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應急管理局

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應急管理局

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應急管理局是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在區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市委、區委的部署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黃河西街459號院內二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二級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單位)、鎮(街道)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大武口區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等工作措施。組織編制大武口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依據國家、自治區、市相關標準組織監督實施。
(三)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大武口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協調推進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配合做好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大武口區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和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大武口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單位)、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大武口轄區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大武口區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參與煤礦事故的查處。參與擬訂煤炭行業管理中涉及安全生產的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審核煤礦安全技術改造、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科技發展規劃等。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擬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大武口區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大武口區應急管理局設定7個崗位:
(一)綜合辦事崗位。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辦文、辦會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隊伍建設和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工作。
(二)綜合協調督查崗位。依法依規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單位)、鎮(街道)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檢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和生產安全事故掛牌督辦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監督指導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三)應急指揮管理崗位。負責應急值守、值班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駐地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擬訂大武口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編制大武口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統籌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區大武口區應對自然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區域性合作。
(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崗位。負責監督管理大武口區工礦、化工(含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檢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工作部署情況。指導和監督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分析煤礦安全形勢,定期向本級政府報告煤礦安全工作,提出煤礦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開展礦難應急救援的宣傳、教育和預案演練工作。參與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自然災害防治崗位。統籌防汛抗旱、減災救災指揮相關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城鎮、農村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河、湖和水庫實施防禦洪水抵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六)物資保障與災害統計崗位。建立大武口區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組織開展綜合風險、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落實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統籌有關專項資金的安排和使用,並負責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負責應急救援設備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
(七)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崗位。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行政審批、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區本級應急管理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新聞宣傳、新媒體管理運行。組織指導大武口區應急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黨政領導幹部的應急管理知識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培訓。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組織指導開展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等人員培訓。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

現任領導

局黨委書記、局長:劉寧。

二級機構

大武口區應急管理局下設1個執法隊(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名稱為大武口區應急管理執法監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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