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27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社會保障工作監督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9月29日
- 實施時間:2002年12月01日
- 頒布單位:福建省人大常委會
2002年9月27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社會保障工作監督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02年09月29日 實施時間 2002年12月01日 頒布單位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 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於2002年9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1]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社會保障工作監督的決定(修正) (2002年9月27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8年9月28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
一、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依法加強對預算的審查和監督工作。省人大常委會授權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負責初步審查省級預算草案、省級預算調整或者變更草案、省級決算草案和全省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承擔全省總預算和省級預算執行監督的具體日常工作。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辦法》經2008年7月25日福建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通過。該《辦法》分總則;聽取和審議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專項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決算,聽取和審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的執行情況報告,聽取和審議審計工...
常委會組織開展對職業教育法、加強社會保障工作監督的決定的執法檢查。針對我省職業教育總體水平不高,在教育事業中發展相對薄弱,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需求的情況,提出進一步加大職業教育投入,加強公共實訓基地和教師隊伍建設等建議;針對我省社會保險統籌層次較低、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難、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
第五十五條 本條例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31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預算審查監督工作的決定》同時廢止。 關於《福建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草案)》的說明 ——2023年7月25日在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
(2011年5月21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通過)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
1998年8月1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引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根據黨和國家關於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和《中共福建省委關於依法治省的決定》,結合我省實際,作如下決議:內容 一、實行依法治省,逐步形成良好的法治社會秩序 1.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國方略在本...
為貫徹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精神,監督並支持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依法開展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構建有利於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的訴訟監督工作機制,保證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服務和保障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特作以下決定。該決定已由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公共衛生工作的決定》在2003年8月6日由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中文名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公共衛生工作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03年08月06日 實施時間 2003年09月01日 發布單位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類型 地方法規 檔案...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治省的決議 (1998年8月1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根據黨和國家關於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和《中共福建省委關於依法治省的決定》,結合我省實際,作如下決議:一、實行依法治省,逐步形成良好的法治...
1992年10月27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根據1996年9月27日福建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實施依法治省決議的方案 (1998年9月25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根據《中共福建省委關於依法治省的決定》精神,依照《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治省的決議》,結合我省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一、指導思想和基本任務 1、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
1992年10月27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9月27日福建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
(2001年9月21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15年9月25日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規定〉的決定》修正) [1]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實施依法治省決議的方案》的決議 (1998年9月25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了《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實施依法治省決議的方案》,決定予以批准。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實施...
會議指出,財政供養人員編制是剛性約束,“吃空餉”則是對公共財政資金的蓄意貪占,人民民眾深惡痛絕。會議決定,以及在單位掛名不上班、已終止人事關係但仍領取工資津補貼等各種名目的“吃空餉”,要堅決追繳資金,核減單位編制和預算經費,嚴肅查處責任人。對治理工作中弄虛作假、頂風違紀的,要從嚴問責。同時加強社會監...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依法行政的實施規劃 (1998年9月25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為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行政,根據《中共福建省委關於依法治省的決定》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治省的決議》,結合我省行政管理工作的實際,制定本規則。一、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 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服務海西兩個先行區建設,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我省貫徹國務院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決定的實施意見。中文名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決定的實施意見 地區 福建省 印發...
緊扣習近平總書記對福建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緊扣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確定的奮鬥目標和省委工作要求,做好立法、監督、決定、任免等各項工作,為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提供堅實法治保障,做到黨的工作重心在哪裡,人大工作就跟進到哪裡,力量就匯聚到哪裡,職能作用就發揮到哪裡。(三)強化擔當作為...
2007年1月29日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全體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1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決定》修正。規則全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會議的準備 第三章 會議的舉行 第四章 議案的提出和審議 第五章 審議工作報告、審查計畫和...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人才市場的指導、管理、檢查、監督。 工商、公安、財政、價格、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相關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實施本條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福建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二章 人才中介機構 編輯 語音 第八...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頒布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的公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已由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於2010年5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全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把保障中央和省委關於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作為工作重點。健全監督機制,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增強監督實效,督促和支持政府按照《規劃》要求抓好各項任務的落實。要抓住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中帶有全局性、根本性...
繼續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委關於依法治省的決定》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治省的決議》,逐步實現由提高公民法律意識向提高公民法律素質的轉變,實現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努力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以保障和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順利健康...
認真實施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二)嚴格執行憲法法律實施和監督制度。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加強對有關憲法和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範性檔案納入備案審查範圍,依法撤銷和糾正...
建設取得了明顯成績,特別是1997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貫徹《中共福建省委關於依法治省的決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治省的決議》、《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依法行政的實施規劃》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貫徹實施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的通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得到提高...
第三十四條 集體企業的工會委員會,應當支持和組織職工參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選舉和罷免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的權力。第三十五條 非公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組織職工通過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與企業事業單位商定的其他形式,參與企業、事業單位民主管理。職工大會或者職工...
2016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本條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08年9月28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同時廢止。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持續發展與社會和諧...
六、省人民政府履行本行政區域內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發展和安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創造良好發展環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努力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展現福建作為、譜寫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