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和各項為農業服務工作;按照政府授權承擔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防訊救災物資的儲備,適時調控市場。..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供銷合作社系統的改革和發展。
(二)
(三)做好再生資源收購和廢舊物資流通行業管理,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工作。
(四)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組織及其所辦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和全體社員的合法權益。
(五)指導社辦企業和基層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協同有關部門統籌制訂農村流通發展規劃,開拓農村市場。
(六)宣傳貫徹縣委、縣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工作的領導、協調工作;指導興辦各種農村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協會,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效益農業的發展。
(七)行使縣本級社有資產的所有權代表和管理者職能,負責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八)代表縣本級聯合社參加上級聯合社的各項活動。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包明波 黨委書記、主任
李清順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張曉留 黨委委員、副主任
賴克榮 黨委委員、副主任
曾安瑞 黨委委員、財務審計科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