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資陽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現將《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資陽市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資陽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8日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資陽市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四川省工作方案》,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提高我市水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結合資陽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總體要求:以保護和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系統推進,統籌水資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風險防範;以沱江和涪江及兩條重點小流域(九曲河、陽化河,下同)水環境整治和保護為重點,堅持抓“兩頭”(重污染水體治理和良好水體保護)帶“中間”(一般水體)、上下游結合、山水田林湖協控,分類施策,沱江流域強化控源減排,加強保護和整治並重;以強力控制和削減總磷污染為主攻方向,堅持標本兼治,繼續控制氨氮、化學需氧量等水污染物,兼顧其他特徵水污染物;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政府、市場協同,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運用法律、經濟、科技、標準、政策、行政等綜合管理手段,推動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以督查監察、從嚴執法為手段,堅持落實各方責任、嚴格考核問責,建立健全並落實水污染防治“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法規體系、監管體系、運行體系,為構建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加快建設“綠色資陽”提供良好的水環境保障。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地表水水質較好水體穩中向好,污染嚴重水體大幅度減少,一般水體穩步改善;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沱江、涪江及兩條重點小流域的重點控制區域水環境不斷好轉。到2030年,力爭我市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主要指標:到2020年,沱江、涪江及兩條重點小流域納入國家考核的監測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達到81.61%以上;沱江、涪江及兩條重點小流域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資陽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
到2030年,沱江、涪江及兩條重點小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保持在85%以上;全面消除劣Ⅴ類水體;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比例保持穩定。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業污染防治
1.取締“10+1”小企業。各縣(區)人民政府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境保護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對不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和國家產業政策的電鍍、農藥和磷化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列出清單,2016年底前,依法全部取締。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參與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
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專項整治“10+1”重點行業。環境保護、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聯合制定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製造、農藥、電鍍和磷化工等行業專項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新建、改建、擴建上述行業的建設項目執行氨氮、化學需氧量等量或減量置換。環境保護部門牽頭督促重點行業“雙有”、“雙超”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並實施清潔生產達標行動,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牽頭督促企業開展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核並實施清潔化改造;2017年底前,製藥(抗生素、維生素)行業實施綠色酶法生產技術改造。強化重點行業廢水深度處理效果,促進和提高重金屬和高濃度、高鹽、難降解廢水處理。對工業循環用水大戶和涉磷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建立總磷污染源資料庫,實施循環水非磷配方藥品替代改造,強化工業循環用水監管和總磷排放控制;從嚴控制新建、改建、擴建涉磷行業的項目建設,總磷超標地區執行總磷排放減量置換,2017年底前,所有涉磷重點工業企業應完善廠區沖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統,並推進安裝總磷自動線上監控裝置。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參與單位:市財政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
3.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環境保護部門組織排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污染治理情況,2016年6月底前,列出清單,會同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督促各地落實污染整治方案;工業集聚區已經建成的集中污染處理處置設施要正常穩定運行。新建、升級工業集聚區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同步規劃、建設和運行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集聚區內的工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後,方可進入集中污水處理設施。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自動線上監控裝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並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參與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識產權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
(二)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
4.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水務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部門和環境保護部門編制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十三五”規劃,各縣(區)配套制定實施計畫;全市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因地制宜加快除磷脫氮等改造和升級,2017年底前,完成安裝總磷自動線上監控裝置,達到實際處理運行負荷和處理效率要求;2020年底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達到相應排放標準或再生利用要求;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到2020年,我市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左右。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
5.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加強統籌規劃,加快《城鎮地下管線綜合規劃》編制;重點對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以及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實施污水截流收集、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強化改造,加快推進項目實施進度。難以改造的,應採取截流、調蓄、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城鎮新區建設均實施雨污分流,到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我市建成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牽頭單位:市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
