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2013年耕地占補平衡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為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占用耕地“以補定占、先補後占、占補平衡”規定,保證全省補充耕地任務按期完成,保障建設用地報批工作順利開展,現就進一步做好2013年耕地占補平衡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為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占用耕地“以補定占、先補後占、占補平衡”規定,保證全省補充耕地任務按期完成,保障建設用地報批工作順利開展,現就進一步做好2013年耕地占補平衡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補充耕地方案
各設區市政府要高度重視,細化目標任務,嚴格落實責任,強力組織推進,切實抓好行政區域內耕地占補平衡工作。按照各個項目的位置、規模、新增耕地面積及立項、實施、驗收時限,認真組織實施年度補充耕地方案,加大補充耕地工作力度,確保完成全年補充耕地任務。
二、加快項目工程建設進度
各設區市要統籌安排,加快推進補充耕地項目立項、實施和驗收,儘快完成項目工程建設。採取有效措施,抓緊完成所有補充耕地項目的立項;對已批准立項的項目,要督促縣(市)加快工程建設;項目竣工後,儘快組織市級驗收。對每個項目,都要嚴格立項、實施和驗收,按照相關要求通過農村土地整治監測監管系統,及時完成3次線上報送備案。
三、切實做好補充耕地儲備
各設區市要加強調度,落實補充耕地資金,確保補充耕地有序開展,紮實做好補充耕地儲備工作。2013年預分下達各設區市建設占用耕地指標的使用,與各地補充耕地儲備情況掛鈎。到今年7月底,根據各地補充耕地儲備情況進行調劑,因補充耕地儲備不足未完成國家重點項目、省留指標項目、市級指標項目占補平衡任務的,剩餘指標將調劑到其他設區市使用。自2014年起,建設用地指標分配與補充耕地儲備情況掛鈎,下達各設區市的建設占用耕地計畫不超過本市2013年底補充耕地儲備量。各設區市要及早謀劃,確保新增耕地能夠及時納入儲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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