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餘杭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杭州市餘杭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規章制度

杭州市餘杭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1、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供銷合作社發展戰略和規劃,抓好供銷合作社系統的改革、服務和發展。
2、參與組織發展農產品行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村綜合服務社,構建面向專業合作社組織的服務平台。
3、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業生產資料經營、農副產品購銷、日用消費品經營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現代服務網路建設。
4、受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承擔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防汛救災物資等商品儲備。
5、受區政府委託管理、監督本級社有資產,行使社有資產所有者代表的職能,確保資產保值增值。
6、指導供銷合作社的組織制度建設,協調成員社之間的關係,促進合作社的聯合與合作,維護合作社及其成員社的合法權益。
7、代表本區域供銷合作社參加上級社的活動,組織開展對外合作組織間的交流活動。
8、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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