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做好2009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做好2009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是2009年1月4日福建省國土資源廳發布的一則檔案。

發布背景,通知全文,

發布背景

各市、縣(區)國土資源局(地礦局、礦管辦):
為切實做好2009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我省防災減災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通知全文


一、2009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要求
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總的要求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全國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把重在持續、重在提升、重在運作、重在實效的實踐要領貫穿於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工作中。按照省委提出的地質災害防治“整治、規劃、警示”的工作要求,繼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一百千萬”工程,進一步提高地質災害防災減災能力,努力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新農村建設。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著力服務民眾、服務發展,著力強化責任、注重落實,著力科學管理、提高效果,創造一流的防災抗災業績,為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提高全省防災減災能力作出新的貢獻。
二、2009年地質災害防治的主要工作
(一)夯實基礎,開展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和防治規劃修編
1、開展縣(市、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我省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於2004年底完成,由於近年颱風暴雨頻發,新的地質災害點不斷出現,給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2007年泉州、寧德市再次開展潛在地質安全隱患點調查及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其成果為防災減災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國土資源部《關於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通知》(國土資黨發[2008]46號)等檔案精神,決定今年在福州、廈門、漳州、莆田、三明、龍巖、南平等7個設區市開展縣(市、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進一步查明地質安全隱患點的災害類型、規模、數量,受威脅人員財產危險程度及今後發展趨勢等基本情況;更新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健全群專結合的監測網路;推廣使用簡易監測預警儀器,提高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水平;有計畫地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減少災害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開展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修編。我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於2003年經省政府批准公布,市、縣(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已編制多年,各地認真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較好地完成了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為持續、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決定開展省級、泉州、寧德市及部分重點縣(市、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9―2015年)修編工作。各地要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全面總結上一輪規劃實施的情況,落實新一輪規劃修編的主要任務、工作內容和重點要求,做好規劃專題研究和文本等編制工作。省級、泉州、寧德市及所轄縣(市、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修編力爭今年底前完成,其他市、縣(區)根據防災實際,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修編工作。
3、切實做好地質公園規劃修編工作。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世界地質公園和國家地質公園建設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環函[2007]68號)和《關於印發<國家地質公園規劃修編技術要求>的函》(國土資環函[2008]126號)等的要求,已批准的世界地質公園和國家地質公園總體規劃應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修編報批工作。各地質公園所在地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地質公園主管部門做好規劃修編工作,認真開展園區內地質災害調查,制定地質災害防治計畫和落實防災責任制,切實做好園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紮實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
1、認真編制2009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儘快組織技術力量對轄區內重點地災點進行調查,提出防災措施和建議,3月底前編制完成2009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下稱“防治方案”),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並報省廳地環處(電子文檔及紙質各1份)備案。督促教育、鐵路、旅遊等部門開展轄區內校舍、鐵路沿線和旅遊區防治方案的編制工作,納入同級防治方案體系一併實施。
2、修編完善《村(居)汛期地質災害防禦民眾轉移預案》
各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福建省汛期地質災害防禦民眾轉移避讓工作規定》(閩政辦〔2007〕62號)的要求,指導鄉鎮人民政府開展地質災害巡查,避讓場所、避險路線的安全性評估,組織修訂、完善《2009年度村(居)汛期地質災害防禦民眾轉移預案》(下稱“轉移預案”),並納入當地防汛搶險救災應急預案,於3月底前審核匯總後報縣(市、區)人民政府備案,同時報送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並在當地村(居)公布,適時組織村(居)民進行轉移避讓演練。
3、修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各市、縣(區)可根據防災實際,組織修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4、開展汛期檢查
3月中、下旬,各設區市國土資源局應認真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自查,4月上旬省廳將組織對市、縣(區)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2009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部署、防災工作制度及值班室建設情況;《防治方案》和《轉移預案》編制情況;地質災害信息及預警系統使用,群測群防網路建設,地質災害應急回響情況;省廳安排的地質災害危險點居民搬遷補助資金項目、地質災害省掛牌督辦治理項目,部、省安排補助資金的礦山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點治理等項目實施情況。各市、縣要從實際出發,對照檢查主要內容,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確保各項防災措施落實到位。
5、修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手冊。各地要根據防災實際,調整、充實防災聯繫人、責任人和監測人,組建應急隊伍和專家技術組,修訂2009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手冊,為汛期防災創造良好的條件。
各市、縣(區)汛期防災聯繫人及值班電話、手機號碼(汛期不宜改號)由各設區市國土資源局匯總(附表)後,於2月底前報廳地環處。
(三)加大力度,繼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一百千萬”工程
1、全面啟用地質災害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按照《福建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全面啟用福建省地質災害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的通知》(閩國土資綜[2008]324號)的要求,認真做好地質災害綜合管理信息系統運行、使用和維護工作,及時更新地質災害綜合管理信息。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專人專崗負責材料整理、數據錄入、傳輸上報等工作;要配備必要的電腦等硬體設備,為系統正常運行創造條件。
2、繼續實施重大地質災害點督辦制度。今年將公布一批重大地質災害點並實施督辦。按照全國擴大內需的要求,加大地災工程治理力度。
3、繼續實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居民搬遷避讓。今年將根據省財政的安排,繼續實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居民搬遷避讓工作。各地應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居民搬遷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指導、認真檢查,積極引導新村向村鎮集中、居民向社區集中;加強農村居民住宅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新安置點選址必須避開地質災害易發區,居民搬遷後的舊宅必須拆除。省廳將適時對搬遷避讓情況進行抽查。
4、進一步加強群測群防網路建設。各地要對地質災害點進行全面排查,逐個落實監測人、防災責任人,按要求建立基礎台帳,將有關信息錄入地質災害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省廳將組織對實現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的村(居)進行檢查、登記造冊,並對今後工作實施進一步分類指導。
(四)創新機制,認真做好礦山地質災害防治
1、嚴格執行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督促礦山企業按照“生態文明”的要求,認真編制和實施礦山生態恢復治理方案,做到“邊開採、邊治理”,切實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主體作用,積極做好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現礦產開發與地質災害防治、生態環境保護的良性循環,避免造成新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
2、認真修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規劃。按照福建省第二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修編的要求,各地要認真開展礦山地質環境特別是礦山地質災害的補充調查,查明轄區內在建、在產和廢棄礦山、礦坑及礦井地質環境問題,建立基本情況資料庫,修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規劃;加大新建、改(擴)建、續建礦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論證,完善治理項目庫,切實做好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五)注重科技,提高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科技水平
1、加強中國東南地區颱風暴雨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試驗基地建議的研究。按照中國東南地區颱風暴雨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試驗基地課題的要求,以“監測預警、群測群防、科學研究、技術示範、防災減災、科普教育、實訓基地、政府管理”為目標,將“閩東南地區颱風暴雨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基地”、“閩北地區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基地”建成能夠體現原始創新能力和監測預警技術的國家級科研基地,形成國家級試驗示範基地,有效推動全省以及我國東南地區颱風暴雨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推動地質災害多發區防災減災能力建設。
2、加強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技術研究。在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預報預警基礎上,結合地質災害危險性敏感分區圖,建立和完善“系統分析法”地質災害區域自動化預報預警模型。重點加強短時、降雨集中區的預報技術研究,建立起符合我省地質災害特點的預報預警方法和臨界指標。
3、加強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對汛期防禦民眾轉移的指導。總結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及民眾臨災轉移的特點,強化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在轉移時限、回遷時機等方面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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