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龍泉驛區供銷社是主管我區農村供銷商業的職能部門,在區委區府的領導下,根據我區城鄉一體化的要求,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對區供銷社系統實行指導、協調、監督、服務。其主要職責如下:
四、協調供銷社同有關部門的關係,指導供銷社開展經營。
五、指導全系統黨的建設及工青婦工作,負責全系統紀檢監察、信訪處理、計畫生育、統戰、老乾工作。
六、負責區委、區政府臨時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協助區供銷社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決定實施的督辦工作;協調同下級基層單位及機關內部各科室的工作關係;負責區社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印發傳遞、立卷歸檔,負責保密、信訪、創衛、綠化、目標管理、接待、信息工作、電腦及網路維護工作;負責機關考勤、辦公物品、衛生管理及後勤保障等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科
指導全系統經營服務機制創新,研究農村流通體制改革,探索開拓農村市場,推進新網工程建設。參與並指導公司和基層社對農資網點的管理;參與建立、管理和服務專合組織、行業協會、農村社會化綜合服務體系;指導協調企業開展農資供應、進行農產品的產前、產中以及加工銷售服務、農村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管理;負責市場調查分析、預測,收集、傳遞市場信息;指導基層企業的經營管理,監督社有資產的經營運行;檢查本系統執行國家物價政策情況,為政府制訂物價政策提供建議。指導本系統依法經營、運用法律法規維護供銷社合法權益。
(三)資產經營管理科
負責指導、檢查和督促系統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系統固定資產的管理、確權、調劑和有效使用,收集、提供資產信息,努力實現資產保值增值。負責全系統舊房改建、擴建、維修及新建項目的規劃工作;負責系統基層企業有效資產拆遷、賠償、清理工作,參與社有資產處置、租賃;負責指導全系統的財產保險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四)項目管理科
圍繞供銷社發展和為農服務、助農增收、促進城鄉統籌,負責對相關項目進行歷史資料收集、整理、篩選;負責對項目的評估、論證、爭取、申報、項目執行人的推薦、考察,負責對項目進行協調、監管、服務、調整、包裝完善、建檔立庫;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繫,爭取貸款融資及其它形式的資金支持;參與重點項目建設的進度、質量、安全、效益的跟蹤管理。
(五)財會科
依據國家及有關財務、會計、統計政策、法規、制度,制定內部財務規章並負責貫徹實施。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對機關經費及財政性資金和基層企業的財務收支進行監督、檢查、管理。負責全系統財務統計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及財會、統計報表匯總上報。負責基層企業目標制定、經濟效益考核、社有資金運營進行監管。負責與財政、稅務、等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六)組織人事科
負責下屬企業的黨務工作,處理黨委日常事務;負責機關及下屬企業勞資人事、機關編制、社會保險、勞動力轉移、傷殘優撫、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分流職工檔案保管及辦理退休諮詢工作;負責全系統幹部人事、勞資統計;協助分管領導做好乾部隊伍建設、人才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計畫生育、統戰、老乾、工會、婦委會、宣傳、教育工作,搞好紀檢、監察、人民來信來訪;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