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生育保險擴面工作的通知

為切實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進一步落實《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福建省婦女發展綱要》,進一步推進我省生育保險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做好生育保險擴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單位:
自1996年《福建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省政府令第39號)頒布以來,全省各級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制度,參保範圍不斷擴大,參保人員逐步增加,目前為止,全省企業職工參保人數已達到236萬人。但是,我省生育保險覆蓋面與《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福建省婦女發展綱要》確定的“2010年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覆蓋面達到90%以上”的目標還有一定差距。為切實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進一步落實《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福建省婦女發展綱要》,進一步推進我省生育保險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做好生育保險擴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應按照《福建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及其相關配套檔案規定,為其職工辦理生育保險參保手續,並按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到2010年,全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參保人數,要達到或超過國家和我省“婦女發展綱要”規定的“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覆蓋面達到90%以上”的目標。
二、各設區市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明確目標任務,制定計畫,分解指標,加強指導,確保本地區生育保險目標任務的完成。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進生育保險擴面工作。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發動各方面的力量,結合地區實際,千方百計採取有效的措施,使生育保險擴面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地稅部門要做好“五險”統征地區生育保險費的徵收工作;婦兒工委要加強檢查,及時跟蹤和監測評估生育保險擴面指標的落實情況。
三、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生育保險政策宣傳力度,制定宣傳計畫,確定宣傳重點,採取各種方式,向用人單位以及廣大職工宣傳實行生育保險的意義,形成全社會支持生育保險工作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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