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觀作用
稅收政策的最終目標和
巨觀經濟目標是一致的,即促進社會總供給與
總需求基本平衡,促進經濟穩定增長和收入的公平分配。這種巨觀目標是通過稅負的變化產生的乘數效應及稅制設計中的“自動穩定器”效應實現的。
巨觀稅負是影響一個國家經濟成長水平的主要因素之一,巨觀稅負可以通過稅收乘數效應對國民經濟的增長起反向調節。“乘數”這個概念首先是由英國經濟學家R.E.卡恩提出,約翰·梅納德·凱恩斯在其巨觀經濟理論中把它加以擴展運用,提出了自己的國民收入決定理論,也就是短期內國民收入的水平決定於社會總需求的理論。
在西方經濟學中,“乘數”被定義為國民收入的變動量與引起這種變動的注入量之間的比率。稅收乘數是指由於稅收政策引起的國民經濟變化量同稅收變化量之間的比率。由於政府徵稅會造成納稅人的經濟負擔,稅收對於國民收入而言是一種收縮的力量。從社會總需求的角度分析,政府徵稅會減少社會總需求,進而減少國民收入。這種國民收入的減少效應是通過納稅人的消費需求、投資需求以及儲蓄需求的變化綜合體現的。從國民收入的最終用途分析,一個國家的國民收入最終是用來消費或者投資的,稅負會減少個人或者企業的可支配收入,在其投資傾向和消費傾向不變時,微觀經濟主體會減少投資和消費,從而會使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減少,使國民經濟處於較低的發展水平。
從
消費的角度分析,稅收乘數的大小可以用邊際消費傾向來衡量。假設消費者的邊際消費傾向是盧,那么稅收乘數就是 − β (1- β )。由於邊際消費傾向小於1,所以稅收乘數是以擴大的反向力量作用於國民經濟的。因此,政府稅收的增加或者減少導致的國民收入的減少額或者增加額一般是大於政府最初的稅收增加額的。為了保持經濟的平穩增長,政府增稅或者減稅政策與財政支出政策貨幣政策進行配合,對巨觀經濟的總需求和總供給進行調節,以穩定經濟。
稅收的個人收入調節效應是指,政府按照社會公平原則要求,改變和調整個人收入的市場分配結果,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市場經濟條件下,
個人收入的最終形成要經過兩個環節:市場上以
生產要素為基本依據體現
效率優先的初次分配環節和政府在公平原則指導下的再分配和調節環節。市場上的初次分配以產權為依據,根據生產要素的投入數量和質量,在各生產經營單位內部進行,它體現效率優先的原則。由於客觀存在著人們勞動能力、財產占有量等方面的差異,加之受就業機會不均等、競爭條件不公平等因素的影響,人們通過市場獲取的收入份額存在懸殊。那些喪失勞動能力或失去就業機會的人甚至無法從市場分配中獲取維持其基本生存需要的收入份額。初次分配不公難以通過市場機制實現調節,必須藉助政府強制手段,從社會公平的目標出發,通過稅收制度設計和政府支出結構的調整,來促進社會收入分配的基本合理化,緩解市場分配不公及其引起的一系列矛盾,保持社會穩定,為社會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社會經濟環境。
從
經濟學角度分析,收入分配的不均等是可以用指標來衡量的,常用的指標就是洛倫茲曲線和基尼係數。洛倫茲曲線是度量人口的百分比和國民收入占有百分比之間關係的曲線,該曲線偏離均等線的程度可以反映國民收入的不均等程度。
市場經濟環境下的
收入差距會通過“馬太效應”使“富者愈富,貧者愈貧”。貧富差距的擴大化,影響社會的整體消費傾向提升,使社會總需求不足。為了實現巨觀經濟平穩增長的經濟目標和社會安定的政治目標,政府必須運用各種收入和支出手段對過大的收入差距進行調節,使其控制在社會可以接受的範圍內。稅收作為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通過累進的個人所得稅、消費稅、財產稅等稅收制度手段的綜合作用,可以有效實現個人收入和財富存量的相對公平,促進社會安定和經濟平穩增長。
稅收政策的“自動穩定器”效應是指,在既定的稅收政策下,累進的稅制會隨著經濟的發展自動進行逆向經濟調節,以減緩
