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編制城鎮風貌規劃指南》的通知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編制城鎮風貌規劃指南》的通知

《甘肅省編制城鎮風貌規劃指南》經省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甘政辦發〔2015〕135號檔案,是為了甘肅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提供的未來工作指南,即當下慣徹落實的工作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編制城鎮風貌規劃指南》的通知
  • 發布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甘政辦發〔2015〕135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編制城鎮風貌規劃指南》已經省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並就貫徹落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城鎮風貌規劃編制工作的重要意義
城鎮風貌集合了一個地區的自然環境、歷史傳承、人文景觀、空間形態、城鎮定位等多種要素,是民風民俗、文化傳統與地形地貌、地理特徵的相互融合,是城鎮特色、品質和文化內涵的綜合體現。做好城鎮風貌規劃編制,加快推進城鎮風貌建設,是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歷史任務,是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充分發揮我省豐富的人文歷史和自然資源優勢,提高城鎮規劃建設品味,帶動全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建設,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塑造各具特色、體現歷史文化和時代特徵的城鎮新形象具有重要意義。
二、抓緊啟動城鎮風貌規劃編制工作
各地要在《甘肅省編制城鎮風貌規劃指南》指導下,結合本地地域特點、民族特色、歷史文化資源和自然環境等,及時開展城鎮風貌和建築文化研究,進一步明確本地區城鎮風貌特色定位,強化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統籌協調發展與保護的關係,科學編制城鎮風貌規劃,合理確定建設目標,統籌安排建設時序,力求充分彰顯城鎮個性和魅力,努力將我省城鎮基本建成發展理念先進、基礎設施完備、生態環境良好、地域文化特點突出、建築特色鮮明的特色風貌城鎮。2016年底前,各地要完成本地區城鎮風貌規劃編制工作。
三、嚴格執行城鎮風貌規劃
各地要堅決維護城鎮風貌規劃的權威性,嚴格城鎮風貌規劃的組織實施,未經規定程式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城鎮風貌規劃確定的內容。各級城鄉規劃委員會要將本地區城鎮建築物外觀管控作為抓好城鎮風貌規劃落實的重要內容,加強重要地段的沿街建築高度、體量、形式、色彩的管控和指導,凡是城鎮風貌規劃確定的特色空間或重點風貌保護區,要嚴格落實規劃確定的城鎮風貌定位和建築風貌要素。對城鎮風貌規劃確定的一般風貌區或風貌協調區,要按照規劃要求加強控制範圍內建築風貌的協調和管控。
四、強化城鎮風貌建設的引導和示範
省建設廳要加強對各地城鎮風貌規劃組織編制工作的指導,及時開展對城鎮風貌規劃工作人員技術培訓,著力提升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要研究建立城鎮風貌建設評價激勵機制,科學設定評價標準,每兩年評選一次城鎮風貌建設方面成績突出的市州和縣市區,並通過召開現場會等形式,及時總結推廣城鎮風貌建設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加快推進全省城鎮風貌建設。
附屬檔案:甘肅省編制城鎮風貌規劃指南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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