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根據《中共洪湖市委、洪湖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洪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洪發〔2010〕4號)精神,設立洪湖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全市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級別為相當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由市人民政府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湖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領導單位:市人民政府領導
  • 級別:相當正科級
  • 地點:洪湖市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增加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行業協會和農村各類社區服務組織等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職責。
(二)增加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職責。
(三)增加推進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建設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及扶持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方針、政策和措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全市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行業協會和農村各類社會服務組織等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
(三)參與農村市場體系建設;負責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建設,指導構建農村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路、農副產品市場購銷網路、日用消費品經營服務網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以及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網路。
(四)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指導和培育壯大相關龍頭企業;指導全市供銷社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後系列化服務。
(五)加強對全市供銷社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業務指導與服務,協調與政府部門和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的關係;監督、檢查全市供銷社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情況。
(六)指導全市供銷社的經營管理和技改項目的管理。
(七)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以及防汛救災物資的收購、儲備和供應進行組織、協調、管理。
(八)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加強社有資產經營管理,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並按出資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市社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內部各科室的工作關係;負責組織綜合性會議及會議檔案、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組織起草市社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綜合性報告、匯報材料等重要檔案;組織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並進行督辦檢查;承擔公文處理、機要、文書檔案、信息、報刊發行、對外聯絡、信訪、接待和議案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系統社志的編寫工作。
(二)經濟發展科
研究並擬訂全市供銷社經濟政策和經濟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承擔政府委託的國家重要商品的計畫、安排、儲備和供應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控股、參股企業及全市供銷社經營業務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推動全市供銷社的科技開發、技術引進和推廣套用;組織協調開展對外貿易業務;負責相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審核、申報和認定;指導本系統開展農產品購銷、工業生產和工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的防汛抗旱和安全工作;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負責匯總統計報表,收集、發布經濟信息,組織對農村市場的分析、預測和發展的研究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為社屬企業提供法律法規和政策服務,受市社委託,代理訴訟、仲裁、調解,提供法律諮詢。負責全市供銷社改革與發展重要課題的調研、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行業協會和農村各類社區服務組織等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負責組織全市供銷社參與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建設,構建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路、農副產品市場購銷網路、日用消費品現代經營網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以及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網路;組織指導全市供銷社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農民科技知識普及和科技興農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市社機關、社屬企業的組織建設、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管理及相關工作;負責市直社屬企業黨務工作者和經營者的任職資格審查和考察,並對履職情況進行考核和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系統內工人技術等級考核鑑定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組織政治學習、普法教育宣傳;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參與直屬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及依法審查相關經濟契約,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執法大檢查;負責社屬企業負責人任職資格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市社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幹部年度考核、黨務、工會、婦聯、計畫生育工作。
(四)財務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稅務、金融等政策法規,監督檢查落實情況;負責編制、申報、管理和使用財政預算資金;負責社有資產處置、招商引資、指導市直企業的資產開發、利用和管理;負責市社控股、參股企業中股權收益的收取、管理和使用;負責擬訂市社控股、參股企業的經營目標並組織考核;配合人事科做好會計職稱的評審申報;匯總全市供銷社系統財務會計報表,並指導會計核算工作;負責財務歷史資料的彙編、管理、指導系統內的基本建設及相關工作;組織指導直屬單位和系統的扭虧增盈和審計工作。
(五)資產管理科
指導全市供銷社社屬企業改制工作;研究擬訂社屬企業的改革、改制政策,推進企業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與有關科室配合,指導健全企業勞動用工和分配激勵機制,按照《公司法》,研究制定加強企業管理的辦法和制度;研究和擬訂社屬企業的發展戰略,組織實施社屬企業的戰略性重組;擬訂社屬企業項目建設規劃,協調、督辦有關項目建設;負責社屬企業的調查研究及工作指導、協調服務。擬定全市供銷社系統資本營運的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資產增值的具體政策措施;負責市社機關的資產管理和經營,組織開展社有資產保全、開發、營運工作,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社屬企業的資本營運的監督和管理;指導社屬企業資本營運。
紀檢監察和工會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供銷社機關事業編制2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監察組組長1名(派駐),工會主席1名;股級領導職數10名。
另核定機關工勤崗位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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