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國家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示範城市工作方案

《福州市國家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示範城市工作方案》,福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9月發布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國家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示範城市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
發布時間,內容解讀,

發布時間

2022年9月,《福州市國家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示範城市工作方案》印發。

內容解讀

主要目標
到2025年6月
福州市智慧財產權創造能力顯著提升,智慧財產權運用、保護和服務體系全面夯實,智慧財產權領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顯著提高,智慧財產權區域協同發展持續深化,智慧財產權與產業發展更加緊密融合,國家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示範城市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至2025年末
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0件,註冊商標總量達到40萬件,地理標誌商標達到32件,通過《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認證企業達到300家以上,開展專利導航項目200項以上,智慧財產權專員達1000人,新培育國家、省、市智慧財產權示範或優勢企業達到100家以上,通過智慧財產權強企、強縣工程,力爭形成一批具有國內領先和參與國際競爭能力的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和產業,為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市、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重點任務
(一)推動高質量智慧財產權創造,著力打造創新高地
1
強化高質量創新導向
貫徹落實《福州市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榕政辦規〔2022〕7號),重點加大對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行政保護和公共服務的支持,引導創新主體走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道路。培育高價值專利、馳名商標、地理標誌、特色精品著作權,鼓勵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申請,引導市場主體依法建立商業秘密管理制度。加強壽山石雕、福州脫胎漆器、軟木畫、龍舟文化等非物質文化遺產轉化利用和傳承。圍繞生物育種優勢領域和前沿技術,培育一批具有智慧財產權的優良植物新品種。
2
打造高質量創新引擎
加強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福州片區建設,推動大學城與福州高新區聯動發展,以中國東南(福建)科學城、軟體園、旗山湖“三創”園、晉安湖“三創”園等產業園區為支撐,形成“一城四區,十片多點”的科創走廊空間格局,全面激發以福州大學、中科院福建物構所為龍頭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創新活力,打造智慧財產權創造的強勁引擎。
3
構建高質量創新體系
建立健全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企業為主體,政府、高校、科研院所為紐帶的新型合作機制,以產業鏈部署創新鏈,以創新鏈布局產業鏈,打造“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創新主體鏈,圍繞電子信息、大數據、人工智慧、先進制造、新材料、生物醫藥、海洋等重點領域加大科技創新攻關力度,培育一批“專精特新”的行業龍頭企業,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自主品牌的創新企業。
(二)促進高效益智慧財產權運用,深度融合產業發展
4
打造智慧財產權運營生態
圍繞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福州高新區、福州軟體園、福興經濟開發區等產業集聚區建設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創新智慧財產權交易機制,通過智慧型化手段實現專利和企業需求的精準對接。推動高校、科研院所、行業龍頭企業建設市場化智慧財產權運營機構,引導建立健全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激勵機制。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通過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轉移轉化專利,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國有大中型企業實施免費或低成本專利開放許可,支持中小微企業獲取專利技術。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服務平台、產業聯盟、行業協會等促進智慧財產權和科研成果轉移轉化的媒介作用。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地理標誌與文創、旅遊等產業融合發展,推動壽山石雕、福州脫胎漆器、龍舟文化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和福州茉莉花茶、福州魚丸等地理標誌產品規模化、集約化和品牌化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和區域品牌打造。
5
深化專利導航產業賦能
推進智慧財產權信息利用,以專利導航賦能產業為導向,圍繞電子信息、新能源、生物醫藥、高端裝備、海洋經濟等戰略新興產業和紡織化纖、機械裝備、冶金建材、石油化工、輕工食品等傳統產業實施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明晰產業發展方向和創新重點,打造專利密集型產業。支持龍頭企業牽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產業聯盟等,圍繞核心專利、專利組合(專利池)及專利產品開展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引導專利密集型企業在“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公共平台”進行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開展專利獎評審與推薦,推進專利實施與產業化。
6
支持專利技術標準化
引導創新主體開展專利與標準協同管理,推動專利布局和標準研製有效銜接。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及行業協會的作用,引導開展、參與各級各類標準制定和修訂,支持將專利技術轉化為標準,探索技術專利化、專利標準化、標準產業化、產業品牌化的有效途徑。努力推動專利與國際標準有效結合。
7
加強智慧財產權金融融合
最佳化智慧財產權運營投資政策導向及激勵機制,以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智慧財產權實施及智慧財產權運營活動,引導包括國有資本在內的社會資本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等。引導金融機構強化產業扶持和科技創新政策導向,持續探索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服務模式,加強智慧財產權融資風險防控。支持開展智慧財產權證券化,鼓勵保險機構開發新型智慧財產權保險產品。