6.推進污泥處理處置。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環境保護部門聯合組織開展全市污泥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專項調研,排查非法污泥堆放點,2016年6月底前完成並列出清單;組織各地制定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達標改造方案和項目實施計畫,由縣(區)組織實施,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全面清理取締非法污泥堆放點;2020年底前,建成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力爭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農業局
(三)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7.防治畜禽養殖污染。規範畜禽養殖管理。環境保護部門會同農業部門組織指導各地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於2016年6月底前列出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清單;督促各縣(區)在2017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農業局
加強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散養密集區污染治理。農業部門會同環境保護部門排查並列出需治理的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散養密集區名單,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各縣(區)開展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指導畜禽養殖場(小區)按照《資陽市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和《資陽市畜禽規模養殖場污染整治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配套完善養殖糞污收集、處理和利用設施設備以及足量的消納土地,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確保設施正常運行和場內外環境整潔;督促屬地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散養密集區畜禽養殖污染整治,按照“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循環利用”的要求,統一建設固體糞便集中堆放、轉運或加工設施設備和污水集中收集利用設施,建立日常監管制度。因地制宜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
牽頭單位:市農業局、市環境保護局
參與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8.控制農業面源污染。2016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制定,並加快實施;實施《四川省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總體方案》和《四川省到2020年農藥減量控害行動方案》;到2020年,農業面源污染加劇的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實現“一控兩減三基本”。
牽頭單位:市農業局
參與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統防統治。推廣低毒、低殘留農藥使用補助試點經驗,以3個現代植保示範縣為重點,層層建立、打造ipm綠色防控示範園區,到2016年,全市建立示範區30萬畝,帶動全市60萬畝。到2020年,力爭全市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覆蓋率達到30%以上;在3個重點縣(區)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連片整村推進示範,每個示範縣建立糧油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核心示範區不少於1萬畝,帶動面積不少於10萬畝。2016年底前全市主要農作物專業化統防統治覆蓋率達30%,2020年底前達40%。
牽頭單位:市農業局
深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重點在設施作物、蔬菜、果樹、茶葉等經濟園藝作物上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開展水肥一體化技術示範,逐步實現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全覆蓋。到2020年,科學施肥水平明顯提升,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主要農作物肥料利用率達到40%以上。
牽頭單位:市農業局
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技術規範。2016年底前,農業部門會同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水務、林業等部門(單位),進一步完善全市高標準農田建設技術規範,在建設目標、灌溉水質等方面細化環境保護相關技術指標,確保建成的高標準農田達到相關環境保護技術要求。
牽頭單位:市農業局
參與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
淨化農田排水。沱江、涪江及兩條重點流域,要充分利用現有溝、塘、渠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柵和透水壩,建設生態溝渠、污水淨化塘、地表徑流集蓄池等設施,淨化農田排水及地表徑流並綜合利用。
牽頭單位:市農業局
參與單位: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林業局
9.嚴格執行國家土地開發整理標準規範。全市土地開發整理嚴格按照《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 30600-2014)中相關環境保護要求執行。
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10.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加快編制實施農村污水處理專項規劃。按照整縣(區)推進的原則,實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實施農村環境治理,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完成省上下達我市目標任務。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農業局、市城管局
11.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積極落實國家“以獎促治”政策,完成省上下達我市的建制村的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程。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參與單位:市財政局
12.開展河塘清淤疏浚。按照相關規劃要求,在農村積極開展河道、小塘壩、小水庫的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渠連通等集中整治,建設生態河塘,提高農村地方水源調配能力、防災減災能力、河湖保護能力,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和河流生態。2016年持續推進農村河塘綜合治理。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農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林業局
13.調整種植業結構與布局。特別是在缺水地方試行退地減水,以及適當減少用水量大的農作物種植面積,改種旱作作物、經濟林等。
牽頭單位:市農業局、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林業局
(四)加強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14.積極治理船舶污染。嚴格執行國家船舶機器設施、設備和修造的相關環境保護標準,交通運輸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工作計畫,納入我市交通工作目標;對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依法強制報廢,對2020年底前經改造仍不能達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對投入使用的內河船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最新標準;規範拆解行為,嚴格船舶拆解管理,禁止沖灘拆解。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參與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農業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質監局
二、推動經濟綠色發展
(五)調整產業結構
15.依法淘汰落後產能。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相關部門依據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相關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結合水質改善要求及產業發展情況,制定並實施分年度的落後產能淘汰方案,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門備案。各縣(區)應層層分解落實,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審批和核准其相關行業新建項目。
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環境保護局
16.嚴格環境準入。環境保護部門按照流域水質目標、區域功能劃分、容量總量核定的“三位一體”環境準入要求,進一步細化準入條件,嚴格準入標準,強化分類指導;執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以及流域、區域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物減排績效掛鈎制度;逐步建立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對已超過水環境承載能力的地方,由各地制定並組織實施水環境質量達標方案。2020年底前,組織完成市、縣域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明確各區域環境準入條件,實施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
