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商店指經營並向外國旅遊者提供一次性免稅進口的特色商品的獨立核算商業單位。免稅商店經營的商品主要是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高檔煙、酒、化妝品、名牌鐘錶、照相機、打火機、計算器、金筆、文房四寶等便於攜帶的商品。免稅商店僅向已辦完手續而即將離境的旅遊者銷售免稅商品,而不得向國內居民銷售商品,也不得向仍在國內各地繼續旅遊的遊客供應商品。國際上許多國家大多把免稅商店設立在出入國境的口岸、機場、車站、港口等地,以方便旅遊者購買。我國各旅遊服務公司已先後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大連等地開辦了免稅商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免稅商店
- 條件:國務院主管部門準經海關總署備案
- 類型:在境內向符合規定旅客提供免稅店
- 供應對象:因公出國人員、遠洋海員、華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