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全面開展清潔城市環境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川辦函〔2016〕6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全面開展清潔城市環境活動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15日
實施方案
四川省全面開展清潔城市環境活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人居環境質量,結合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委關於在全國開展清潔城市環境活動的有關部署,現就我省深入推進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改善城市環境衛生面貌,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依照《
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以提升城市環境衛生水平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公眾參與、因地制宜,轉變方式、精細管理”原則,結合全省已開展的“潔淨美好家園,建設宜居四川”行動和“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工作,全面開展清潔城市環境活動。通過改革城市管理體制,完善城市治理機制,打造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統籌治理城市環境衛生問題,實現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運營水平明顯提升,城市生產生活環境更加整潔有序、健康宜居。到“十三五”末,徹底解決城市環境衛生“髒亂差”問題,城市面貌實現乾淨、有序、美麗,全省清潔城市環境活動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二、主要任務
(一)提升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精細化水平。
1.完善城市管理體制機制。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37號)檔案精神,積極推進市(州)、縣(市、區)政府城市管理領域大部門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市管理執法等相關職能,實現管理執法機構綜合設定。明確城市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職責和許可權,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社區和居委會在城市綜合管理中的基礎作用。
2.大力推進格線化、信息化管理。加快建立完善城市格線化管理體系,按照“屬地為主、責任到人、分級管控”原則,進一步挖掘、整合和利用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資源,明晰管理權責,落實目標責任,最佳化工作流程,實現部門間互聯互通、合作共管。同時,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推進城市智慧管理,促進現代信息技術和城市管理服務融合,建設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提升城市環境衛生治理和服務水平。
(二)強化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和建設。
3.科學編制環境衛生設施規劃。各地要牢固樹立規劃先行理念,結合本地實際,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紮實開展環境衛生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科學布局環衛設施,著力提高科學性和前瞻性。城市新區開發與舊城更新時,環境衛生設施必須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期交付;替代環境衛生設施未交付前,不得停止使用或拆除原有的環境衛生設施。設市城市、縣城和建制鎮2016年底前完成環境衛生設施規劃編制。
4.加快環境衛生設施建設。以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為重點,積極推動成都等13個設區城市建成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有序推進成都、巴中等10個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環保發電廠建設,完善大中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配套設施和運行監控設施建設,提升無害化處理能力。少數民族地區及偏遠地區、長江中上游流域的重點鎮,要因地制宜建設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加快完善城鎮中居住區內部公共活動區和商業街等人流聚集的公共場所環境衛生設施配套,努力提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到2017年底,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縣城達到80%,建制鎮達到60%。
5.加快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建設。以設區城市為重點,開展城鎮生活垃圾分類試點,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體系;認真執行國家和省治理產品過度包裝和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膠購物袋的有關規定,防止過度包裝,減少包裝廢棄物產生;鼓勵淨菜上市,減少餐廚垃圾產量;在賓館和餐飲等服務行業特別是星級賓館,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加快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和利用基地建設,從源頭減少垃圾處理量。到2017年底,成都、攀枝花、綿陽、廣元、遂寧等5個城市完成省級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城市建設目標任務,成都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達到50%以上,其他4個城市達到30%以上;設區城市實現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建設工作目標。
(三)轉變方式完善城市環衛作業體系。
6.提升機械化清掃保潔水平。改進城市環境衛生保潔方式,認真執行國家標準定額,結合實際制定細則,加大財政投入,科學選擇機械化作業設備,大力推進電動清掃車、快速保潔車等小型設備的套用,科學配備、努力提高道路清掃保潔人機比例,提高機械化作業的覆蓋面。規範清掃保潔作業程式,綜合使用沖、刷、吸、掃等工藝,提高道路掃淨率,加強快車道、慢車道、人行道、綠化帶、花壇等地段保潔工作,實現全面精細化保潔。到2017年底,設市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道路掃淨率達到95%以上。