(三)強化高標準智慧財產權保護,激發創新創造活力
8
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
加強市、縣(市)區兩級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建立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制度,提高執法隊伍專業化程度。持續加大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力度,積極開展關鍵領域、重點環節、重點群體執法專項行動,對重複侵權、惡意侵權及其他嚴重侵權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嚴厲打擊侵犯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地理標誌、植物新品種權等違法行為。發揮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作用,加大行政裁決執行力度。加強商業秘密保護執法辦案工作。強化海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完善執法協作機制,嚴厲打擊跨境侵權活動。
9
強化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
健全智慧財產權審判體系和工作機制,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三合一”審判工作機制。妥善審理涉及新技術、新業態等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有效破解技術事實查明難題,落實司法保護技術調查官制度。積極採取措施解決當事人“舉證難”,加大證據保全、依職權調查取證力度,積極推行律師調查令制度。依法落實懲罰性賠償制度,依法加大對源頭侵權、重複侵權、惡意侵權的賠償力度,提高智慧財產權侵權成本。推動智慧財產權法院落地福州,推動增設具有一般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法院,常態化開展智慧財產權案件巡迴審判,推動智慧財產權案件就地、就近預防和解決。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加大對智慧財產權刑事違法犯罪的偵辦及打擊力度。
10
深化智慧財產權協同保護
完善司法保護與行政執法、仲裁、調解等有機銜接的智慧財產權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強行政執法部門與司法機關之間,以及行政執法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建立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機制。培育和發展人民調解組織,支持設立智慧財產權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和律師調解工作室。發揮福州智慧財產權仲裁中心作用,建立智慧財產權糾紛仲裁解決機制。加強智慧財產權公證、鑑定專業化、規範化建設。運用大數據,通過源頭追溯、實時監測、線上識別等技術手段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
11
加強重點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
發揮中國(福建)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和福州分中心職能,強化對機械裝備和電子信息產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強“福州茉莉花茶”“福州魚丸”“福州橄欖”等地理標誌保護。加強對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開展展前智慧財產權風險排查,展中智慧財產權糾紛快速處理,展後侵權產品重點追蹤。推行《電子商務平台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完善電子商務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建立電子商務智慧財產權保護政企聯動機制,加強電子商務侵權糾紛處置。
(四)推進高效能智慧財產權管理,引導資源合理配置
12
最佳化智慧財產權管理體制機制
健全市、縣(市)區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完善縣域智慧財產權發展保護中心建設,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完善縣(市)區發展評價體系,將智慧財產權納入縣(市)區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加強園區智慧財產權工作,將創新能力、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等指標納入重要考核內容。推動建立智慧財產權評議制度,對重大經濟科技活動開展智慧財產權評議,防範智慧財產權風險。推動改革國有智慧財產權歸屬和權益分配機制,擴大高校、科研院所智慧財產權處置的自主權。
13
提升縣(區)、園區、企業管理能力
培育國家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示範(試點)縣、國家級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示範(試點)園區、各級智慧財產權示範(優勢)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創新主體,依託優質智慧財產權服務資源開展智慧財產權貫標工作,建立科學化、規範化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提升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能力。探索建立經營業績、創新和智慧財產權並重的國有企業考評模式,引導國有企業將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等智慧財產權指標作為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
14
加強智慧財產權社會信用監管
建立健全以智慧財產權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機制,推進形成貫通創造、保護、運用、服務、管理全鏈條的智慧財產權信用體系。加強智慧財產權信用管理,規範智慧財產權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和程式,依法依規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懲戒,充分利用市場主體誠信檔案“大數據”,強化信用約束,加大智慧財產權侵權違法成本。
(五)提供高水平智慧財產權服務,助力最佳化營商環境
15
加強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依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協作福建分中心,集聚智慧財產權信息優勢和人才優勢,服務全市創新發展。依託中國(福建)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面向福州市機械裝備和電子信息產業開展智慧財產權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和快速維權一站式綜合服務。依託重點產業探索申請設立中國(福州)智慧財產權保護平台,推動有條件的縣(市)區申請設立快速維權平台。依託“知創福建”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推廣“知創福州”“一站式”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創新範式,打通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提高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效能。推進職工智慧財產權協同創新基地建設,助力職工創新創業創造,打通職工智慧財產權和創新成果轉化落地“最後一公里”。
