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工程施工監理規範》是2016年黃河水利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工程施工監理規範
- 作者:河南省國土資源廳
- 出版社:黃河水利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
- ISBN:9787550913899
《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工程施工監理規範》是2016年黃河水利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工程施工監理規範》是2016年黃河水利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2020年4月~2020年5月,編制組首先查閱收集了中國國家標準和中國其他省份出台的類似地方標準規範和青海省歷年實施的礦山恢復治理項目資料進行分析總結,制定了編制提綱。同時充分調研了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的現狀,分析了以往工程實施...
《指導意見》明確了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提出今後一段時期,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要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地方政府礦山地質...
責任制度和專門的立法規範,礦業權人只重視開採資源,普遍缺乏保護礦山地質環境意識;礦產資源開發的設計方案中也沒有把保護礦山地質環境作為重要內容;管理機關也沒有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作為對礦業權人的重要要求,導致礦山地質環境...
本條例所稱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是指對因礦山開採造成的山體植被破壞和土地挖損、塌陷、壓占、污染及水土流失等,採取植被恢復和土地復墾等工程技術及生物措施進行的恢復治理活動。第三條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應當與開發利用相結合,堅持...
為了保護和改善礦山生態環境,促進和規範本市以礦山綠色植被恢復為主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促進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土地復墾條例》《遼寧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遼寧省礦山綜合治理條例》等有關法律、...
1.“治理方案”內容和格式是否符合編制規範要求;2.礦山地質環境現狀是否清楚,評估是否準確,預測是否科學;3.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目標、任務是否合理,工程部署及措施是否具體、可行;4.經費估算是否合理;5.專家組提出的有關修改...
第二十條【資金來源】採礦權人應當按照“單獨存儲、自主使用、政府監管、專款專用”原則,在其銀行賬戶中,設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賬戶。根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及在建與生產礦山生態修復年度計畫,計提、使用基金。縣級以上...
第十五條 採礦權人應當在礦山開採前首先對擬損毀的耕地、林地、牧草地進行表土剝離並單獨存放,剝離的表土用於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第十六條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對歷史遺留的、政策性關閉的礦山地質環境進行治理。第十七條 ...
(四)按規定不予退還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備用金;(五)其他應當納入統一管理的資金。第二十八條 新建礦山出讓時應當提取安全環保綠色專項資金,具體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第二十九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鼓勵通過捐贈、...
第十七條 採礦權人在辦理登記、領取採礦許可證時,應當向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第十八條 採礦權人在採礦過程中,必須按照邊開採邊恢復的原則,對因採礦活動破壞的礦山地質環境及時進行恢復治理。採礦權人停辦...
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閉坑等全過程的生態環境治理與恢復的監督管理工作。執行“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減輕礦山生態環境問題及礦山地質災害的發生。第五條 礦山...
第十四條 勘查礦產資源,應當保護礦山地質環境,依法做好水土保持、植被恢復和土地復墾工作。第十五條 新建非煤礦山,應當按照綠色礦山建設規範建設。已有非煤礦山,應當按照綠色礦山建設規範升級改造,逐步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第十六條...
(四)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措施和治理項目。第三章 保 護 第十三條 勘查、開採礦產資源,應當保護礦山地質環境,依法做好水土保持、植被恢復和土地復墾工作。第十四條 探礦權人應當按照批准的勘查設計施工,對勘查礦產資源遺留的鑽孔、...
第二章 綠色礦山建設管理 第八條 礦山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履行綠色礦山建設義務。第九條 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嚴格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和規範,統籌指導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建立政府引導、部門協同、企業主建、第三方評估、...
第十二條 露天礦山建設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應當同時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以及審批部門審批意見中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第十三條 露天礦山企業開採礦產資源應當按照有關技術規範、規程等採取以下措施...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我省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的監督與管理,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四川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四川省...
(三)考察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的質量,查閱有關施工和質量管理的原始資料;(四)編寫驗收報告。第十一條礦山地質環境驗收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驗收工作情況;(二)採礦產生的主要地質環境問題;(三)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及...
第十一條 露天礦山企業應當 [依法合併]編制礦產資源開採與生態修復 [開發利用、土地復墾和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報有批准權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准.露天礦山企業在開採過程中應當嚴格按照方案進行開採、治理與恢復.露天礦山企業擴大...
2021年湖南省約有859個廢棄露天礦山(點)需要生態恢復,由此可見,礦山邊坡生態恢復已經在湖南省形成新的產業,面對新型產業的出現,其頂層設計、施工與質量驗收都需要規範統一的技術規程。鑒於此,制訂了地方標準《礦山邊坡生態恢復技術規程...
(一)探礦權轉採礦權劃定礦區範圍前或採礦權出讓前,依據評審通過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並獲得生態環境部門的批准檔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申請人履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義務,按期完成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
第一條為規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的編制與審查,根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44號)、《山東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礦山環境保 護與治理恢複方案編制規範》(DZT/223-2011)、《山東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
《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技術指南》是由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尤孝才、張梁、白雪華、李閩、馮春濤、穆春芳、袁國華、毛學翠、王聯軍、孫貴尚擔任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成果信息 成果摘要 本報告論述了礦山地質環境...
第一條 為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有效預防和治理礦山開發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破壞,落實礦山企業治理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規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的繳存、支取和使用管理,按照“誰破壞、誰治理,邊...
(五)對尾礦庫採取防滲漏、防揚散、防潰壩等措施,防止造成環境污染,消除安全隱患,及時進行土地復墾或者生態復綠後閉庫銷號;(六)其他應當採取的生態修復措施。第十一條 採礦權申請人或者採礦權人應當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恢復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