7.提高垃圾清運和監管能力。著力改善和高效使用城市垃圾清運設備設施,努力提高垃圾清運能力,全面實行密閉收集,確保垃圾及時清運。大力拓展延伸數位化城市管理的覆蓋範圍和服務領域,將城市環衛作業納入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監管,提高城市環境衛生監督管理水平。到2017年底,城市生活垃圾密閉化收集率達到90%,及時清運達到規範標準,垃圾清運無死角。
(四)加強重點區域環境衛生整治。
8.突出城市環境衛生薄弱區域治理。針對農貿集市、棚戶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城市薄弱區域的市容環衛“頑症”,建立工作檯賬,摸清問題底數,制定詳細計畫,建立長效機制,著重解決馬路市場、廢品收購站、露天燒烤、非法焚燒、路邊洗車、占道修車、占道經營、夜市攤區等民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全面清理亂傾亂倒、亂搭亂建、亂拉亂掛、亂貼亂畫、亂堆亂放等現象,集中整治城市“牛皮癬”。規範城市便民服務點設定和管理,嚴格活禽市場準入、監督規範活禽市場秩序,強化城市環境衛生薄弱區域專業保潔和城鎮風貌綜合治理。
9.加大重點場所和行業衛生管理力度。加大機場、車站、碼頭、港口、醫院、商場、廣場、影劇院、風景區和A級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區域環境衛生治理力度,完善環衛設施,推行物業管理,提高環境衛生管理水平。開展加油加氣站、高速公路收費站和服務區環境衛生整潔專項行動。加強餐飲、食品加工等行業環境衛生管理,落實“門前三包”制度,全面提高各行業衛生質量。
10.強化鐵路公路沿線及河湖沿岸環境衛生治理。完善鐵路公路沿線、河湖沿岸環衛設施配套,加大日常保潔力度,落實作業責任,強化環衛監管,保持沿線沿岸乾淨整潔,確保無垃圾雜物、無黑臭異味。集中整治亂搭亂建、亂擺亂賣等突出問題,規範廣告和標識、標語,提升周邊容貌秩序。加強鐵路主要幹線、城市(縣域)區段公路、重要河段區域沿線沿岸綠化美化工作,塑造沿線沿岸特色風貌,打造重要節點,提升景觀效果和環境衛生管理水平,使沿線沿岸環境狀況明顯改觀、風貌品位上檔升級。
(五)持續推進城市揚塵治理。
11.狠抓建築工地揚塵治理。大力推進標準化工地創建活動,工地嚴格執行標準規範,從源頭減少揚塵污染。加大建築渣土運輸執法力度,積極推進部門聯動,對重點工地實施專項治理,加強監督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防塵、降塵和抑塵責任。
12.著力控制城市道路揚塵。各地城市市區道路施工應推行合理工期並採取逐段施工方式,盡力減少道路施工揚塵。對未硬化道路入口、未硬化停車場和道路兩側裸土,應採用綠化硬化相結合的方式,實施綠化帶“提檔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蓋工程,減少裸土面積。加強城市道路清掃保潔,積極推行降塵、低塵清掃作業方式,有效控制道路揚塵。強化機動車在城市道路行駛中的揚塵監管,依法嚴查車輛帶土入城、遺撒亂倒等現象。
(六)全面加強渣土運輸和處置管理。
13.嚴格渣土運輸監管。建立完善渣土運輸管理制度,嚴格審批發放建築垃圾運輸許可證,對運輸渣土的車輛進行登記註冊,實行一車一證,確保使用達標車輛規範運輸。建立道路設點檢查、聯合夜查等常規檢查及應急處置機制,依託全球定位系統(GPS)等信息化手段,加強渣土運輸管理,開展專項執法工作,對違規運輸、傾倒渣土的車輛嚴處重罰,杜絕超載超速、跑冒滴漏等現象。
14.強化渣土處置管理。在建築施工、拆遷、鋪設、修繕、裝修等活動中產生建築渣土需要回填的,必須向有關單位申報備案;需另行處置的,必須運抵專門的處置場所,嚴禁在生活垃圾桶(台、池)內和綠化帶、河道、街巷(空地)等處傾倒,確保渣土處置管理規範。
三、工作安排
(一)準備階段(2016年3月底前)。各市(州)人民政府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制定活動工作方案和年度實施計畫,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研究制定推進的具體措施,完成工作部署。
(二)實施階段(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各地全面落實活動工作部署,有序實施城市環境衛生綜合治理,重點完成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和重點區域環境衛生整治,加快城市環境衛生保潔方式轉變,探索城市環境衛生保潔現代化管理模式。
(三)總結階段(2018年1月)。通過地方自查、省級督查等多種形式,查找發現存在問題和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切實鞏固活動成果,全面完成工作目標。同時總結並推廣先進經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區)政府是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畫。堅持政府組織、屬地管理、部門聯動、條塊結合,整合城市環衛保潔職能,認真解決部門交叉、推諉扯皮的問題,實現綜合保潔一體化。
(二)廣泛宣傳動員。各地要廣泛深入進行宣傳教育,將開展清潔城市環境活動與“潔淨美好家園,建設宜居四川”行動,以及創建園林城市、宜居城市、人居環境範例獎、環境優美示範城鎮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綜合運用新聞媒體以及公益廣告、櫥窗板報、手機簡訊、微信等方式擴大宣傳覆蓋面,通過宣傳環衛行業先進模範人物、開展環衛主題活動等形式,宣傳報導先進經驗做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加強隊伍建設。全面推進環衛作業市場化改革,培育大型骨幹環衛企業,實現前後端環衛作業“一條龍”和連鎖經營,提高產業的集中度,確保清潔城市環境活動全面持續推進。加強環衛行業管理隊伍和專業隊伍建設,提高環衛管理水平和工作技能。提高環衛職工工資福利待遇,加強環衛職工勞動保護,完善環衛職工權益保障措施。
(四)加大資金投入。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環境保護等省直部門要整合相關資金渠道,採取“以獎代補”等形式,支持各地開展清潔城市環境活動,對符合條件的城市環衛基礎設施建設、改造項目和設施運行管理予以資金支持,多渠道解決建設和管護資金問題。市(州)、縣(市、區)政府要科學配置環衛保潔設備設施和作業人員,認真測算成本,建立環衛經費保障長效機制;同時,加大城市環衛設施建設投入力度,積極穩妥推進環衛保潔市場化改革,拓寬籌資渠道,通過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環衛設施建設和運營。
(五)強化考評監督。各地要對清潔城市環境活動的具體工作實行目標考核,通過建立服務熱線、設立公開電話或投訴信箱、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等形式,加強督導督查。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加大對清潔城市環境活動的考核力度,定期通報各地工作動態,宣傳先進、曝光問題,確保清潔城市環境活動取得實效。
附屬檔案: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