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普定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根據《中共安順市委辦公室 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普定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市辦通字〔2010〕15號 )、《中共普定縣委 普定縣人民政府關於普定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普發〔2010〕19號 )精神,設立普定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為縣人民政府管理的全縣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定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加強組織創新和經營創新,推進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的職責。
(二)加強指導和推動全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職責。
(三)加強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化肥農藥儲備和供應工作的職責。
(四)增加指導和管理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的社會團體(包括協會、學會、研究會等)的組織建設與發展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中央及省、市、縣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地方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合作社制度建設和改革與發展。
(二)按照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等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化肥農藥儲備和供應工作;加強對全縣供銷合作社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管理。
(三)指導和推動全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發展專業合作社、消費合作社及涉農行業協會,推動和促進合作經濟的發展。
(四)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基層組織建設,促進基層社加強民主管理,密切同農民的聯繫,協調社員之間的關係,發揮群體聯合優勢。
(五)加強組織創新和經營創新,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沒和綜合服務體系建設,開拓城鄉市場,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興辦各類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培育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領辦農業開發項目和扶貧項目;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
(六)監督、管理和運營本級社有資產,對直屬企業依法行使出資人職能,享有出資人權益。
(七)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宣傳、政務公開、目標績效管理、信息服務、後勤服務等制度建設、日常運轉、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工、青、婦及計畫生育方面的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險、教育培訓工作。
(二)合作發展股
擬訂供銷合作社經濟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供銷合作社的基層組織建設、制度建設、體制改革與機制創新;指導系統農民社員的發展和社員股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指導供銷合作社系統化肥儲備和供應工作;指導煙花爆竹的經營管理工作;監督檢查供銷合作社執行國家法規、政策的情況,依法維護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負責系統綜合經營統計、農村市場分析、預測及經濟信息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推動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專業協會等各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指導和管理系統的社會團體(包括協會、學會、研究會等)的組織建設與發展;指導組織創新和經營創新,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和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參與實施農業標準化建設和品牌發展戰略,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
(三)財會統計審計股
指導系統會計核算與監督、財務管理和社有資產監督管理;負責供銷合作社專項資金申報和計畫安排,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追蹤管理;承擔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系統社有資產的管理和運營;承擔系統財務會計和計畫統計報表的匯總、分析、上報等工作;承擔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人員編制

普定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事業編制12名(含工勤人員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級職數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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