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工作質量的通知》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於2002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工作質量的通知
- 發布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2002-05-23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布文號】閩政[2002]23號
【發布日期】2002-05-2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閩政[2002]23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近年來,我省在鞏固深化鄉鎮政務公開的基礎上,全面推行縣級政務公開,並逐步向各設區市和省級政府以及職能部門延伸。在推進政務公開工作中,必須十分重視提高政務公開質量,政務公開的內容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核,必須建立公正、科學的機制來保證政務公開的真實性,必須加強內部監督制約。為進一步深化我省政務公開工作,全面提高工作質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化認識,把提高政務公開工作質量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近年來我省開展政務公開工作拓寬了民眾參政議政的渠道,密切了黨群幹群關係,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強了廣大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人民民眾反映良好。但是,工作發展不平衡,特別是政務公開的質量參差不齊,主要表現在:一些部門和單位政務公開的內容只滿足於一般化的管理事務,對民眾應該知道和格外關注的重要事項,以及容易因暗箱操作引發腐敗問題的事項,沒有認真公開,公開的形式和內容還停留在便民服務的層次上;一些部門和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沒有全面到位,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不夠健全,民眾監督、社會監督介入不夠,影響了公開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存在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認識不到位,認為可有可無;二是工作只限於一般布置,沒有認真去抓;三是政務公開工作制度不完善、不規範。因此,各級各部門要深化認識,切實把提高政務公開工作質量擺上提高機關效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廉政建設的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落實措施,強化監督,確保政務公開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
二、建立制度,進一步完善和規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
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福建省政務公開暫行辦法》(省人民政府70號令),按照依法公開、真實公開、注重實效、有利監督的原則,建立以下五項制度:
(一)建立政務公開工作的責任制度。
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對政務公開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領導對其職責範圍內的政務公開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各職能部門或業務部門領導對本部門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把政務公開作為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幹部任免和獎懲的重要依據。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對在推行政務公開工作過程中,工作不力或不稱職的領導幹部,給予批評教育,必要時予以效能告誡;對不認真實行政務公開,引發嚴重腐敗問題,或嚴重影響社會安定穩定事件的,要適時調整其工作崗位或免去其職務;對拒不推行政務公開制度或在政務公開中弄虛作假、打擊報復、侵犯民眾民主權利等違紀行為的領導幹部和直接責任人,要追究行政責任。
(二)建立政務公開的審議制度。
由地方各級政府、政府部門分別成立政務公開審議小組,負責對本級、本部門政務公開內容進行審議,以確保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審議中應把握好三個方面:一是公開內容產生過程是否公正、合理;二是公開事項決策過程是否民主、科學;三是公開的結果是否真實、可信。地方各級政府重點審議:1.經營性土地使用權的轉讓;2.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3.國有、國有控股企業產權拍賣;4.政府採購;5.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政府部門以其職能範圍以及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確定重點審議內容。
(三)建立政務公開的評議制度。
充分發揮各級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機構對政務公開的監督主體作用,由效能辦定期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效能建設監督員、社會各界人士對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政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全面性、有效性進行評議,發現問題及時通報,促進有關單位認真整改。
(四)建立政務公開的反饋制度。
各級各部門要設立政務公開意見箱、開設熱線電話,廣泛徵求民眾和社會各界人士對政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解答民眾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的問題,糾正公開工作中出現的偏差,通過政務通報會、新聞媒體以及在政務公開欄設立“點題公開”、“回音壁”、“落實與反饋”欄目等形式向民眾和社會各界人士反饋。
(五)建立政務公開的備案制度。
各級政府應將政務公開的具體內容及時報送上一級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機構備案,各級政府部門應及時將政務公開的具體內容報送本級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機構備案。各級各部門應建立起政務公開工作的檔案,每期公開的內容都應統一歸檔,保存備查。
三、積極探索,不斷拓展和深化政務公開的內容、形式和監督手段。
各級各部門應從本地、本部門的實際出發,與時俱進,積極探索,不斷拓展和深化政務公開的內容、形式和監督手段,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使政務公開工作更加富有實效。
(一)要重視和發揮《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報》在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在政務公開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時,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都要重視和發揮當地新聞媒體在推行政務公開中的作用。
(二)要在設立固定政務公開欄等的同時,進一步拓寬公開渠道,逐步推廣電子政務,通過政府網站公開政務。
(三)要完善“點題公開”的做法,對民眾要求公開的項目及時予以公開,把公開的主動權交給民眾,使公開工作更加符合民眾的要求。
(四)要從注重事後公開向事前、事中公開拓展。要加大決策過程和執行過程的公開,推行民主評議、質詢、聽證等形式,實行決策前公開和實施過程的動態公開,切實保證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加大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程度。
(五)要進一步嚴格工作制度、工作程式,強化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制約機制。要加大社會監督、民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力度,充分發揮效能投訴機構的作用,認真受理對違反政務公開各項規定和辦法的人和事的投訴,並及時處理。各級效能辦要適時組織效能建設監督員開展明查暗訪活動,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督查。要把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結合起來,建立起一套便利、管用、科學、規範的監督保障機制,促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深入發展。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