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傳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黃岡市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銷社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
三按照政府授權,對化肥、農藥、農膜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棉花等重要農副產品的收購、供應、調撥、儲備等方面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麻城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地址:麻城市
- 承辦:市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 協調:各鄉鎮辦供銷社之間的經濟合作
- 屬於:單位
四 協調與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的關係,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並按出資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五 協調各鄉鎮辦供銷社之間的經濟合作,指導全市供銷社的經營管理。
六 監督、檢查各鄉鎮辦供銷社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完成政府委託任務的情況。
七 承辦市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