水務部門負責水資源承載能力評價體系建設。組織建立全市水資源承載能力評價體系,完成全市水資源承載能力現狀評價。實行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對已超過水資源承載能力的地方,要實施水資源調控方案,加快調整產業結構和發展規劃。2020年底前組織完成市、縣域水資源承載能力現狀評價。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統計局
(六)最佳化空間布局
17.合理確定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充分考慮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重大項目原則上布局在最佳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並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鼓勵發展節水高效現代農業、低耗水高新技術產業及生態保護型旅遊業,嚴格控制缺水、水污染嚴重地方和敏感區域的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
參與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安全監管局、市旅遊局
18.推動污染企業退出。經濟和信息化部門會同環境保護部門加大指導力度,各縣(區)人民政府依法有序搬遷改造或關閉城市建成區內現有污染較重的企業。
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9.積極保護生態空間。嚴格城市規劃藍線管理,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應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法違規占用城市濕地、河道、湖泊等水域。
牽頭單位:市規劃局
參與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
20.嚴格水域岸線用途管制。加強各類相關規劃的銜接,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護範圍,水域和保護範圍不得違規占用;2016年底前,水務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會同相關部門組織排查非法擠占河道、湖泊等水域行為,非法擠占的應限期退出。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
(七)推進循環發展
21.加強工業水循環利用。經濟和信息化部門指導農副產品加工、化工等高耗水企業廢水深度處理回用;發展改革、能源部門會同經濟和信息化、水務等相關部門積極推進礦井水綜合利用。
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
參與單位:市財政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市安全監管局
22.促進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築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用水,要優先使用再生水。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
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水務局、市城管局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落實《四川省推進綠色建築行動實施細則》(川建勘設科發〔2014〕619號),自2018年起,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築,應安裝建築中水設施。積極推動其他新建住房安裝建築中水設施。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
23.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處理和利用。將污水達標排放納入高速公路運營服務評價、質量管理績效考核內容,與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費率浮動掛鈎;2017年所有服務區污水處理全部實現達標排放,並啟動服務區污水循環利用系統試點示範、推廣套用,2020年建成一批服務區污水循環利用系統。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參與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國資委
24.促進重點行業再生水利用。嚴格取水許可審批,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項目,水務部門在審批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時,應明確要求優先使用再生水。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三、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
(八)控制用水總量
25.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健全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水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完成市、縣級行政區用水總量控制目標體系建設並層層分解。
實施取用水總量控制。到2020年,保證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14.2億立方米以內。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方,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方,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
實行年度用水計畫管理。各縣(區)要嚴格執行下達的年度取水計畫,保證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總量指標以內。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用水大戶,由水務部門負責實施計畫用水管理。2016年6月底前,水務部門應建立重點用水單位監控名錄並實施監控。經濟和信息化部門應加強對工業用水大戶的工業用水監控。
實行水資源論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和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要充分考慮當地水資源條件和防洪要求,加強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水資源論證工作。推進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用水達到行業用水先進水平,嚴格落實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的要求。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局
26.嚴控地下水超采。督促指導相關單位在地面沉降、地裂縫、岩溶塌陷等地質災害易發區開發利用地下水時,應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避免開發利用地下水誘發或加劇地質災害。地熱、礦泉水開發應嚴格執行採礦許可,採礦許可證生產規模不得超過地熱、礦泉水最大湧水量和取水許可證確定的取水量。對未取得採礦許可證或超過規定生產規模開採地熱、礦泉水用於商業經營的,國土資源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
27.嚴格控制開採深層承壓水取水許可。在水資源論證階段,嚴格控制開採深層承壓水。未進行水資源論證而開採深層承壓水的,一律不予取水許可。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規範機井建設管理。依法排查已建機井並加強管理,在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不再新建機井。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28.劃定地下水開採控制範圍。按照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辦法和水資源綜合規劃總體要求,組織對全市地下水資源及其開發利用情況進行科學分析評價,2016年底前掌握全市地下水資源及其開發利用情況,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限採區範圍劃定工作,編制資陽市地下水限採區劃定報告。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九)提高用水效率
29.建立萬元地區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指標等用水效率評估體系。水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國家要求,建立資陽市用水效率評估體系,結合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考核,將節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政績考核。將再生水、雨水和微鹹水等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委組織部、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局、市統計局
30.抓好工業節水。嚴格執行國家鼓勵和淘汰的用水技術、工藝、產品和設備目錄。開展節水診斷、水平衡測試、用水效率評估,加大節水改造力度;在電力、化工、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實施用水定額管理,到 2020年,創建一批具有行業示範和帶動作用的節水企業。
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質監局
31.完善高耗水行業取用水定額標準。完善高耗水行業取用水定額標準。嚴格執行新修訂的《四川省用水定額》,確定全市高耗水行業企業名單及產品名單,加強監督管理。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質監局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統計局
