甌海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溫州市甌海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以下簡稱區供銷社)是全區供銷合作社的經濟聯合組織,由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甌海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地區:甌海區
  • 職能:供銷事業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基層社,直屬公司,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區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供銷社系統的改革和發展;
二、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和各項為農民服務工作,按照政府授權承擔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的儲備,適時調空市場;
三、維護各級供銷社組織及其所辦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和全體社員的合法權益;
四、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係,指導社辦企業和基層供銷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開拓農村市場;
五、宣傳貫徹區委、區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組織興辦各種農村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協會,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效益農業的發展;
六、代表區本級聯合社參加上級聯合社的各項活動;
七、行使區本級社有資產的所有權代表和管理者職能,負責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供銷社內設三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區社領導管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區社機關綜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和社務信息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保密、機關事務和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區社機關及本系統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人員專業技術職務的考核、申報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黨務、工青婦團及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本系統紀檢監督察、信訪、普法、綜合治理;負責區社對下屬單位考核和先進評選工作及社務公開工作;負責省、市社和區委、區府對區社機關的考核工作。
(二) 資產財務管理科
負責社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確保社有資產營運的安全和收益的兌現;負責本系統的財務管理、審計管理、會計核算、會計報表、資金調劑使用等工作;負責本系統統計報表、統計檢查、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本系統會計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處置、財產保險和防汛抗台救災工作;負責本系統資產登記建檔和區社本級資產管理工作。
(三) 合作經濟指導科
指導合作經濟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企業改革、體制創新和基層供銷社的組織建設工作;指導本系統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村級綜合服務社的建設和開放辦社等工作;指導所屬單位人員的專業技術業務培訓工作;維護本系統社員的合法權益;負責政策諮詢、行業自律、項目申報、資金扶持、品牌建設等服務工作;負責下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導歸口管理的集體商業工作;指導系統日用消費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建設;指導系統各企業的工商登記、證照辦理等工作。

人員編制

區供銷社機關事業編制 11 名。
領導職數: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中層幹部職數 3 名。

基層社

梧田供銷社、南白象供銷社、婁橋供銷社、澤雅供銷社。

直屬公司

土產廢舊物資公司、區農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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