩繆爾森繼承和發揚了凱恩斯關於稅收職能作用的財稅理論,主張在
混合經濟下,運用財政和
貨幣政策來緩和經濟的周期性波動和對付長期蕭條。他認為,
稅收收入是支持國家福利政策的資金來源,“除了
轉移支付規劃以外,我們還必須把通過對不同收入
階級的賦稅差別而實現的任何收入的
再分配包括到現代福利國家的活動之內”。而且,稅收能起到消除
通貨膨脹的作用,“永久性的減少稅收款項是對付大量失業的有力武器。”這些也體現了稅收理論中所謂的“
內在穩定器”作用和“
相機抉擇”作用。在這一時期,
稅收穩定經濟的作用在西方已開發國家中得到充分的運用。
20世界70年代後,西方經濟在度過了所謂的“黃金髮展時期”後,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陷於高通貨膨脹。高
失業率交替或兩者並存的“
滯脹”局面,
經濟成長速度放慢,甚至出現
負增長。在此背景下,為刺激經濟成長,現代西方學者提出應發揮稅收彌補
市場機制失靈,
巨觀經濟調控的作用。以斯蒂格利茨為代表的不少學者認為政府應充分發揮稅收干預經濟的積極作用,如調整資源的配置,實現資源的有效利用;調節國民收入與財富分配,增進社會福利;刺激有效需求,調節
社會總供給及
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的穩定增長。這些也正是現代西方
國家稅收所具有的主要的職能作用。
從上述西方
稅收職能作用的發展情況我們可以看到,稅收在不同的時代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同時,稅收的職能作用也隨著時代的變遷發生著變化,對這些變化進行審視,我們可以從中獲得一些有意義的啟示。
2.1稅收的本質職能作用是組織財政收入。
因為稅收是作為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手段而產生的,因此,組織財政收入是稅收的本質職能作用。稅收都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它為國家行使公共職能提供物質保證。這一職能在任何歷史條件和經濟條件下都是不可或缺的。
2.2稅收的各種職能作用相輔相成、相互作用。
稅收組織收入職能的充分發揮,能夠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提高國家進行巨觀調控的能力和空間;同時,
國家巨觀調控能力的增強又可以促進經濟的更快增長,培植更多的稅源。反之,如果稅收的
財政收入職能發揮不充分,不但政府難以獲得足夠的財政收入,還會極大的影響巨觀調控職能的發揮,進而影響經濟的穩定與增長; 而經濟的不景氣,又反過來影響稅收組織財政收入職能的實現。因而,稅收的各職能作用不能失之偏頗,而應相互協調促進。
從西方
資本主義國家的發展中我們不難看到,稅收職能作用都是伴隨著政府職能而起作用的。從
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的廉價政府強調經濟政策上的放任自由,到資本主義壟斷時期強調經濟干預政策,稅收職能作用也隨之發生著變化。可見,稅收職能作用與政府職能的擴展密切相關,稅收職能作用的發揮離不開政府職能。因此,中國在發展
市場經濟的過程中,應以政府職能為依託來界定
稅收的職能作用。
2.4稅收調節作用的重要性在現代社會更為突出。
在現代社會,稅收是政府實施調節的基本手段,它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會發揮作用。稅收通過對國民經濟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各個環節的調節,實現對經濟利益。
收入分配。以及社會總供需平衡等多方面的調節。此外,稅收的調節作用不僅體現在經濟手段上,還體現在行政和法律手段上。稅收的減免。扶持發展等政策性措施說明稅收具有行政手段的作用;稅收是通過立法程式以法律的強制性付諸實施的,說明稅收又具有法律手段的作用。正因為稅收可以根據不同的
經濟形態和條件,通過不同的形式手段發揮其調節經濟的職能作用,因此,稅收這一調節職能作用,一直被各個時期不同的國家所青睞。
2.5
稅收職能作用應與時俱進,充分展現其時代的魅力。
從西方稅收職能作用的發展中可以看到,在不同時代的特定社會經濟條件下,政府都賦予了稅收一定的職能作用,隨著時代的變遷,稅收的職能作用得到不斷發展。正因為稅收的職能作用具有時代特徵,所以只有使其與時俱進,才能充分展現其時代的魅力。在中國現階段,面對各種各樣的新情況和新變化,客觀上對稅收職能作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目前,
稅收除了組織財政收入職能和調節職能兩個基本的職能外,還應根據時代的需要,充分發揮稅收的多種職能作用,如稅收穩定經濟的職能作用,
稅收監督國家社會經濟活動的職能作用,稅收促進生態環境改善的職能作用;稅收提高科技。教育水平的職能作用;稅收促進
人力資源開發的職能作用等等。可以預見,稅收在未來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將會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稅收作用
新中國成立之初,
經濟基礎非常薄弱,國家財政極為困難,再加上投機商人引發了物價波動的浪潮,為了克服財政困難,消滅
預算赤字,平抑物價,政府
統一全國稅政,廣泛開闢
稅源,充實和加強稅務機構,到1951年,終於實現了收支平衡,略有贏餘把國家財政置於穩固可靠的基礎之上。與此同時,隨著稅收收入的增加,
財政支出的規模和結構有了很大改善,為之後的大
規模經濟建設奠定了基礎。
總之,這一時期的稅收,在消滅預算赤字、平抑市場物價、恢復國民經濟、爭取整個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社會主義過渡時期的總任務,是要逐步實現社會主義的“
三大改造”,因此,這個時期的稅收,根據“公私區別對待,繁簡不同”的原則,在配合“三大改造”,保護和發展社會主義、半
社會主義經濟,有步驟、有條件、有區別地利用、限制和改造
資本主義工商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例如,在
批發商業中對私商徵稅,對國有商業不徵稅,幫助社會主義
國有經濟迅速占領了商業批發市場;對當時新成立的手工業合作社給予不同程度的
減稅,並將所減稅金轉作合作社公共積累,從而使個體手工業迅速走上合作社道路;等等。
三、計畫經濟時期稅收的作用
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奠定後的1957年至1978年的22年間,由於受高度集中型
計畫經濟體制的制約,加以受“左”的思想影響,
稅收作用的發揮.受到很大限制,並且是不斷遭受貶損的。但是,在中央領導和廣大稅務幹部抵制下,稅收在為國家集中大量
財政資金,保證生產建設的資金需要中,仍是起到了重要作用的,同時,在與