32.加強城鎮節水。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產品和設備。質監、工商部門加強對生產、銷售節水標準的產品、設備的監督檢查和質量抽查。2016年 6月底前完成生產、銷售節水標準的產品、設備的企業數量、分布和產銷信息清單,開展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相關節水標準產品和設備的違法行為。
牽頭單位:市質監局、市工商局
參與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33.強化節水器具使用。公共建築必須採用節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築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大力開展節水宣傳教育,創建節水器具消費體驗基地;提高居民節水意識,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34.加大老舊管網改造力度。水務部門組織各地編制、實施城市供水管網(使用超過50年和材質落後)更新改造計畫,2017年底前,全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2%以內,2020年底前,控制在10%以內。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建設滯、滲、蓄、用、排相結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和中水回用設施。新建城區硬化地面可滲透面積要達到40%以上。2020年底前,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識產權局、市財政局
35.發展農業高效灌溉節水。加快推廣節水灌溉技術。積極籌措建設資金,在安排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項目、規模化節水灌溉增效示範項目,指導全市各地大力推廣套用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技術。逐步完善大中型灌區取水樞紐灌溉用水計量設施。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業局
完成灌區節水改造任務。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區、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任務,全市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達到0.55以上。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業局
(十)科學保護水資源
36.完善水資源保護考核評價體系。加強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從嚴核定水域納污能力。2016年起,組織開展水功能區水質巡測,完成重要水功能區達標誌設立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重要水功能區水域納污能力核定。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37.加強江河湖庫水量調度管理。制定完善全市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調度方案;強化調度管理,合理安排閘壩下泄水量和泄流時段,維持河湖基本生態用水需求,重點保障飲用水和枯水期生態基流,將生態流量納入水資源調度、區域水資源調配及水力發電、供水、航運等調度;加大水利工程建設力度,充分發揮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質中的作用。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參與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38.開展水環境容量核算。組織開展全市水環境容量核算和更新工作,在確定水環境功能區、流域、區域的水環境容量基礎上,建立分流域、分區域的水環境容量動態資料庫,確定流域匯水區內各級行政區域、控制單元和排污單位的允許排放量、許可排放量,逐步建立以水環境容量為基礎的水質管理機制。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四、強化科技支撐
(十一)推廣示範適用技術
39.加快技術成果推廣套用。突出環境保護重點技術領域,加快先進、適用、成熟技術成果轉化。重點推廣飲用水淨化、節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環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態修復、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適用技術;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牽頭梳理水污染處理適用技術和產品,加快推進淨水、節水等裝備技術產品產業化;科技部門牽頭開展污水處理先進技術及成果試點示範,推動技術成果共享與轉化。2020年底前重點推廣套用一批水污染防治技術成果;按省上統一部署,環境保護部門要組織完善環境保護技術評價體系,參與四川(國家)環境保護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設。
牽頭單位:市科技知識產權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
參與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
(十二)大力發展環境保護產業
40.編制環境保護產業發展規劃。制定“十三五”環境保護產業發展規劃,加大支持裝備技術產業化項目,指導企業推動先進適用的節水、治污、修復技術和裝備產業化,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扶持、壯大一批環境保護製造業企業。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
參與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41.規範環境保護產業市場。積極配合國家、省全面梳理涉及環境保護市場準入、經營行為規範的法規、規章和規定,廢止妨礙形成統一環境保護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認真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工程設計、建設、運營等領域招投標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加強環境保護產業市場監管,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產業行業協會作用,規範市場行為。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
參與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
42.加快發展環境保護服務業。明確監管部門、排污企業和環保服務公司的責任和義務,完善風險分擔、履約保障等機制;鼓勵發展包括系統設計、設備成套、工程施工、調試運行、維護管理的環保服務總承包模式、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等;加快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2020年底前,通過開展環境公用設施投資運營體制改革,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第三方治理市場機制,實施一批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領域為重點的第三方治理工程項目,培育一批專業能力強、運營管理水平高、競爭能力強的環境服務公司,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參與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
五、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
(十三)理順價格稅費
43.加快水價改革。實行階梯水價制度。加強對各區縣居民階梯水價改革工作的跟蹤指導和監督檢查,城市主城區嚴格執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2018年底前,縣城城區以及其他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原則上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認真執行《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水價管理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4〕1078號),2020年底前,全面實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畫累進加價制度。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參與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
44.完善收費政策。修訂城鎮污水處理費、排污費徵收管理辦法,合理提高徵收標準,做到應收盡收。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不應低於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2016年底前按國家要求完成排污費提標。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參與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
45.依法落實稅收政策。全面落實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依法落實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優惠等政策;對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依法落實減計收入優惠政策,對市內企業為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大型環境保護設備,必須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徵關稅;積極配合國家開展環境保護稅立法、資源稅稅費改革以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