經濟的波動。具體而言,當經濟處於停滯狀態時,稅收收入會自動減少而使總需求增加;當經濟處於通貨膨脹狀態時,
稅收收入會自動增加而抑制
總需求。稅收的自動穩定效應和稅收制度設計中的累進程度有關。如果稅制結構中直接稅比重大,且累進程度高,稅收的自動穩定作用就強;如果流轉稅比重大,則稅收的自動穩定作用就差。
稅收政策的自動穩定器作用儘管可以對經濟自動進行逆經濟變化趨勢的調節,但這種調節作用也是有限的。要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對經濟的、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還必須根據經濟運行的變化,適時選擇相機抉擇的稅收政策,主動發揮稅收對經濟的調控作用。
微觀作用
稅收的微觀作用機制是指因政府課稅對納稅人在其經濟選擇和經濟行為中產生的影響。這種影響主要是由於稅收制度的非中性特徵,使得納稅人承受了稅收的超額負擔引起的。
稅收的微觀經濟效應主要是分析稅收對作為微觀經濟主體的廠商或者單個消費者的儲蓄、消費、投資等行為產生的影響。稅收政策對微觀經濟主體行為選擇的影響主要是通過兩個基本效應即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發揮作用的。收入效應是指由於政府徵稅導致納稅人可支配收入減少對納稅人行為產生的影響。替代效應是指由於徵稅改變了一種經濟行為相對於另一種經濟行為的機會成本對納稅人產生的影響。稅收的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在勞動投入、消費、儲蓄和投資等行為中有不同的表現,下面我們對此分別加以闡述。
1.稅收政策影響納稅人勞動投入行為的作用機制
市場經濟中的個人時間決策服從於追求自身福利(效用)水平最大化的目標。個人福利由兩個因素決定:一是個人的收入水平,另一個是個人獲得閒暇的數量。在一定的效用水平下,收入和閒暇具有可替代性。從政府徵稅對勞動供給的影響看,它實際帶來了兩種效應。
1)收入效應
政府對勞動收入徵稅,使稅後工資率下降,個人的可支配收入減少。為了維持一定的稅後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勞動者會增加勞動供給,以彌補對勞動徵稅帶來的收入損失。收入效應成為對勞動供給的激勵因素,收入效應的大小由稅收的平均稅率決定。
2)替代效應
由於政府徵稅引起納稅人閒暇和工作的相對價格關係發生變化,使閒暇相對於勞動變得更加便宜,從而改變了人們在工作和休閒之間的選擇。一般而言,在保持一定的效用水平的前提下,勞動者會增加閒暇消費,減少勞動供給。替代效應的大小取決於邊際稅率的高低。邊際稅率越高,工作帶來的邊際報酬率越低,人們會放棄一些工作時間用於休閒。替代效應對勞動供給是一種反向的激勵作用,會促使勞動供給減少。
對勞動收入徵收所得稅會對勞動供給產生兩種相反的作用。稅收對勞動供給的影響最終效應如何,要綜合考察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這兩種因素。另外,稅收的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的大小和方向還和一個社會所處的發展階段和個人收入水平在社會整個收入水平中的位置,以及個人對於工作和休閒的偏好程度有關係。一般而言,如果個人的收入水平高,貨幣的邊際收入效應小,稅收產生的收入效應就小,替代效應相對就大。個人可能更傾向於減少勞動供給而選擇閒暇,稅收對於整個勞動力市場的供給有抑制作用。反之,個人的現實收入水平低,貨幣的邊際效用大,稅收所產生的收入效應就大。如果替代效應小於收入效應的現象,勞動力市場的勞動供給會趨於增加。
對勞動徵收所得稅的稅收累進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稅收的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稅收的累進程度越高,隨著收入的增加,政府對勞動收入徵稅會適用更高的稅率,閒暇的相對價格更低,對勞動供給產生的替代效應就大。除此之外,社會的文化傳統、價值取向及勞動力供求的市場狀況也影響人們對勞動供給的行為選擇。