價格槓桿相互配合,調節社會經濟活動,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加強
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發展
社會主義經濟等方面,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二中全會以後,隨著改革開放的深人,逐步擺脫了舊的傳統體制觀念,提出建立適應有計畫商品經濟發展的計畫經濟與
市場調節相結合的
經濟體制和
運行機制,經濟條件起了重大的變化,稅收越來越得到人們重視.稅收作用日益擴大。特別是1992年l0月黨的十四大確定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後,經濟形勢的新的重大變化,
稅收可以起的作用更為擴大。
市場經濟
一、組織財政收入的作用
在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成為中國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稅收收入逐年大幅度上升,稅收組織財政收入的作用,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稅收來源的廣泛性。
(二)稅收收入的及時性、穩定性和可靠性。由於
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的特徵,因此稅收就把財政收入建立在及時、穩定、可靠的基礎之上,成為國家滿足
公共需要的主要財力保障。
二、配置資源的作用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主導作用,但
市場配置資源,也有它的局限性,可能出現
市場失靈(如無法提供
公共產品、
外部效應、
自然壟斷等)。這時,就有必要通過稅收保證公共產品的提供,以稅收糾正外部效應,以稅收配合價格調節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企業和行業的生產,使資源配置更加有效。
三、調節需求總量的作用
稅收對需求總量進行調節,以促進
經濟穩定,其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二)根據經濟情況變化,制定
相機抉擇的
稅收政策來實現經濟穩定。在總需求過度引起
經濟膨脹時,選擇緊縮性的稅收政策,包括提高
稅率、增加稅種、取消某些稅收減免等,擴大徵稅以減少企業和個人的可支配收入,壓縮社會總需求,達到
經濟穩定的目的;反之,則採取擴張性的稅收政策,如降低稅率、減少稅種、增加某些稅收減免等,減少徵稅以增加企業和個人的可支配收入,刺激社會總需求,達到經濟穩定的目的。
(一)促進
產業結構合理化。稅收涉及面廣,通過合理設定稅種,確定稅率,可以鼓勵薄弱部門的發展,限制畸形部門的發展,實現國家的產業政策。
(二)促進產品結構合理化。通過稅收配合國家
價格政策,運用高低不同的稅率,調節產品之間的利潤差別,促進產品結構合理化。
(三)促進
消費結構的合理化。通過對生活必須消費品和奢侈消費品採取區別對待的
稅收政策,促進消費結構的合理化。
此外,通過
稅收調節,還可以促進社會經濟組織結構、流通交換結構等的合理化,同學們可以自己對此做出總結歸納。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市場決定的分配機制,不可避免地會拉大收入分配上的差距,客觀上要求通過稅收調節,縮小這種收入差距。稅收在調節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具體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一)公平收入分配。通過開徵
個人所得稅、
遺產稅等,可以適當調節個人間的收入水平,緩解社會分配不公的矛盾,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二)鼓勵平等競爭。在市場機制失靈的情況下,由於價格、資源等外部因素引起的不平等競爭,需要通過稅收進行合理調節,以創造平等競爭的經濟環境,促進經濟的穩定和發展。
六、保護國家權益的作用
稅收是對外開放進程中保護國家權益的重要手段。稅收在這方面的作用,主要有:
(一)根據獨立自主、平等互利的原則,與各國進行稅收談判,簽定避免雙重徵稅協定,以發展中國的
對外貿易和
國際經濟技術交往。
(二)根據國家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對進口商品徵收
進口關稅,保護國內市場和
幼稚產業,維護國家的經濟獨立和經濟利益。
(三)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對某些
出口產品徵收
出口關稅,以限制國內緊缺資源的外流,保證國內生產、生活的需要。
(四)為擴大出口,實行
出口退稅制度,鼓勵國內產品走向國際市場,增強出口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五)根據發展生產和技術進步的需要,實行
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引進國外資金、技術和設備,加速中國經濟的發展。
(六)對外國人和外國企業來源於中國的收入和所得徵收
所得稅,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礎上仍然存在著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的矛盾,因此,必須加強
稅收監督,督促
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具體有:
(一)保證
稅收組織財政收入任務的圓滿完成。隨著中國經濟形勢的不斷發展,出現了一些偷逃稅款的現象,使國家財政收入遭受嚴重損失,因此,必須加強稅收監督,嚴肅稅收法令和納稅紀律,才能保證稅收組織財政收入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保證
經濟槓桿作用的充分發揮。通過稅收監督,可以了解
稅收政策的效應,有利於協調稅收活動同整個巨觀經濟的運行相吻合,更好地發揮
稅收調節經濟的作用;同時,將蒐集到的稅收信息及時傳遞給企業,可以使稅收更好地發揮促進企業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
(三)保證國家稅法的正確貫徹執行。通過稅收監督,可以揭露、制止和查處違反國家稅法的行為,增強納稅人依法納稅的自覺性,從而保證國家稅法得到正確的貫徹執行。
(四)保證社會經濟運行的良好秩序。通過
稅收監督,積極配合公安、司法、
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自覺維護社會主義財經紀律,保證社會經濟運行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