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耕地補充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耕地補充工作的通知》是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07年印發的一份通知。

通知內容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今年(2007年)以來,隨著一大批省及省以上重點建設項目的陸續動工,我省建設占用耕地的數量較往年大幅增長,為切實落實國土資源工作政府責任制,及時、保質、保量地完成耕地補充任務,確保項目帶動戰略的順利實施,經省政府研究,現就進一步做好耕地補充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耕地補充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保護耕地,實現耕地占補平衡事關全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大局,是法律賦予各級地方政府的重要責任和義務。各級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從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和全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大局出發,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耕地保護力度,大力推進土地開發整理,科學實施沿海灘涂圍墾,落實耕地補充任務,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二、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耕地補充任務的完成。根據各設區市耕地後備資源分布狀況、現有耕地的保有量和近年來建設占用耕地情況,省國土資源廳已於今年(2007年)3月份下達了2007年度各設區市補充耕地任務,各設區市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確保耕地補充任務的完成。各地選定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務必於今年(2007年)8月底前完成項目立項,10月底前動工建設,3000畝以下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必須於2008年6月底前完成,3000畝以上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必須於2008年年底前完成。
三、加強補充耕地項目的建設管理。省有關部門要切實抓好省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立項審批、設計審查和預算批覆,及時撥付省級補助經費,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市、縣自行組織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也要按照基本建設程式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確保項目保質保量完成。
四、建立補充耕地項目落實情況的月報制度。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每月底前,各設區市要將補充耕地項目的進展情況向省國土資源廳報告。對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項目立項或未在規定時限內動工建設的,省政府將暫停受理和審批該設區市2008年度建設項目用地申請。今後年度的土地開發整理和耕地補充工作也按此規定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