2.稅收政策影響納稅人儲蓄行為的作用機制
儲蓄通過轉化為投資成為影響經濟成長、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的重要因素。從儲蓄的來源看,它可以分為國內儲蓄和國外儲蓄兩個部分。國外儲蓄又可以分為國外政府、國外社團及國外私人的儲蓄等類別。隨著資本的全球化,在一國經濟不平衡時,國外的儲蓄也可以通過資本流動被國內所利用,形成國內的生產能力。由於稅收管理權的限制,一個國家的稅收政策對外國儲蓄的影響力有限,我們這裡僅討論稅收對於國內儲蓄的影響。國內儲蓄包括政府儲蓄、企業儲蓄和個人儲蓄。企業儲蓄主要是指企業的未分配利潤,一般企業會用來進行投資。稅收對於企業儲蓄的影響主要指稅收對於企業投資方向的選擇。這裡不把企業儲蓄和政府儲蓄作為我們關注的重點,而是以個人或者家庭儲蓄為例,探討稅收政策影響納稅人儲蓄行為的作用機制。
假設家庭獲得收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消費。為了獲得一定的效用,消費者可以對消費時期進行選擇,既可以在收入實現的當期進行消費,也可以在未來進行消費。為了在未來消費,消費者要對收入做出儲蓄安排。從經濟學原理進行分析,同等收入在當期消費和未來消費所帶來的效用滿足應該是一致的,最基本的要求是:收入用於儲蓄所實現未來消費帶來的效用折現值不能低於當期的效用。.家庭或者個人儲蓄的動機主要有3個方面:生命周期動機、預防動機和盈利動機。個人所得稅和財產稅都會對個人的儲蓄行為產生一定的影響。
1)個人所得稅對儲蓄行為的影響
個人所得稅影響儲蓄行為是由於對儲蓄的利息課稅引起的,對儲蓄利息課稅既可以對利息收入單獨徵稅,也可以把利息收入納入個人收入一併徵收個人所得稅。政府對利息所得徵稅,必然會降低儲蓄的實際利息收入,這必然會對出於生命周期動機和預防性動機而進行的儲蓄行為產生一定影響。
為了便於分析,假定個人一生只包含兩個階段:工作期和退休期二個階段。退休期的生活需要靠工作期的儲蓄來維持。我們還假定個人儲蓄沒有遺產動機,個人一生中獲得的收入在其一生中完全消費掉。在個人一生中可獲得的收入及消費的時間偏好一定的情況下,利息所得稅會提高退休期的消費價格,從而影響個人在工作期和退休期的消費選擇。這種消費選擇的改變也影響了個人的儲蓄行為。
如果只對個人現實收入徵收所得稅,對儲蓄利息收入不徵稅,由於徵稅減少了納稅人的可支配收入,在個人當期邊際消費傾向和邊際儲蓄傾向固定不變時,納稅人會隨著可支配收入的減少,等比例地減少當期的消費和儲蓄,從而降低個人的當期儲蓄水平。這種情況下,由於不對利息收入徵稅,不改變當期消費與未來消費的相對價格,因此,這種情況只有收入效應而沒有替代效應。如果對利息收入徵收所得稅,或單獨徵收,或與其他所得稅合併徵收,都會對儲蓄產生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
利息所得稅的收入效應是指,政府對納稅人利息收入的課稅會減少其未來的實際收入和個人一生中的總收入。為了維持退休期的消費需求,將減少工作期的消費,轉而增加納稅人儲蓄。
利息所得稅的替代效應是指,利息所得稅的課徵相對提高了退休期的消費價格,為了保持效用水平和福利水平不變,個人將會減少一些退休期的消費預期以增加現期的消費,也就是以當前的消費代替一部分未來的消費,使得當期儲蓄減少。
利息所得稅對於儲蓄的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的方向是相反的,其中哪個效應會起主要的作用,二者的淨效應如何,取決於家庭和個人對於消費的時間偏好和儲蓄的動機。
2)財產稅和遺產稅對儲蓄行為的影響
財富是個人收入在各個階段儲蓄的積累,一般也被稱為總儲蓄。政府對家庭財產徵稅實質上是對家庭儲蓄成果徵稅,這對家庭的儲蓄行為不能不產生一定的抑制作用。尤其是當家庭沒有遺產的目標時,這種抑制作用就更加明顯。也就是說,當家庭成員沒有遺產動機時,財產稅的徵收會鼓勵人們把更多的收入用於當期的消費,從而減少當期的儲蓄。
