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

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

《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DB63/T 2073-2022)是2023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青海省地方標準,歸口於青海省自然資源廳

地方標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DB63/T 2073-2022)規定了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綜合調查、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編制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各類在建和生產礦山、歷史遺留礦山、政策性關閉礦山(除放射性礦產)在礦業活動中所產生地質環境問題的恢復治理工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
  • 標準號:DB63/T 2073-2022
  • 發布日期:2022-11-24
  • 實施日期:2023-01-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Z06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20
  • 批准發布部門: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歸口單位:青海省自然資源廳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基礎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青海礦產資源豐富,歷史上長期把資源開發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和支撐,礦業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礦山又是一個具有特殊自然環境要素的場地,以地貌景觀破壞、土地挖損、地表塌陷、土地壓占、土壤層破壞、生境碎片化等方式,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和土地損毀,具有人類工程活動強烈、對自然環境破壞性大、地域分布廣、持續時間長、修復難度大等特點,礦山生態環境破壞已經成為區域經濟綠色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為有效保護礦山地質環境,實現礦業開發與礦山環境保護的和諧發展,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恢復治理設計和施工提供技術依據,根據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工作安排,依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第5號令)制定地方標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DB63/T 2073-2022)。

編制進程

  • 成立編制組
2020年4月,編制組成立。
  • 前期研究
2020年4月~2020年5月,編制組首先查閱收集了中國國家標準和中國其他省份出台的類似地方標準規範和青海省歷年實施的礦山恢復治理項目資料進行分析總結,制定了編制提綱。同時充分調研了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的現狀,分析了以往工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採用吸收整合、補充、完善等方式編制規程,對於原各類技術標準中專業、成熟的部分,採用引用條款的方式進行銜接,逐步確定了規程的技術路線和基本方法。
  • 規程編制
2020年5月~2020年10月,編制組進行任務分工,在前期研究的基礎上,細化完善基礎研究,於2020年10月形成初稿;期間多次組織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以及各行業單位和專家徵求意見、組織專家論證,技術指導專家全程參與,對初稿進行全面、細緻、深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徵求意見稿。
  • 徵求意見
2020年10月22日,編制組分別向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廳屬各事業局,各相關處室、直屬各單位和技術顧問徵求了意見,各單位從專業術語、文本結構、技術要求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見,編制組根據反饋的修改意見,對《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2020年11月23日,青海省自然資源廳組織青海省生態環境廳青海省水利廳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及相關專家對該標準進行了評審,編制組按照與會專家和代表提出的意見對文本進行了修改。
  • 標準試行
2020年12月31日,根據青海省自然資源廳第十次廳務會審議通過的《關於印發〈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試行)〉和〈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驗收指南(試行)〉的通知》(青自然資〔2020〕545號)檔案要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在系統內印發試行。
  • 標準立項
2021年8月,由青海省環境地質勘查局單位共同申請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地方標準立項,根據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關於印發2021年青海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的通知》(青市監函〔2021〕253號)批准制定,將該標準列入2021年度青海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項目計畫編號為“DB63JH-137-2021”。‘
  • 專家預審
2022年7月18日,青海省自然資源廳科技發展合作處組織專家對《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進行了地方標準預審,編制組根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試行期間反映出的問題和預審專家意見進一步最佳化。
  • 報批稿公示
2022年11月7日,編制組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報批稿)》上傳至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
  • 發布實施
2022年11月24日,地方標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DB63/T 2073-2022)由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3年1月1日,地方標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DB63/T 2073-2022)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DB63/T 2073-2022)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李東波、史立群、金鵬、馬鳴浩、詹培元、楊正、嚴玉峰、解雅君、張睿、曹生鴻、魏占璽、李英鈞、鄧曉飛、黃強貴、馬濤、嚴維德、周保、楊世新、周金喜、馬興華、劉紅星、馬有俊、王鳳林、閆華、劉國新、趙振、李長俊、王勇。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總則
2
5礦山地質環境綜合調查
2
6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4
7礦山地質環境監測
8
8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編制
8
9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管理
8
附錄A(規範性)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編寫題綱及格式
9
附錄B(規範性)製圖要求
14
參考文獻
16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DB63/T 2073-2022)規定了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綜合調查、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編制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各類在建和生產礦山、歷史遺留礦山、政策性關閉礦山(除放射性礦產)在礦業活動中所產生地質環境問題的恢復治理工程。

引用檔案

GB/T 12719 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查規範
GB/T 15776 造林技術規程
GB/T 21010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GB/T 32864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規範
GB/T 38509 滑坡防治設計規範
GB 50288 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標準
GB 50330 建築邊坡工程技術規範
DZ/T 0388 礦區地下水監測規範
DZ/T 0221 崩塌、滑坡、土石流監測規範
DZ/T 0223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編制規範
DZ/T 0266 礦產資源開發遙感監測技術規範
DZ/T 0287 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技術規程
NY/T 1342 人工草地建設技術規程
TD/T 1049 礦山土地復墾基礎信息調查規程
TD/T 1306 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DB63/T 2073-2022)的制定與實施,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恢復治理設計和施工提供了技術依據。同時該標準是在中國和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沒有現行規範可依,而青海省面臨有大規模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背景下,結合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實踐經驗和新技術的使用形成的標準。對於指導和規範青海省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提高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整體性、系統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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