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州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黃州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根據《中共黃岡市委、黃岡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黃州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黃文〔2001〕67號)而設定的。區供銷社是全區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區人民政府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州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領導:區人民政府
  • 主要職責:研究制定全區供銷社的發展規劃
  • 內設機構:人事教育老乾股、財務審計股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各級黨委、政府及上級社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研究制定全區供銷社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區供銷社系統的改革和發展。
(三)按照政府授權,對化肥、農藥、農膜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棉花等重要農副產品的收購、供應、調撥、儲備等方面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四)協調與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的關係,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並按出資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五)協調各鄉鎮、街道基層供銷組織之間的經濟合作,指導全區供銷社的經營管理。
(六)監督檢查各基層供銷組織、直屬企業對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各級政府委託任務的完成情況。
(七)承辦區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以上主要職責,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執行。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供銷社機關設辦公室(加掛安全保衛股的牌子)、人事教育老乾股、財務審計股、業務股(加掛多種經營發展股的牌子)等四個職能股室。

人員編制

區供銷社事業編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紀委書記1名,中層幹部職數6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