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是為規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科研氛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法規。
2020年9月1日,科學技術部印發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
- 發布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 發布日期:2020年7月17日
- 發文字號:科學技術部令第19號
- 實施日期:2020年9月1日
《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是為規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科研氛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法規。
2020年9月1日,科學技術部印發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施行。
《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是為規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科研氛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法規。2020年9月1日,科學技術部印發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
《雲南省科技廳科研誠信管理辦法(試行)》是為加強科研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規範科研誠信管理,開展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營造良好科技創新生態,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科技部《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
對科研不端行為的調查處理,維護科學基金的公正性和科技工作者的權益,推動科研誠信、學術規範和科研倫理建設,促進科學基金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和《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等規定...
《北京市科技計畫項目信用管理辦法》是為加強北京市科研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誠實守信的科技創新環境,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北京市科技計畫項目(課題)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製定的辦法。由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
國家科技計畫實施中科研不端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國家科技計畫實施中的科研誠信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對科學技術部歸口管理的國家科技計畫項目的申請者、推薦者、承擔者在科技計畫項目申請、評估評審、檢查、項目執行、驗收等過程...
逾期未作出處理決定的,應當及時解除先行登記保存。第三十條 下列證據不能作為行政處罰的定案依據:(一)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二)被進行技術處理而無法辨明真偽的證據材料;(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證人提供的證言;(四)不具備真實性、合法性的其他證據材料;(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定案依據的其他...
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規則(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範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等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本規則所稱的科研誠信案件,是指根據舉報或其他相關線索,對涉嫌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開展...
第二十五條 相關責任主體對監督結果有異議或對處理意見不服的,可按相關規定申請覆核和申訴。第二十六條 省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監督結果和有關責任主體整改情況,最佳化項目管理和資源配置,推動科研誠信建設,最佳化科技創新生態。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對科技人才項目、科技獎勵評審等活動的監督管理,可參照本法執行...
上海市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規範本市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工作,根據《上海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等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
第四條 國家科技獎評審活動在科技部領導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指導下,依照《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科學的原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第五條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設立科學技術獎勵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負責對國家科技獎的推薦、評審、授獎和異議處理等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八條 對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專家、科技管理人員、專業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項目撤銷或終止過程中出現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理。涉嫌違反黨紀政紀、違法犯罪的,...
《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託行為處理規定(試行)》由科技部印發實施。規定明確,在科技活動評審過程中,以直接或間接、明示或暗示等方式向評審組織者、承擔者及其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等尋求關照、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均屬於請託行為,必須嚴肅懲處。對此,規定提出了統一的處理程式、處理尺度和處理標準,為相關調查處理工作...
四、依法懲處高校科研違法違紀行為 18.高校要完善學術不端行為的查處機制,嚴肅查處科研活動中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對於違反科研行為規範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警示、通報批評、暫停項目執行和項目撥款、責令整改、終止項目執行和項目撥款直至限制項目申報資格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二十二條以科普為名擾亂社會秩序、騙取財物或者進行邪教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三條違反本條例,將國家投資建設的科普場所和設施改作他用、侵占或者破壞科普設施、挪用科普經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退回被挪用的科普經費和被侵占的...
第十二條 科技獎推薦者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推薦符合條件的項目或人選,做好科技獎推薦項目和人選的審核把關工作,確保科技獎推薦材料真實、可靠、有效,並且有義務積極配合科技獎評審組織者處理好與評審工作相關的異議、舉報。要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擅自泄露推薦書內容、相關技術秘密和異議人或舉報人姓名。第十三條 科技...
各監督主體應當依託監督信息平台開展工作,積極運用網際網路和大數據技術,開展智慧型監督和風險預警,提高監督工作精準化和針對性。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各責任主體在相關管理制度規範中,應當依據本規定明確監督內容和要求;各監督主體應當依據本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監督工作實施細則。其他科技管理活動的監督工作,可...
四、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草案法律責任一章第三十六條對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罰執法主體不明確,需要加以完善。因此,法制委員會建議將本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單位和個人以科普為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或者利用科普活動擾亂社會秩序和騙取財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
各監督主體應當依託監督信息平台開展工作,積極運用網際網路和大數據技術,開展智慧型監督和風險預警,提高監督工作精準化和針對性。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各責任主體在相關管理制度規範中,應當依據本規定明確監督內容和要求;各監督主體應當依據本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監督工作實施細則。其他科技管理活動的監督工作,可參照...
本條例所稱科學技術普及(以下簡稱科普),是指採用公眾易於理解、接受和參與的方式,向公眾普及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推廣套用科學技術知識的活動。第三條 科普是公益事業,是科學技術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實施科教興市戰略的重要任務。科普工作應當堅持政府推動、社會支持、全民...
國家建立和完善科學技術獎勵制度,設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等獎項,對在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重要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國家鼓勵國內外的組織或者個人設立科學技術獎項,對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第二章 基礎研究 第十九條 國家加強基礎研究能力建設,尊重科學發展規律...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開展科學技術進步以及相關服務和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堅持中國共產黨對科學技術事業的全面領導。開展科學技術進步促進工作,應當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科技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發展的戰略支撐,深入實施科教興省戰略、人才強省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第四條 國家科技獎評審活動在科技部領導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指導下,依照《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科學的原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第五條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設立科學技術獎勵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負責對國家科技獎的推薦、評審、授獎和異議處理等工作進行監督...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科學技術獎勵制度;鼓勵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按照有關規定設立科學技術獎項,對做出重要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第二章 科學技術研究開發與套用 第九條 省人民政府設立自然科學基金,並逐步設立其他科學基金,支持基礎研究和科學技術前沿探索,培養科學技術人才,資助科學技術進步活動,...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國家科技計畫是指:根據國家科技發展規劃和戰略安排的,以中央財政支持或以巨觀政策調控、引導,由政府行政部門組織和實施的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活動及相關的其它科學技術活動。國家科技計畫是國家解決社會和經濟發展中涉及的重大科技問題、實現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第三條 國家科技計畫管理應...
第四條 國家科技獎評審活動在科技部領導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以下簡稱獎勵委員會)指導下,依照《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科學的原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第五條 獎勵委員會設立科學技術獎勵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負責對國家科技獎的提名、評審和異議處理工作全程進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廳字〔2018〕23號)、科學技術部等部門《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科學技術部《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科學技術部19號令)、《貴州省社會信用條例》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