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2019年10月25日玉林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19年11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玉林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
- 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時效性: 有效
- 公布日期:2019/12/6
玉林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2019年10月25日玉林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19年11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
玉林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2019年10月25日玉林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19年11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煙...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不得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不得銷售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第二十一條生產、經營黑火藥、煙火藥、...
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原料配製成的工藝美術品,通過著火源作用燃燒(爆炸)並伴有聲、光、色、煙、霧等效果的娛樂產品。炮竹的原始目的是迎神與驅逐鬼怪,煙花是以視覺效果為主的藝術品。後來以其強烈的喜慶色彩發展為辭舊迎新的...
批發企業不得向零售經營者或者個人銷售專業燃放類煙花爆竹產品。零售經營者不得在居民居住場所同一建築物內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第十四條 生產企業、批發企業應當在權責明晰的組織架構下統一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禁止分包、轉包工(庫)房、...
零售經營者應當向批發企業採購煙花爆竹,不得採購、儲存和銷售禮花彈等應當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得採購、儲存和銷售煙火藥、黑火藥、引火線。第二十三條 禁止在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儲存(零售)場所以外儲存煙花爆竹。煙花...
7、大家不要在綠地、加油站、倉庫等附近燃放煙花爆竹,以免發生危險,造成重大損失。8、不要在陽台上堆放雜物,因為它們容易被煙花爆竹的“飛火”引燃。9、燃放煙花爆竹產品時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嚴禁酒後燃放。10、郊區放爆竹限在距林地...
本書可作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檢驗等管理部門的執法工作者貫徹學習《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普法培訓教材,也可以作為煙花爆竹生產、銷售、運輸、進出口單位以及焰火燃放單位和廣大人民民眾學習研究《煙花爆竹安全...
《桂林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2018年11月8日經桂林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2019年3月29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自2019年10月1日起實施...
《條例》明確規定原來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惡臭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將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行使行政處罰權。《條例》明確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依法集中行使有...
第一條 為了保障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結合自治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我區生產、儲存、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煙火劑、民用信號彈的單位和...
煙花爆竹零售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專櫃應當相對獨立,並與其他櫃檯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保持通道暢通。煙花爆竹零售點存放的煙花爆竹種類和限制存放數量,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存放場所的面積以及安全條件,在《煙花爆竹...
(一)多股東各自獨立進行煙花爆竹生產活動的;(二)從事禮花彈生產的企業將禮花彈銷售給未經公安機關批准的燃放活動的;(三)改建、擴建煙花爆竹生產(含儲存)設施未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的;(四)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梧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於2019年8月27日梧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19年9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改善環境質量,...
第二十四條 煙花爆竹銷售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煙花爆竹批發銷售企業、零售網點的設立應當符合所在地煙花爆竹銷售的規劃要求。煙花爆竹銷售實行銷售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銷售...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不得採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不得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當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不得銷售按照...
中國小校應當加強對學生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識的教育。第八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劃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並向社會公布。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第九條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切實改善人民民眾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雲縣實際,雲縣人民政府決定在縣城周邊部分行政村(社區)禁止銷售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就有關...
(三)未經行政許可不得燃放專業燃放類煙花爆竹;(四)不得採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第十二條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第十三條 從事煙花爆竹銷售的經營者在銷售過程中應當告知...
十七、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四條:“煙花爆竹銷售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煙花爆竹批發銷售企業、零售網點的設立應當符合所在地煙花爆竹銷售的規劃要求。 煙花爆竹銷售實行銷售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
第二條 對煙花爆竹行業的管理必須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禮花彈、民用信號彈等(以下統稱煙花爆竹),均須按本規定管理。第三條 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廠庫,必須...
第九條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向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的企業採購煙花爆竹,零售許可期限屆滿後,應當停止銷售,尚未銷售的煙花爆竹應當由批發企業回購或者代為保管,不得自行存放。第十條 下列場所和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一)...
《韶關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導讀與釋義》是2018年中國政法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改善環境質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全管理條例》,結合韶關市實際,由該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專家制定了韶關實體...
從事煙花爆竹的批發企業、零售經營者不得採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不得採購、銷售國家規定的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第十四條 倉庫內煙花爆竹的儲存應分類分級存放,堆放離牆壁不小於0.35米,堆垛之間距離不小於0.75...
《韶關市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條例》導讀與釋義 《導讀與釋義》是2017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條例內容 《白山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已經白山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20年8月25日審議通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經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20年9月29日...
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從國家批准的生產企業採購煙花爆竹;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從經批准的批發企業採購煙花爆竹。 第八條 本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內的煙花爆竹零售點為臨時銷售點,其零售許可期限不超過三十日。
春節漸近,為做好春節期間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引發重特大火災事故,切實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茂名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禁止在限定區域銷售燃放孔明燈煙花爆竹的通告》。關於禁止在限定區域銷售燃放 孔明燈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及其安全管理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原料,點燃引火線或者通過其他方式能夠產生聲響、煙光等的各類鞭炮、焰火。
第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煙花爆竹銷售者未如實記錄銷售信息的,由應急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第十六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職責或者在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存在違法行為...