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研究擬定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組織、指導農民興辦各種農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受政府委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灌陽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類型:政府機構
- 隸屬:灌陽縣
- 職責:參與擬定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具體落實國家扶持農村經濟組織的政策和措施,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發揮供銷社資產、經營網路、人才和信息優勢,為發展農村經濟服務。
(二)負責擬定全縣供銷合作社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和發展。對成員社負有組織、指導、協調、服務、監督和教育培訓人員的職能。
(三)行使本級社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監督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並按出資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四)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日用消費品、煙花炮竹、廢舊物質、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五)協調各有關部門的關係,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引導農民發展商品生產,搞活農村商品流通,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積極參與和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六)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及供銷合作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廣大農民社員和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七)宣傳貫徹各級黨委、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
(八)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設立三個股室:
辦公室
協助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及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機要、檔案、保密和機關後勤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股室工作協調和對外聯絡;負責機關黨務、計畫生育、婦女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企業的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專業技術職稱、職工教育、信訪、紀檢監察、工會、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會審計股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審計、統計、稅務、信貸的法規、制度;指導系統財會、審計、基建工作以及增收節支、扭虧為盈工作;負責管理本社機關財務和監管所屬企業社有資產;負責對所屬企業財務收支、經濟效益、經理(廠長)離任和其他專項審計;負責草擬所屬企業經營目標責任制;草擬企業盈餘分配製度;協助綜合業務股搞好社員股金的管理和清理整頓;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綜合業務股
負責指導全系統工業品、煙花炮竹、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和飲食服務業務工作;組織對農村市場的分析和預測,做好商情信息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搞好系統質量、標準和認證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保衛和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全系統經營責任制的落實和企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農民興辦各種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協助做好農村扶貧開發、科學種養和開展涉農工作;承擔系統法律諮詢、代理訴訟、普法宣傳教育和系統內部經濟糾紛的調解工作;搞好社員股金的管理和清理整頓;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員編制
縣供銷合作社核定事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編制9人,其中;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