16
構建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
推動技術和創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國家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各級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及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建設,引導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園區等擁有的服務機構,面向市場、社會公眾、中小企業等創新創業主體以及特定領域或特定行業提供免費的基礎性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鼓勵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根據機構性質、資源優勢、服務能力和服務對象需求,提供低成本的專業化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
17
打造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
支持福州高新區、福州軟體園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協作福建分中心、中國(福建)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和“知創福建”福建省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為依託,打造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推動福州法務區建設,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強化涉外涉台智慧財產權法務建設。培育智慧財產權法律、代理、運營、託管、信息、評估、諮詢等全鏈條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面向國內外引進、集聚更多高端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開展專利、商標代理行業專項整治,規制非正常專利申請和商標惡意註冊行為,引導智慧財產權代理行業加強自律自治,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
(六)深化高層次智慧財產權合作,構建對外交流新格局
18
帶動福州都市圈智慧財產權協同發展
打造福州都市圈沿海協同創新走廊,充分激活創新主體積極性,整合區域內科研院所、技術轉移中心等創新資源,聚焦區域產業發展共性需求,推動技術協同創新和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創造。加強智慧財產權資源開放交流共享,推動都市圈內智慧財產權要素自由流動。發揮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營、服務、人才資源集聚優勢,積極參與智慧財產權領域對口支援,加強智慧財產權領域山海協作,進一步強化對周邊區域的創新引領與示範作用。整合福州都市圈智慧財產權優勢資源,向閩東北及全省輻射,拓展與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等國家區域發展戰略智慧財產權交流合作空間,推動資源開放共享和區域協同創新。
19
推動榕台智慧財產權協同發展
吸引、整合和聚集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資源,推動榕台智慧財產權創新協同發展。繼續創造良好環境,為台灣同胞來福州參加專利代理師考試提供細緻服務和便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吸引台灣地區高端智慧財產權人才來福州工作。集合榕台兩地智慧財產權領域有較大影響力的專家,完善榕台智慧財產權智庫,為兩岸智慧財產權合作發展建言獻策。大力推動榕台智慧財產權運用保護協作發展。
20
加強智慧財產權海外交流合作
積極推動福州海上絲綢之路戰略支點城市建設,打造“一帶一路”智慧財產權建設的重要支撐城市。加強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智慧財產權制度、發展動向的研究,提升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重點城市的智慧財產權交流合作層次。探索《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框架下智慧財產權合作新機制新模式,更好支撐“RCEP”建設。組織開展福州企業海外智慧財產權保護狀況調查、外商投資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狀況調查。建立重大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信息通報和應急機制。建立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平台,開展涉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預警、信息發布和培訓活動,指導我市企業應對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
(七)培育高品質智慧財產權文化,夯實事業發展新基礎
21
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
結合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推進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規劃布局。推動閩江學院和其他駐榕高校建設智慧財產權研究院、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基地等,培養智慧財產權套用型人才。圍繞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培養企業和社會市場需要的專業技術人才。加強智慧財產權高端教育、高端研究、高端培訓、社會服務和孵化,培養和培訓全科型、複合型、高端型、國際化智慧財產權人才,為政府提供智慧財產權智庫的理論研究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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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智慧財產權文化建設
支持智慧財產權宣傳及文化建設,拓展社交媒體、短視頻、客戶端等新媒體渠道,加強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提升智慧財產權工作輿論宣傳覆蓋面。支持智慧財產權文化傳播與普法基地、品牌展廳建設,打造智慧財產權宣傳展示實體空間。開展分眾化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針對不同群體設計差異化宣傳教育方案。弘揚“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公平競爭”的智慧財產權文化理念,積極構建政府、公眾與市場主體的互動機制及平台,形成政府鼓勵、市場主體引導和公眾參與的良好智慧財產權氛圍。弘揚“閩都文化”“海絲文化”和“福文化”,加強智慧財產權文化與傳統文化、創新文化、法治文化、誠信文化的深度融合,形成“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智慧財產權文化氛圍。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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