個人的儲蓄行為受多種因素影響,如個人的收入水平、個人對於未來收入的預期、銀行利率的水平、儲蓄的動機、儲蓄的習慣及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程度等。在社會公共福利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條件下,人們為了預防未來的風險和出於謹慎動機,不管是否對利息所得徵稅,都可能偏向於增加儲蓄,減少當期的消費。一個社會的福利制度的完善程度,可能比利息稅的稅負對儲蓄行為的影響更大。因此,分析稅收對儲蓄行為的影響必須結合社會福利制度。
3.稅收政策影響納稅人消費行為的作用機制
稅收政策對消費的影響,可以消費總量和消費結構兩個方面來考察。稅收對消費總量的影響與個人的消費能力及一定消費能力之下的跨期消費選擇有關。個人消費能力的大小由個人的收入水平決定。在收入總量一定的條件下,個人用於儲蓄的數量會減少用於當期消費的能力。因此,稅收對於消費的影響和稅收對於儲蓄的影響是相反的,也就是說增加儲蓄的效應就是減少消費的效應,而減少儲蓄的效應就是增加消費的效應。
稅收政策對於消費總量的影響主要是通過個人所得稅實現的。對個人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的直接效應就是減少個人的可支配收人。在邊際消費傾向、消費偏好不變時,個人可支配收入的減少會引起消費總量的減少。個人所得稅的平均稅率決定稅收對消費的收入效應的大小。平均稅率越高,消費能力損失越大,收入效應就越明顯。
稅收政策對消費結構的影響主要是通過商品稅的徵收對消費行為的影響實現的。政府對商品選擇性徵稅後,生產者會在適當的市場環境下通過提高該商品價格的方式把稅負轉嫁給消費者承擔,從而引起被課徵商品的價格上升。在消費者收入一定的條件下,消費者對該商品的購買力下降,從而減少對該商品的消費。這就是課徵商品稅產生的收入效應。如果對商品選擇性課稅,在改變商品間的比價關係的同時,使消費者選擇消費具有功能替代性的低稅商品,從而減少了高稅商品的消費。這就是商品課稅產生的替代效應。
對商品課稅產生的替代效應大小還和商品的需求彈性有關。如果商品的需求彈性較小甚至無彈性,對其課徵商品稅產生的消費替代效應較小。對於需求彈性較大的商品,對商品徵稅產生的替代效應就較大。
4.稅收政策影響納稅人投資行為的作用機制
納稅人的投資有兩種基本形式:實業投資和證券投資。實業投資是生產力形成的先決條件,它對於證券投資的規模和整個社會資本的形成和規模擴張甚至對於整個社會的經濟成長都有決定性作用。因此,這裡重點討論稅收政策對於實業投資的影響。
1)稅收對投資收益的影響
納稅人投資的目的是追求高額的投資收益。預期收益率越高,私人投資的意願必然會上升;預期收益率下降,私人投資的意願也會降低。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前提下,政府對投資收益進行徵稅,必然會減少投資者投資預期收益,降低私人投資的吸引力和進一步投資的意願,從而會減少社會投資額。
2)稅收影響投資結構
對不同投資項目徵收差異稅收會影響實業投資的方向。市場的需求結構會影響各個行業的獲利水平,從而引導企業進行以需求為導向的投資行為。但是,由於政府有自己的巨觀經濟調控和產業發展目標,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投資行為未必符合產業發展的方向。所以政府通過對不同行業、不同地區投資制定和實施不同的稅收政策,即以稅率高低、成本費用扣除、再投資退稅等政策措施,影響實業投資的稅後收益水平,從而誘導企業在追求高額投資收益目標的驅使下,做出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投資安排。可見,稅收政策不僅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水平,還影響其投資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