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宣傳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市、縣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沙洋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
  • 職責:8條
  • 項目: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主要職責
(一)監督檢查所屬供銷社對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和政府委託任務的完成情況。
(二)研究制定全縣供銷社的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
(三)按照縣政府授權,對化肥、農藥、農膜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棉花等重要農產品的收購、供應、調撥、儲備等方面進行組織、協調經營和管理。對煙花爆竹實施歸口經營管理,對再生資源進行行業管理。
(四)行使本級社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並按出資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五)指導所屬供銷社為農業、農村、農民提供綜合服務,協同有關部門大力推動科技興農;協調所屬供銷社之間的經濟合作,推進全縣供銷社企業發展;指導、組織全縣供銷社發展對外經濟貿易和技術合作;依託供銷社城鄉商業零售網點優勢,組織協調工農業產品貿易,活躍城鄉市場。
(六)吸納各種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入社,推進供銷社體制創新。
(七)指導全縣供銷社的經營管理和系統內招商引資、基建、技改項目的管理工作。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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